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3:3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2
科学,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辩证统一。 科学,是建立在可检验的解释和对客观事物的形式、组织等进行预测的有序知识系统,是已经系统化和公式化了的知识。任何概念都会有漏洞,文字不可能圆满表述,但因噎废食是不可取的,姑且就认为科学概念定义是公认一致的,咱就不抬杠了。 科学本质,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理解科学的本质,客观上是描述客观世界物质种种性质;主观上,是对客观物质的种种性质的抽象,形成的一套理论。即科学拥有客观和主观两种属性,客观是内容,是不变的,主观是形式,是多样的。也可以这样理解,假设地球文明和天球文明是不同的两个文明,文明的表述方式不同,但对客观物质的理解是相同的,这是客观的规律性,也是科学的客观性。对于科学,采用辩证统一的观点看,要理解客观规律和主观表现形式的辩证统一,可以分开研究,但不要机械的割裂开,这两面谁都离不开谁。 物理、化学、数学等等学科都是描述宇宙的某一个侧面,数学相对抽象一点,可以不具体指出哪一个事物,所以更难理解。各学科的综合就是科学,科学就是自然法则,就是自然法,就是法。佛法即心法,在一定意义上,也可归结为自然法。心法包含客观法和主观法两部分,这个问题将来有空再说吧。 法有两个义谛,第一义谛,是物质、是客观性;第二义谛,是意识、是主观性。第二义谛包含佛法、哲学、科学等等意识现象。意识不能直接触及物质本身,只能从物质现象抽象出来物质的本质规律,这个规律只是客观规律的映像。为了研究方便,或者他们之间的区别可以忽略时,我们姑且认为这两个概念等同,即客观性。 法的第一义谛和第二义谛,可以分开研究,但不能机械地割裂开,这两者是辩证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失去任何一面,都将失去意义。换个说法,法的第一义谛是物质,即物法;法的第二义谛是意识,即心法。从“物质”的角度,如果没有物质,也就没有意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从”意识“的角度,如果没有意识,谁能认识宇宙? 故,从”主观“角度,一切唯心造,色心诸缘,唯心所现。从”客观“角度,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其实,谁也不能绝对客观的看问题,看本身就是主观意识的行为。主观和客观不能绝对分开,石头是客观的,但是它不能看。无上正等正觉就是客观的极限。在科学领域说明科学的本质不容易,没办法,上升到哲学和佛学来说明,希望大家能明白。还必须说一点,是众生理解科学、哲学、佛学,所以受众生相所限,受众生的意识思维所限。以此思维,辨于佛境。犹如空花,复结空果。
00:00 / 02:3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
科学本质,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 科学,是建立在可检验的解释和对客观事物的形式、组织等进行预测的有序知识系统,是已经系统化和公式化了的知识。任何概念都会有漏洞,文字不可能圆满表述,但因噎废食是不可取的,姑且就认为科学概念定义是公认一致的,咱就不抬杠了。 科学本质,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理解科学的本质,客观上是描述客观世界物质种种性质;主观上,是对客观物质的种种性质的抽象,形成的一套理论。即科学拥有客观和主观两种属性,客观是内容,是不变的,主观是形式,是多样的。也可以这样理解,假设地球文明和天球文明是不同的两个文明,文明的表述方式不同,但对客观物质的理解是相同的,这是客观的规律性,也是科学的客观性。对于科学,采用辩证统一的观点看,要理解客观规律和主观表现形式的辩证统一,可以分开研究,但不要机械的割裂开,这两面谁都离不开谁。 物理、化学、数学等等学科都是描述宇宙的某一个侧面,数学相对抽象一点,可以不具体指出哪一个事物,所以更难理解。各学科的综合就是科学,科学就是自然法则,就是自然法,就是法。佛法即心法,在一定意义上,也可归结为自然法。心法包含客观法和主观法两部分,这个问题将来有空再说吧。 法有两个义谛,第一义谛,是物质、是客观性;第二义谛,是意识、是主观性。第二义谛包含佛法、哲学、科学等等意识现象。意识不能直接触及物质本身,只能从物质现象抽象出来物质的本质规律,这个规律只是客观规律的映像。为了研究方便,或者他们之间的区别可以忽略时,我们姑且认为这两个概念等同,即客观性。 法的第一义谛和第二义谛,可以分开研究,但不能机械地割裂开,这两者是辩证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失去任何一面,都将失去意义。换个说法,法的第一义谛是物质,即物法;法的第二义谛是意识,即心法。从“物质”的角度,如果没有物质,也就没有意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从”意识“的角度,如果没有意识,谁能认识宇宙? 故,从”主观“角度,一切唯心造,色心诸缘,唯心所现。从”客观“角度,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其实,谁也不能绝对客观的看问题,看本身就是主观意识的行为。主观和客观不能绝对分开,石头是客观的,但是它不能看。无上正等正觉就是客观的极限。在科学领域说明科学的本质不容易,没办法,上升到哲学和佛学来说明,希望大家能明白。还必须说一点,是众生理解科学、哲学、佛学,所以受众生相所限,受众生的意识思维所限。以此思维,辨于佛境。犹如空花,复结空果。
