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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法清说72:仁医之道在于禁止向患者谋利益、向医生谋赚钱 #医疗纠纷律师 #医法清说 #莫让医疗纠纷演化为个人恩怨 #医疗事故律师 #患方律师 医疗发展的根本在于回归“仁医”之道,即以患者为中心,杜绝将医疗行为异化为谋利工具。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医疗服务的本质是治病救人、保障人民健康,而非商业交易。医疗机构应禁止向患者牟利、禁止诱导医生创收,防止医患关系被工具化或物化。 现实中,大量医疗损害源于系统性管理漏洞而非个体技术失误,因此必须强化医疗管理责任,推动问责机制从个体医生转向管理主体。 唯有通过完善监管、落实法律追责、重建伦理底线,才能遏制过度医疗、伪造病历、滥用职权等失范行为。 同时,应区分医疗违法犯罪与一般技术过失,对故意伤害、非法行医等由管理目的异化和“放水”衍生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避免以“医疗纠纷”之名掩盖刑事犯罪。 医疗的神圣性不在于技术高低,而在于对生命的敬畏与伦理坚守——唯有守住这一底线,医疗才能真正成为守护健康的光明力量,而非披着白袍的“医毒”。 中国的医疗,应以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和反思731医毒对我祖辈同胞的暴力残害为契机,以《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蓝本,重建问责医疗安全事故管理责任,解放医患生产力的日常秩序。 感谢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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