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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侵权,拒不改 #创作者中心 #创作灵感 1.歌手单依纯,想在深圳演唱会上翻唱李荣浩的歌曲《李白》,被李荣浩明确拒绝后,依然照唱不误,还改编了歌曲。这已经不是“没沟通好”,而是法律上典型的故意侵权。 根据最高法《惩罚性赔偿解释》,什么叫“故意”?就是权利人明确警告过你“不行”,你还继续干。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依申请启动惩罚性赔偿——赔多少?是权利人实际损失的一到五倍。 有网友说“可能是团队没处理好”,这在法律上说不过去——你是舞台上的那个人,收益归你,责任也得你背。甩锅“相信团队”从来不是免责金牌。一般艺人背后的经纪公司是有法律团队的,为何单依纯团队明知侵权还要继续演唱?就在于侵权成本低而获利高。 法律是对一个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单依纯这事儿之所以炸锅,不是歌不好听,不是侵权不赔偿,而是态度太傲慢。李荣浩在乎的是侵权赔偿吗?显然不是,李荣浩发现单依纯改编后的作品与自己创作的李白歌曲,在内容和思想表达上产生严重脱离、格格不入,李荣浩的发声是对自己作品完整性的一种保护。因为对于创作者来说,作品好比自己的孩子,是一定要呵护的,是不容被他人侵犯的。不敬畏原创的人,是唱不响自己的名字的,他的歌声是没有灵魂的。 守住版权底线,才是艺人最长久的流量,你说呢?#法律常识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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