00:00 / 02:4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
#1,认识的过程就是在实践中发现真理、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过程。 2,所谓真理就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在人头脑中的正确反映,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 3,任何人都必须服从真理,坚持真理,按真理的要求办事。只有在真理指导下的行动,才能获得成功,否则,无视真理,违背真理,最终势必要受到真理的惩罚。 4,获得真理的途径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真理掌握在谁手里,不是取决于阶级出身,权位高低,而是取决于有没有老老实实的科学态度,有没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任何人只要尊重客观实际,走出划地为牢的自我束缚、阶级束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勤于学习,又勤于思索,就都能认识真理、掌握真理。 5,掌握真理必须要学会辩证思维,辩证思维是以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的,因而只是对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对于较高发展阶段上的人才是可能的。这也就是说:在阶级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囿于剥削阶级以及农民自身的小生产者的自私性的束缚且不能走出束缚,是很难发现、相信和掌握真理的,尤其是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真理,更谈不上运用这些真理。 6,客观唯心主义即宿命论,把真理看成是人的意识与“绝对精神或道”的符合,认为真理是上帝的启示; 主观唯心主义即唯我论,把真理看成是人类经验的组织形式,认为有用即是真理。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即机械论,把真理看成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世界的一次性的、静态的反映,这种照镜子似的反映是绝对可靠的,不随时间和条件改变。认为宇宙是一台巨大的钟表,上帝作为“第一推动力”给它上紧发条,然后就按固定机械规律运行下去。 上述这些关于对真理的认识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7,认识是一个发展过程,真理的发展也是一个过程。真理不但具有客观性,而且每一个对具体事物的真理性的认识,又都既具有绝对性也具有相对性,人类的认识就是不断地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辩证发展过程。
00:00 / 02:4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
00:00 / 05:1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77
00:00 / 01:3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4
00:00 / 01:1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49
00:00 / 00:4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
#1,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意识并非独立存在的实体,而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 2,意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而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它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但这种反映并非机械复制,而是经过人脑加工的主观映像。 3,社会实践是意识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劳动在意识产生中起决定性作用。首先是劳动,然后语言和劳动一起,推动猿脑变为人脑,为意识的产生提供了物质的生理基础。 4,意识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社会交往与劳动实践。脱离社会存在的“纯粹意识”是不存在的(如“狼孩”虽有大脑,但缺乏人类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意识的具体内容、形式和发展受社会存在(如劳动实践方式、阶级地位等)制约。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阶级的人,其意识具有历史性和阶级性。 5,意识的主观形式有三种:感性形式(包括感觉、知觉、表象等)、理性形式(包括概念、判断、推理等)、非理性形式(包括情感、意志、灵感、直觉、想象等)。 6,意识具有能动性,具体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其一是: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 其二是:意识活动的主动创造性。