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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笑4天前
榆社古建工匠白艳飞,关于太谷一无知者的不实言论发文 原文将“未详细记载”等同于“绝对不存在”,陷入非此即彼的史学谬论;无视明代藩王分封制度常识,混淆“聚居省城”与“封地设居所”的关系;歪曲古建彩绘修复初衷与事实,以外行视角肆意批判专业工程;秉持极端主观的学术态度,以个人好恶替代客观考证,通篇充满逻辑硬伤、事实歪曲与学术偏见。本文逐一戳破其虚假严谨外衣,还原乡土建筑考证的客观底线,彻底推翻原文毫无依据的武断定论。 首先,原文通篇围绕《明会典》记载的明代郡王府“前门五间,中殿三间,后殿五间,两厢各十二间”完整院落规制大做文章,以此判定太谷古城现存院落不符合王府标准,却刻意回避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学界从未将该院落认定为完整明代郡王府,始终明确其为王府原有遗存历经战乱、损毁后,在清代重修、改建,仅留存的局部残段。遗址的本质是“历史建筑的残存部分”,而非原封不动的完整建筑群,历经数百年朝代更迭、战火损毁、功能更替,大型古建筑能留下局部遗存已属不易,原文却用完整王府的全部格局,去强行对比一处残存的建筑片段,这种论证方式,等同于拿“整个明代太谷县城”的规模建制,去对比民居里的一间卧室,完全脱离建筑遗址存续的客观现实,是最拙劣、最违背常识的逻辑诡辩。 其次,原文刻意忽略古建筑的历史演变规律,用现存清代民居外观,直接否定其地基、局部构架、院落基址可能存在的明代王府遗存痕迹。乡土建筑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明代建筑经清代重修、改造,保留原有局部基址或构架,是晋中地区古建最常见的存续形态,原文却将“清代重修后的外观”等同于“无任何明代遗存”。仅凭肉眼可见的清代民居表象,就全盘否定其历史溯源,堪称毫无古建考证常识。 更可笑的是,原文对合理性嗤之以鼻,动辄扣上“牵强附会、伪学者”的帽子,却拿不出任何“该院落从未有明代建筑遗存”的实证,仅凭主观臆断就下定论,这种只许自己片面解读、不许他人客观辨析的霸道逻辑,彻底暴露其论证的苍白与心虚。殊不知,古城主门边,自古都是官宦与豪门的首选基地,而此为整个深似海的内府一角。院子内没有厕所,更证明这一套院子不是独立存在。 其一,原文以《明史》《明英宗实录》仅记载朱钟鋐封爵、身份、卒年、谥号,未提及王府营建与坐落,就直接否定其在太谷封地建有居所的可能,按照这一荒谬逻辑:史书未记载朱钟鋐的日常居所、饮食起居、出行仪仗等细节,难道就能证明这位明代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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