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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粉丝提问,我爱人是北京某区户口,户口本上的户主是我岳父,我是外地户口。现在岳父不同意我们的孩子随母亲上北京户口,我们咨询有关部门得知落户必须户主同意,这种情况下,我们能不能起诉岳父,或者通过诉讼要求有关部门强行落户? 这个问题很罕见,它涉及两个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点:一是“什么是直系亲属,如何判断直系亲属关系,以及直系亲属落户的规定”;二是“什么是户主,户主的权利有哪些”。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现行规定,直系亲属登记户口——尤其是新生儿出生登记——一般是不需要户主同意的,除非是集体户口或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非直系亲属迁入才需要户主同意和居住证明。当然,部分地区在实际执行中,即便是直系亲属登记也可能要求提供户主同意书,就像提问中遇到的情况。 那么,什么是直系亲属呢? 从法律角度来说,“直系亲属”在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的定义,它属于法学理论中的常用术语。《中华法学大辞典》对“直系亲属”的解释是:与本人有直接血缘关系(或法律拟制血缘关系)的亲属,也就是生育自己的人和自己所生育的人。按照这个解释,姥爷和外孙属于直系亲属。因此,如果是婚内正常生育的孩子,登记户口通常不需要户主同意。 第二点,关于户主的权利。户口登记是以“户”为单位的。共同居住并有一处住所的,可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户主的主要责任是依照《户口登记条例》申报户口登记。 细心的朋友可能已经发现了,《户口登记条例》赋予户主申报登记的权利,与“直系亲属落户无需户主同意”之间,在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一些偏差。 这也导致一些地区在直系亲属申请落户时,被要求户主同意;如果户主不同意,当事人想通过诉讼解决,路径上可以诉讼要求有关部门履职,但有关部门也可能会考虑到家庭关系和户的稳定性,认为强制判决落户可能带来新的问题,因此诉讼难度大、风险高。” 所以回到开头的问题,我的看法是:诉讼是一条理论上可以走,但充满变数的路。处理这种掺杂着家事的户籍问题,法律可能是最后的手段,但往往不是最好的开端。 建议这位朋友,还是要基于家庭的具体情况,把所有的可能和风险都想清楚,再做出最稳妥的决定。#法律 #法律咨询 #北京户口 #落户北京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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