即意识能通过对感性材料的加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超越当前现实进行创造性想象。 其三是:意识能指导实践改造世界,将观念转化为现实,这是意识能动性的突出表现。 其四是:意识能调控自身与外部的关系,即意识能调节人的心理状态,实现对人自身的改造。 7,要想充分发挥意识的能动性,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否则必然会事与愿违,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而要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又必须充分发挥人的意识的能动性,并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
00:00 / 02:3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
00:00 / 01:1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8
#实践就是主体能动地改造和探索客体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其基本特征有三个:客观实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认识就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该能动的反映具有两个特点:即摹写性和创造性。 如果忽视反映的摹写性,就会陷入否认认识的内容具有客观性的唯心主义,如果忽视反映的创造性,则又会犯旧唯物主义直观反映论的错误。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如果离开社会实践,人就和动物一样,只能感知事物的表面现象,而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 各种科学知识都是由于社会实践的需要才得以产生,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得以发展的。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往复的不断辩证发展的认识的运动过程,实质上就是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检验和发展真理的过程。认识的任务就在于获得真理,并以此为指导能动地改造世界。 归纳和演绎的思维方法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应用;分析和综合的思维方法是建立在整体和部分对立统一基础上的质量互变规律的具体应用;抽象和具体的思维方法是以历史与逻辑对立统一为基础的由感性具体到抽象规定再到理性具体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具体应用。
00:00 / 02:0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
00:00 / 02:5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
稀缺的能动性是生存难题的根本 于人类而言,其实泛指一切存在存在的根本也是可以的,那就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客观局限性。这里不讨论其他存在形式,只讨论人为载体的能动性行使问题。 人是群体性具有意识和智慧的生物,这个描述本身也在描述其自身的生物性存在能力与边界。也就是我们具有自由的自主性,同时也具有自由的边界性,而自主性覆盖边界性,却不跨越边界性是为了维持各自的自由性,所以从这个层面讲,于空间而言其“天生”的自主性“后天”的被其自身智慧属性保留下一份对于自主性边界的不可逾越感的自由备份。所以这份可视为不可行使的暂存。第二便是自身属性的普遍性,导致的所谓环境对自身自主性的遮蔽,也就是环境对于认知的遮蔽,让个体看不到自身自由所能延伸的范围,那么如此通常人便“失去了”第二份。其三是自我对自我的认可。这个认可建立在第二部分的基础上认为“残缺”的自由才是完全的自由之后环境对此认知的认知对认知的筛选给出巩固此认知的佐证,最终形成闭环。第三份的自由被自身“剥夺”,最终在生活中不被发挥,可视为“无”。其四便是这样的个体与这样的个体组成的结构,因其各自的“残缺”从根本上对前者的“缺失”进而会行使自身基于非客观的客观性输出使得个体在结构当中的自由能动性进一步被其他个体“约束”,此前提便是天下少有同样的“灵魂”仅可能有稀缺的基于拥有前三者的拓展性互补。……其五便是基于其四的结构利益进一步决定了个体对于当下与未来的期望变现之间的妥协进一步压缩了其仅存的能动性。其六便是由以上所有的综合决定其所必然产生的情感的被自然合理的输出对能动性的深层的笼罩。或许到这里理性的个体会认为理性可以否定这样的情绪,那么这个否定将意味着巨大的“风险”即这一切都是那么的合理,如果否定这个情绪等同于否定了自身的思想,等同于对自我意识的背叛,所以到这一步通常的所谓“煎熬”就显的非常合理。到这一步往往是“溃散”或“重组”的分水岭。当能认识到能动性是如此稀缺,它将为自我的重组立下核心为走向珍惜与“重组”提供希望…#自由#自我成长 #重组家庭 #珍惜#事业#生活
00:00 / 00:1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
00:00 / 01:5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