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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领证结婚,竟然是放弃自己一半的身体话语权 婚后超过14周想引产?光你同意没用。 硬性规定摆在那:必须提供夫妻双方签字的放弃生育证明,还要社区开材料。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的肚子,从那一刻起,不再只归你一个人管。 哪怕你老公出轨、冷暴力、家暴,哪怕这段婚姻已经烂透了—— 只要他不肯签字,你就没办法合法终止妊娠。 更绝望的是,你想离婚脱身,也来不及了。 现在离婚有30天冷静期,流程卡得死死的。这30天里,你的肚子一天天大,身体一天天拖,最后熬到孕周超标,你就彻底没了选择权。 很多人不知道,现在我们能自己签字做手术,根本不是理所当然——那是一条人命换来的。 还记得马茸茸吗? 十年前,她疼得跪在地上求丈夫签字剖腹产,丈夫就是不同意。 她没有资格给自己签字,所有决定权都在那个男人手里。 最后,她从医院楼上跳了下去,一尸两命。 那件事之后,规则才被逼着改了,产妇终于有了本人手术签字权。 可到今天,孕中期引产这件事上,已婚女性依然被困在旧规则里。 法律明明写着:妇女有不生育的自由,女性有生育自主权。 但落到执行细则上,婚姻制度就是在稀释你的身体权。 拒绝把女性身体主权交给一张证书,拒绝让婚姻变成绑架肚子的枷锁。 拒绝在背叛和冷漠中,还要为不值得的人不配有的权利妥协求饶。 拒绝用女性的血肉之躯,去为一个烂透的婚姻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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