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孝妇冢位于郯城县城东部 孝妇的贤孝事迹:汉朝时,东海郡郯城有一位名叫周青的女子,她结婚后不久丈夫便病死了,没有留下子嗣,但她不愿改嫁,坚持依靠自己的劳动奉养婆婆,人们都称她为 “孝妇”。婆婆觉得自己年事已高,不想拖累儿媳,多次劝她改嫁,可周青都婉言谢绝,就这样过了十几年。 被冤入狱:后来,婆婆上吊自杀。婆婆的女儿却到官府告状,说孝妇逼死了母亲,县吏便将孝妇捕去,施以酷刑逼供,孝妇最后被屈打成招。当时有个当郡决曹的于公受理了这一案件,他得知孝妇敬养婆婆十几年,又经过调查断定孝妇的婆婆是自杀,于是如实禀报,但负责审案的太守却不听于公的意见,判定周青有罪,并要将其斩首。 临刑发下三桩誓愿:行刑前,周青发下三桩誓愿,称若自己被冤枉,血会向上倒流、天降大雪、郡中大旱三年,以证清白。 誓愿应验:孝妇被杀后,她的血呈青黄色,沿竹竿上流至顶,又顺旗流下,同时天降大雪,郡中果然连续大旱三年,庄稼颗粒无收。 沉冤得雪:新太守到任后,查寻大旱原因,于公道出原委。新太守亲自到周青墓前祭奠,并立碑表彰她的德行。不久后,天空乌云密布,大雨倾盆而下,旱情得到解除,当年庄稼也获得了丰收。 孝妇冢的传说:相传周青被安葬在其婆婆坟墓的西侧,谁知一夜之间两个坟墓竟合为一体,成为一个封土高大的墓冢,在墓冢的中间至今仍然保留着一条南北向的分界线,人们说这是孝妇和她婆婆合葬墓的痕迹。 元代大戏曲家关汉卿以汉东海孝妇为原型,改编创作了戏剧《窦娥冤》,让这一故事更加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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