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勉强和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在一起,也不要勉强和一个自己不爱的 人在一起,尤其绑定长期关系。#感情 #爱情 #婚姻 #家庭 #离婚 这个话题老生常谈了,二十年前的中文互联网就开始探讨“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我说一个很简单的结论,没感觉是万万不行的。 可以不那么有爱,但是要有一些基础好感,至少不排斥这个人。如果对于对方的外貌、言语、性格特质等等有极其强烈的生理性排斥,那么就是不适合在一起,这几乎是基因写定的不匹配。 以后的日子还很长,女人很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对于不爱的男人没耐心,男人很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对于不爱的女人不上心。强迫自己和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或者勉强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在一起,之后的日子很多时候都充斥着争吵,厌恶,相看两相厌,心猿意马。 很多人会反驳我,我又不在乎爱不爱,有钱就行,或者其他类似的……这是很幼稚的,未设身处地的言论。真正在局中的,在婚姻里摸爬滚打多年的人,应该能够感同身受。当看到对方就觉得厌烦,听到对方的声音就觉得抓狂。闻到对方的体味就觉得恶心,这段关系往往不能存续,很快会面临着崩盘。 所谓强扭的瓜解渴,是因为只解一下渴,后续这个瓜就死掉了。 不要很强力地,穷追猛打的去追一个人,能吸引来则说明你们有缘分,吸引不来,需要通过大量的时间、财力、物力付出来得到,那么你们缘分不深厚,时间拉长会伴随着许多内耗,痛苦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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