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0:4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1
00:00 / 34:4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
00:00 / 02:2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5
00:00 / 17:2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
00:00 / 01:4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520
00:00 / 01:0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1
投药迷晕被害人作案,零口供仍获重判,永康刑事律师详解 #永康刑事律师咨询 #永康刑事律师免费24小时在线咨询 #永康刑事律师免费咨询 #永康刑事律师一对一咨询 #永康刑事律师推荐 李某2013至2016年间,通过婚恋网站结识多名被害人,趁见面吃饭时向其饮品投药致昏迷,先后实施抢劫、强奸、强制猥亵等犯罪,劫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7000元,还拍摄被害人裸照及性侵视频。2017年法院初判其犯盗窃罪,检察院抗诉后,二审因发现新线索发回重审,公安机关破解其电脑硬盘后查实全部犯罪事实。 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财物、强奸妇女、强制猥亵他人,均构成对应罪名,多次抢劫、强奸多人属加重情节。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投药致被害人丧失反抗能力,多次实施抢劫、强奸,拍摄视频伤害被害人身心,情节恶劣。虽其零口供否认主要犯罪,但监控、医保卡记录、电子数据等间接证据形成完整链条,足以定罪。 法院最终数罪并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罚金二十万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注意:投药迷晕作案属严重暴力犯罪,从重处罚;零口供不影响定罪,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可作为关键证据;遇到类似侵害,务必及时报警,留存相关痕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0:00 / 01:2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