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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带娃出行,想和大家认真聊聊公共场合孩子吵闹这件事。 其实在很多儿童权益保护更成熟的国家,比如德国、瑞士以及北欧多国,在法律和社会共识里,都会把3岁以下婴幼儿的哭闹声归类为自然生活声音,成年人对低龄宝宝本身就负有包容义务,不会简单归为噪音扰民。 因为3岁以下的小朋友,耳压调节能力还没有发育完善,在飞机、高铁高速行驶的过程中,身体会出现明显的不适感,他们只能用哭闹来表达。 乘客有享受安静的权利,但低龄儿童也有情绪和需求的权利,有正常玩耍的权利,他们无法像成人一样完全自控保持安静,这是生理特点,不是缺乏教养。 当然,3岁以上的孩子,家长就有明确义务帮助他们学习社会规则,引导遵守公共秩序。 儿童保护从来不是纵容孩子哭闹,也不应该建立在损害他人权利的基础上,而是用最有利于儿童成长的方式去温柔引导。 很多公共场合的广播内容,总是一味强调禁止孩子喧哗,却忽视了儿童的天性。语言是有暗示力量的,过度强调约束,也在无形中降低了人们对孩子的包容度。 我们都曾经是孩子,也大多经历过带娃出行的手忙脚乱。没有哪个父母愿意孩子在公共场合打扰别人,在不影响他人的软卧车厢里,让孩子尽情玩耍,对幼小儿童多一份理解和包容,才是这个社会最该有的温度。 小月亮和爸爸在高级软卧里,不打扰别人的前提下,让她尽情撒欢玩耍,大概就是最舒服的亲子旅行了。 #五一带娃出游 #宝妈情感共鸣 #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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