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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打工人迎重磅利好!人社部新规:不管退没退休,工伤等都得管 一、 政策落地:7月1日起,“超龄”不再是维权拦路虎 长期以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55周岁)的劳动者处于法律保护的“灰色地带”。一旦发生工伤或工资被拖欠,用人单位常以“双方是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为由推卸责任。这一局面将于2026年7月1日起被彻底打破。 政策核心变化: 首部专门规章生效:2026年5月,人社部会同国家卫健委、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56号),定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超龄劳动者权益的部门规章,填补了法律空白 。 明确基本权益:《暂行规定》明确,只要超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就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 司法保障同步:最高法修订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于2026年1月1日生效,新增“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案由,为司法维权铺平道路。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综合自人社部《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56号)、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旨在进行公益普法与政策解读,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具体案件处理请以执法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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