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起诉要回十几万,“自愿赠与”是护身符吗? “我和男朋友谈了两年,他陆续给我转了十几万,大部分都备注了‘自愿赠与’。现在分手了,他起诉我要回这些钱,我能赢吗?” 收到这条私信,我第一反应就是那句老话:爱到最后,原告被告。 今天正好借这个机会,认真提醒所有热恋中的朋友—— 1、“自愿赠与”不等于白纸黑字的护身符 按照最规范的法条理论,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而给的金钱,确实属于自愿赠与。 原则上是给了就给了,分手、甚至结婚了,一般都不用还。 2、但现实中,法官往往不只看备注 司法实践里,遇到分手后追讨赠与的纠纷,法官主要看三个点: 给了多少钱? 在多长时间内给的? 钱是你主动给的,还是对方要的? 如果恋爱时间非常短,短时间里给了一大笔钱—— 那么哪怕每一笔都写着“自愿赠与”,多数法官还是会倾向认定:这笔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目的没达成,就可以要求返还。 3、两年给了十几万,算多吗? 说实话,不知道。 因为“多”不是看绝对数字,还要结合男方的收入、消费习惯、当地经济水平等等。 我真实遇到过一年只给了五万,照样被判全额返还的案例——理由是:这个金额已经超出普通男女朋友相处的正常支出范畴,不应当受到保护。 所以,别迷信“自愿赠与”四个字。 4、真正保险的做法是什么? 签一份恋爱期间财产处分确认协议(类似婚内财产协议),白纸黑字写清楚: 哪些钱是赠与,不用还; 哪些钱是借款或附条件的赠与,分手要还。 爱就好好爱,但真诚也需要白纸黑字的底气。 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的纠纷,或者想提前规避风险,随时留言问我。 我是石律,关注我,婚姻路上不踩坑。#自愿赠予 #婚内财产协议 #分手 #北京婚姻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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