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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今天分享一个奇葩的家装电梯的案例。这个案例还是发生在重庆,非法加梯占用市政道路又或是业主共有面,阻挡沿街商铺,群众通行遭受阻碍,竟然强行开挖。只有我们看不到的,没有这些人做不到的。真是想都想不到。加装电梯可以疯狂到这种地步。拟占用的家梯位置。产生了严重的关于红线内和红线外的分歧,但是我想说,如果是红线内,像这种位置 它的归属肯定是全体业主的共有面积,共有面积产生这么大的 规划用途变动,是一定要发动全小区业主投票选举决定的,而不是某一个单元几个业主说了算的。如果说他是红线外,城乡规划道路更不可以随便侵占。无论是红线内还是红线外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占公共资源、破坏城市道路原貌又或是小区共有面积原貌,更直接导致底层商铺被遮挡、经营者合法权益受损,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7条《民法典》第274条,278条……等多部法律法规。 涉事项目占用道路加装电梯,直接压缩行人通行空间,破坏道路完整性,不仅违反道路管理的强制性规定,更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可能引发行人通行拥堵、事故等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该电梯加装后直接遮挡底层商铺门面,导致商铺客流量锐减、经营受阻,严重侵害商铺经营者的财产权及经营自主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涉事行为已对商铺经营者造成实质性财产损害,应依法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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