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后购版权仍需担责吗中山知识产权律师专业指导 中山知识产权律师中山知识产权律师中山知识产权律师 #中山知识产权律师案件委托 #中山知识产权律师代理 #中山知识产权律师法律解答 #中山知识产权律师委托 #中山知识产权律师委托代理 侵权后购买版权仍可能需担责。若已实施侵权行为,即便后续购买版权,对于购买前的侵权行为,仍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依据《著作权法》,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确定;难以计算的,可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适用惩罚性赔偿。 所以,购买版权仅解决了后续使用的合法性问题,无法免除之前侵权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 杜朝阳律师,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股权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法律部主任,专利代理师,兼具律师与专利代理师双重执业资格。 杜律师于1997年6月毕业于信阳师范学院。自2000年起投身知识产权领域,于2002年正式执业,拥有二十余年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专注于知识产权维权与侵权案件处理,业务范围涵盖商标、专利、著作权等行政确权、民事维权及刑事保护,同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民商事领域也具有深厚积淀。 杜律师曾先后任职于京诺孚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国文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广东衡德律师事务所、广东维纳律师事务所、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并于2020年8月加入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专利代理人、股权高级合伙人,并主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其现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清晰的诉讼策略和高度负责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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