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兴冲冲去报到。结果人事抱来一大摞文件,空白的劳动合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你正低头签呢,突然一份“个人自愿离职申请”递到你面前。 你一愣:“我还没上班呢,怎么就要签离职?” 对方笑眯眯地说:“哦,就是走个流程,公司规定,大家都签的。” 找份工作多不容易啊,房贷要还,孩子要养,忍忍吧,签了算了。 但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不是有点不对劲? 有个真实的例子。我认识一个人,在某公司干了大半年,业绩不错。有一天领导突然找他谈话:“最近公司调整,你可能不太合适了。不过咱们好聚好散,你自己写个离职申请,就说家里有事,体体面面的,以后再找工作也好说。” 他当时觉得,闹僵了确实不好看,就写了——因个人原因,自愿离职。 结果呢?补偿金一分没有。他后来才知道,公司主动辞退是要给补偿N+1的,但他那份“自愿离职”,把什么都抹平了。 今天我想说的就是这件事。 很多公司想裁掉你,但又不想给补偿金你,就让你写“自愿离职申请”,不是帮你体面,是在帮自己省钱。一旦你写的是“因个人原因”,法律上就等于你主动不干了,补偿金没了,赔偿金没了。 那么有没有办法?有。 如果你确实是公司逼你走的,别写“因个人原因”。实在要写,在不起眼的地方加上一行小字——“本人系被公司逼迫解除劳动合同,非本人真实意愿”。拍照留底。 当然,最好的办法是——别签。 我知道,说“不签”很容易,但现实很骨感。 咱们劳动人民不容易,每一分钱都是血汗换来的。有些字,签下去之前,真得想清楚。
00:00 / 03:1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9
00:00 / 00:4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NaN
00:00 / 05:1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