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唱《走马》是在初二,元旦晚会。调是荒腔走板的,手心却是湿冷的。我和朋友挤在讲台边的小台阶上,台下黑压压一片,只觉得这歌像在讽刺我,不敢抬头的我,台下的每一双眼睛都在审判我不佳的外貌,丑陋的刘海和呆板的眼镜。 晚上绕过昏暗的实验楼走廊,眼泪擦干了又流,觉得自己是个怎么也演不好的蹩脚配角。 真让人无语,那时活得乱七八糟,像蒙着眼在不平的路上狂奔,不知道是什么路,也不知是去哪里。 总想着得到所有人的肯定,啼笑皆非。我羞于说出我的自卑,害怕被当成异类,却渴望着与众不同,对一切都敏感得不得了;可有时又迟钝得可笑,直到多年后才后知后觉,原来那些若有似无的排斥,从来都不是我的错觉。 我恨自己那时太年轻,爱的人和恨的人都太年轻,年轻到把莽撞当勇敢,把伤害当潇洒,把嘲弄当友善,以至于如今回想起来,那几年就像走在浓雾里,不只是因为病,更是对待一切都太轻浮太草率,看不见前路,也看不清自己。 水汽氤氲,我的青春期在雾里跌跌撞撞,痛与眼泪常伴。 直到某一天,也许是吞下的药片终于发挥了作用,也许只是厌倦了那个自怨自艾的自己,雾气毫无征兆地散了。没有豁然开朗的戏剧场面,也没有想象中的大哭一场。一切就那样随着时间的浪潮慢慢退去,露出了底下久违的、干燥的地面,生活照旧,只不再泥泞。 当《走马》的前奏再次响起,我忽然想起穿着蓝白色校服,坐在讲台边的自己。想到那时的自己,说爱太虚假,说恨太沉重,实在无话可说,仅剩下一两声低低的叹息。昏暗实验楼千钧重的眼泪,落了六年才滴在脚边,水汽蒸腾,只剩一些酸涩的滋味。 过了很久终于我愿抬头看。 #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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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鸟枝2月前
大概是初二时候,想跟同学们有个共同的话题,去学了吉他。从《小星星》开始,到一些简单的和弦,然后就一直唱宋冬野的歌。这些年,我把《董小姐》唱了至少一百遍,其余几首也各有三四十遍。唯独《斑马》我始终没唱过几回——起初我根本不懂他歌里的斑马究竟是谁,和弦也记不牢。 今天又想到这首歌,原来我就是那只斑马。 离开内蒙,逃掉世俗的规矩,来到成都,在这里定居。但我依然感觉心在漂泊,是被风吹散的鬃毛,孤独、迷茫。我应该是群居的动物,最需要陪伴,最需要依靠,但我不敢说,也不想说,我感觉那样很软弱,我不应该是那样的。于是在夜里只能靠各种感冒药入睡,迷恋药物带给我的困顿,给嘈杂的大脑按下暂停键,让我好好睡一觉,哄着不肯归栏的心。 所以我太喜欢睡觉了,睡觉的时候是我唯一能安静下来的时候,还能在梦里见到已经不会再见面的人。 近年,我做各种离谱抽象发疯的事变多了,去排泄内心的喧嚣。我没办法,因为我不知道哪一股情绪最凶猛,只是把它们统统放出来,再憋下去,我要死了。 朋友A问我,他有时候不知道我是真的精神有问题,还是单纯在玩闹。 无所谓吧,我不在乎。 我只感觉我在靠近自己浑浊的内核,被各种规矩管教涂抹的,在“回忆”的荆棘中,那颗已经不知道能不能救活的枯枝。 三十年,我一直在努力扮演听话、懂事、别人家的孩子。上学时一天假也没请过,工作时哪怕犯一点小错也会难受很久。而今工作第六年,我不想上班了,去nm的,当然感谢朋友给了我不用上班的支持,不然应该还会龟很久。 于是唱歌成了我情绪的出口,成了我对于自己一些无法理解的内耗的宣泄的出口,所以我也确实是成了一个只会唱歌的傻瓜。 我还想说什么呢,我不知道,我总感觉没说完,算了。 想不明白,就不想了吧,早点睡觉,在梦中家乡的草原上,在交错光影中,是条纹还是伤疤,已经不再重要了。 我不在乎了。 我不在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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