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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报关公司实务解读:药食同源地黄进口双重身份 地黄属于药食同源物质,进口企业就拥有了两条申报路径:药用用途进口和食用用途进口。两者的报关资料要求存在显著差异,值得关注的是,海关总署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公告明确,对部分食药物质试点实施进口分类管理,进口企业须依法如实申报产品用途:申报为药用用途的,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申报为其他用途的,则免于提交该单证。 一、药用进口报关所需资料 若企业将地黄申报为药用用途进口,需按照中药材进口监管要求准备以下核心资料:一是企业资质文件,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含中药材经营范围)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以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等进出口资质;二是进口批件,《进口药材批件》(首次进口须办理)和《进口药品通关单》,该通关单需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三是基础贸易单证,包括贸易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或空运运单;四是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和原产地证明;五是药检相关资料,如进口药材报验单、药材标准及标准来源说明、产地证明等。进口植物源性中药材的收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按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提供上述随附单据。 二、食用进口报关所需资料 若企业进口地黄用于食品加工、调味品、保健食品原料等非药用用途,则无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通关流程大幅简化。主要需要的资料包括:一是企业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登记等;二是基础贸易单证,包括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三是输出国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和原产地证明;四是进口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检测报告。由于食用用途进口属于食品监管范畴,进口商需具备进口食品进口商资质,并确保境外生产企业已完成在华注册编号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进口企业应严格按申报用途使用进口地黄,不得擅自改变商品用途。除可将药用用途进口的食药物质用于保健食品原料外,企业不得将商品销售用于非申报用途。各监管部门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地黄的HS编码为1211902600,海关监管条件为AQB,进口优惠税率为6%、增值税率为9%。进口企业在申报时需准确填报用途、制作或保存方法等申报要素,避免因归类错误导致通关延误。以天津口岸为例,在“食药物质”分类管理新政落地后,企业申报为食品用途的进口地黄可享受更高效的通关服务,足不出户即可办结手续,时间成本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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