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台积电做局起诉中芯国际案 2003年12月19日,台积电向美国联邦法院起诉中芯国际侵犯其专利权及窃取商业机密 。 背景 •行业竞争:当时半导体行业发展迅速,台积电作为全球晶圆代工龙头,在技术和市场份额上占据领先地位。中芯国际成立后发展迅猛,成为台积电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对台积电的市场地位构成潜在威胁。 •技术差距与追赶:中芯国际虽在一定程度上取得进步,但与台积电相比,在技术工艺等方面仍有差距,需要不断投入研发和引进技术。而台积电拥有大量专利技术和成熟工艺,对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烈。 起诉原因 •员工流动问题:台积电称中芯国际聘用了超过100名台积电前雇员,怀疑这些员工将台积电包括0.18、0.25微米等成熟工艺技术的商业秘密带给了中芯国际,从而帮助中芯国际快速提升技术水平。 •专利侵权指控:台积电指出中芯国际的一些产品和生产工艺侵犯了其多项专利权,认为中芯国际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台积电的专利技术。 过程 •法律程序启动:台积电向美国加州地方法院提交诉讼,要求法院对中芯国际发布限制令并赔偿其经济损失,诉讼对象包括中芯国际的上海及美国子公司。 •庭外争端:中芯国际曾以法律程序不符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窃取商业机密的起诉。此后的一年时间里,双方曾因“恶意中伤”“捏造事实”等数次发生庭外争端。 结果和影响 •初步和解:2005年,台积电和中芯国际达成和解协议,中芯国际同意在六年内分期支付台积电1.75亿美元的专利授权费,台积电则有条件撤回相关诉讼,同时双方专利相互授权期限到2010年12月止。此外,台积电未授予中芯国际使用商业机密的权利,但同意对以往所提及的不当使用商业机密案件不再追究。 •后续影响:这次诉讼使中芯国际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自身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不足,促使其加强内部管理和技术研发的自主性。对台积电而言,通过诉讼维护了自身的知识产权和市场地位,也给其他竞争对手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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