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0:5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82
00:00 / 01:1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9
00:00 / 00:5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
00:00 / 00:5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24
00:00 / 00:3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3
00:00 / 03:3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31
《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是什么意思》 “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是黑恶势力在组织发展和经济运作中形成的典型模式,其核心在于合法商业活动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支撑、循环强化,构成黑色利益链。 含义解析 •以商养黑:指黑恶势力通过开办公司、企业等合法商业形式获取经济利益,再将这些资金用于支持违法犯罪活动,如购买作案工具、支付组织成员工资、贿赂官员、掩盖罪行等,从而维系和壮大黑社会性质组织。 •以黑护商:指黑恶势力利用暴力、威胁、“软暴力”等非法手段,为自身商业活动保驾护航,例如打压竞争对手、强揽工程、垄断市场、暴力催收、强迫交易等,确保非法或不正当商业利益的实现。 典型特征(依据权威公开资料) •经济特征:组织通过“商”与“黑”的互动积累巨额财富,并将部分收益反哺犯罪活动 。 •行为特征:有组织地实施多种违法犯罪(如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具有明显的暴力性或胁迫性 。 •危害性特征: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使群众不敢通过正当途径维权 。 •组织特征:层级清晰、纪律严明,常以亲属、同乡、业缘为纽带建立稳定结构 。 典型案例(来自全国扫黑办及司法机关通报) 1. 郑琦涉黑案(广西北海) •以房地产公司为掩护,招揽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保安队”,实施暴力拆迁、强占水电资源,称霸当地市场 。 •向多名公职人员行贿超900万元,形成“保护伞” 。 2. 洪建国涉黑案(湖北黄冈) •通过饮品、物业、驾校等企业敛财,用所得资金购买棍棒、车辆等作案工具,并资助组织成员 。 •以“断水断电”“摆场示威”等软暴力手段逼迫业主缴费、排挤竞争对手 。 3. 王某君涉黑案(安徽合肥) •以承揽土方工程为名,实施非法采矿、诈骗国家资金,形成“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模式 。 法律认定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法〔2009〕382号): “无论财产是通过非法手段聚敛,还是通过合法方式获取,只要将其中部分或全部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维系犯罪组织的生存、发展,即可认定为‘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但需注意:仅有经济实体或偶发违法行为,不等于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同时满足组织、经济、行为、危害性四大特征,才能依法认定 。 #法律
00:00 / 03:4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0
00:00 / 04:4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07
00:00 / 03:4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