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0:0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
《地级市武装部长级别与职责》 地级市武装部长,通常由军分区或警备区的正职领导担任,其级别和职责如下: 级别 •正师级或副师级(对应军衔一般为大校)。 •在直辖市所辖的区(相当于地级市行政级别),武装部部长同样为正师级或副师级。 •地级市一般不设“武装部”,而是设立军分区(普通地级市)或警备区(直辖市或重要城市),其正职即为武装部长。 职责 地级市武装部长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民兵组织建设与管理; 2. 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与国防动员潜力调查; 3. 民兵军事训练与政治教育; 4. 组织民兵完成战备执勤、应急处突等任务; 5. 兵员征集(征兵)及战时动员参军参战; 6. 协助地方维护社会治安、参与“两个文明建设”; 7. 退役军人安置与烈军属优抚工作的协调; 8. 完成地方党委、政府赋予的其他任务。 补充说明 •地级市军分区/警备部部长通常进入同级地方党委担任常委,称为“戎装常委”,在党委常委中排名靠后,但行政级别高于多数副厅级常委。 •该岗位属于解放军现役编制,部长、政委一般为正团级或副团级军官晋升而来,佩戴“国防动员单位”臂章。 如需查询具体地级市(如东莞市)的武装部长信息,可访问当地人民政府或军分区官网,或通过广东省军区公开渠道获取最新任职情况。 #政治常识 #公务员 #体制内 #知识分享干货 #普法小剧场
00:00 / 02:0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
00:00 / 00:5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3
00:00 / 00:4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1
00:00 / 00:5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5
00:00 / 00:0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