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顺路买菜受伤能认定工伤吗临沂工伤律师在线咨询 临沂工伤律师临沂工伤律师临沂工伤律师 #临沂工伤律师代理 #临沂工伤律师赔偿 #临沂工伤律师索赔 #临沂工伤律师推荐 #临沂工伤律师一对一咨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了“非本人主要责任”以及特定的事故类型。 下班顺路买菜,若要认定为工伤,首先,买菜行为需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内。合理时间指正常下班时段,合理路线包含常规下班路径以及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活动的合理路线。其次,必须是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特定事故受伤。若因自身不小心摔倒、与他人发生普通肢体碰撞等非交通事故原因受伤,通常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若劳动者遭遇此类情况,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益,合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郑长凯律师,2008年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现任山东信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兼职劳动仲裁员多年。自2011年执业至今,拥有十五六年的办案经验,善于剖析复杂案情,精准制定诉讼策略。 主要执业领域为: (1)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 (2)知识产权纠纷、合同纠纷; (3)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代理; (4)债权清收、资信调查、合同审查见证; (5)常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00:00 / 00:1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0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骑手工伤找谁赔偿?】郎某公司是某咚买菜平台配送服务的承包商,为该平台提供商品的分拣、配送等服务。 徐某来到郎某公司工作后,被安排在上海某配送站做配送员。某日,徐某在配送站按要求制作木架时,割伤了右脚。 由于是工作期间受伤,徐某向郎某公司申请工伤赔偿,结果却被公司拒绝了。 原来,徐某当初按照郎某公司要求,签订的是《自由职业者合作协议》和《新业态自由职业者任务承揽协议》。两份协议均约定,双方通过协议建立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一切争议适用民法处理,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我们知道,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劳动关系,那就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在劳动合同、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赔偿等方面适用法律的明确规定。 如果双方是平等合作的关系,则权利义务主要由民法调整,双方平等协商,自主确定相应的劳动报酬、保险待遇等。 既然双方白纸黑字写着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那徐某是不是自然就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工伤赔偿了呢? 如此,徐某该如何维权呢? 新业态用工模式下,外卖骑手这样的劳动者权益又该如何保护呢? 说案例、讲法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日报政文部、人民网推出“说法”特别策划,本期“说法”关注一个新业态劳动者遭遇的“合同陷阱”。(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网)
00:00 / 04:5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
00:00 / 01:0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0
00:00 / 00:5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
00:00 / 00:5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