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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存勖败亡全过程‖当龟男遇上渣女 史料来源: 《旧五代史》 魏王继岌将发成都,令任圜权知留事,以俟孟知祥。诸军部署已定,是日,马彦珪至,以皇后教示继岌,继岌曰:“大军垂发,彼无衅端,安可为此负心事!公辈勿复言。且主上无敕,独以皇后教杀招讨使,可乎?”李从袭等泣曰:“既有此迹,万一崇韬闻之,中涂为变,益不可救矣。”相与巧陈利害,继岌不得已从之。甲子旦,从袭以继岌之命召崇韬计事,继岌登楼避之。崇韬方升阶,继岌从者李环挝碎其首,并杀其子廷诲、廷信。外人犹未之知。都统推官饶阳李崧谓继岌曰:“今行军三千里外,初无敕旨,擅杀大将,大王奈何行此危事!独不能忍之至洛阳邪?”继岌曰:“公言是也,悔之无及。 《资治通鉴》 朱友谦子建徽为澶州刺史,帝密敕邺都监军史彦琼杀之。门者白留守王正言曰:“史武德夜半驰马出城,不言何往。”又讹言云:“皇后以继岌之死归咎于帝,已弑帝矣,故急召彦琼计事。”人情愈骇。 帝内殿食次,从马直指挥使郭从谦自本营率所部抽戈露刃,至兴教门大呼,与黄甲两军引弓射兴教门。帝闻其变,自宫中率诸王近卫御之,逐乱兵出门。既而焚兴教门,缘城而入,登宫墙欢噪,帝御亲军格斗,杀乱兵数百。俄而帝为流矢所中,亭午,崩于绛霄殿之庑下,时年四十三。(《琬琰集》载《宋实录·王全斌传》云:同光末,萧墙有变,乱兵逼宫城,近臣宿将,皆释甲潜遁,惟全斌与符彦卿等十数人居中拒战。庄宗中流矢,扶掖归绛霄殿,全斌恸哭而去。《东都事略·符彦卿传》云:郭从谦之乱,庄宗左右皆引去,惟彦卿力战,杀十余人。庄宗崩,彦卿恸哭而去。)是时,帝之左右例皆奔散,唯五坊人善友敛廓下乐器簇于帝尸之上,发火焚之。及明宗入洛,止得其烬骨而已。 《新五代史》 郭从谦反,庄宗中流矢,伤甚,卧绛霄殿廓下,渴欲得饮,后令宦官进飧酪 ,不自省视。庄宗崩,后与李存渥等焚嘉庆殿,拥百骑出师子门。后于马上以囊盛金器宝带,欲于太原造寺为尼。在道与存渥奸,及至太原,乃削发为尼。明宗入立,遣人赐后死。晋天福五年,追谥曰神闵敬皇后。#李存勖#历史故事#表情包#抽象#五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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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台录:斩首的瞬间终结(斩首执行的全过程) 斩首作为古代中国最为常见的死刑执行方式,其核心目的在于公开、迅速地终结生命。与凌迟的漫长折磨不同,斩首追求瞬间且极具视觉冲击力的死亡,以高效实现法律威慑效果。 犯人需经地方政府审转复核,最终由刑部勾决、皇帝朱批后执行。据《大清会典》记载,整个审批流程短则数月,长则数年。一旦定谳,刑期通常在判决后十日内执行。行刑当日,犯人被囚车押解游街前往刑场,沿途百姓围观,衙役鸣锣开道,整个队伍长达百米,历时一到两个时辰,以最大化公开警示的作用。 刑场多设于市集或交通要道旁,称为“法场”,中央处常搭建简易木台,高约一到两米,以便民众观看。核心刑具为鬼头刀,这种专用斩首刀重达五至十斤,刀身宽阔,刀头厚重,凭借巨大重量和下落的惯性,确保一刀断首。 犯人被押上台后,面地跪拜,刽子手助手会固定其身体。刽子手饮尽一碗壮行酒后,于犯人身后站定。为求干净利落,刽子手需精确计算落点,最佳部位为第三与第四颈椎骨之间,此处骨隙相对较大。手起刀落,整个过程仅在数秒之内。现代医学认为,由于大脑缺血缺氧,头部在离体后约七至十三秒内仍保有短暂意识。 头颅落地后,刽子手通常需将其抬起,向四周民众展示宣告,验明正身。执行完毕,根据罪犯罪行轻重,首级可能被放入木笼,在城门口或交通要道悬挂示众三日至一月不等。尸身则由官府安排草席裹埋,或由家属在缴纳费用后领回。对于重要罪犯,尸身可能被进一步肢解,即枭首示众、戮尸锉骨。 斩首以其相对高效的特性,成为古代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据统计,在清代中前期,每年经由刑部勾决的斩首案件可达数百起。它通过一种公开的、不可逆转的肉体消灭方式,强烈宣示了国家权力的绝对权威,以及对叛逆行为的终极惩罚。 #斩首 #死刑 #刑罚 #酷刑#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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