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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林徽因》:那个走在人间四月天的女子 合上书的那天晚上,我坐在灯下很久很久。窗外的风轻轻吹着,像是从很远的地方捎来了什么消息。我忽然觉得,这个叫林徽因的女子,其实从未走远。她就住在那些旧信笺里,住在她设计的国徽纹样里,住在每年四月天温润的风里。 我以前只知道她是民国才女,是诗人,是徐志摩爱而不得的人。可读完这本书,我才知道自己错得多么浅薄。那些风花雪月的标签,根本装不下她的一生。 她十六岁跟着父亲去欧洲,在伦敦的雨雾里遇见了一个全新的世界。那个年纪的女孩子,大多还在做着粉色的梦,她却已经开始思考一个很深的问题:人这一生,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她遇见了徐志摩。一个才华横溢、热烈得像一团火的男子。他给她写诗,和她谈灵魂,在康桥的柔波里许下许多动人的诺言。换作别人,或许就沉下去了。可她没有。她看见了徐志摩背后那个沉默的妻子,看见了这段感情里可能有的伤害,也看见了自己真正想要走的路。她选择了转身。不是不爱,而是太清醒。一个十六岁的女孩能有这样的定力,我读到的时候,心里说不清是敬佩还是心疼。 后来她嫁给了梁思成。两个人一起去美国学建筑,一起回国,一起骑着毛驴走遍大半个中国,去寻找那些藏在深山里的古寺古塔。那时候的条件苦到什么程度呢?住的是破庙,吃的是干粮,身上爬满了跳蚤。可她在信里写得兴高采烈:“我们发现了一座唐代的佛光寺,梁上的尘土木屑落了满身,可我觉得我是天底下最富有的人。” 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眼眶湿了。她不是一个只能在客厅里谈论艺术的名媛,她是一个能趴在满是蝙蝠粪便的梁架上,用手一寸一寸丈量历史的女人。这份热爱,比任何诗句都更有力量。 后来战争来了。北平沦陷,她带着年幼的孩子跟着梁思成一路南迁。从长沙到昆明,从昆明到李庄,颠沛流离。她的肺病越来越重,经常高烧不退,咳出血来。可在李庄那个没有电灯、没有药物的破房子里,她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一边咯血,一边翻译建筑著作,一边帮梁思成整理《中国建筑史》的手稿。 她的美国朋友费慰梅几次三番写信来,催她去美国治病,说医疗费用全部由她来承担。她拒绝了。她在回信里写:“我的祖国正在受难,我的同胞正在死去,我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离开?” 我反复读着这句话,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那样单薄的身体里,藏着怎样坚韧的灵魂啊。#林徽因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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