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1:1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77
00:00 / 03:0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72
00:00 / 02:0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891
商家把样品当新品卖给我算不算欺诈​哈尔滨经济纠纷律师为你释 哈尔滨经济纠纷律师哈尔滨经济纠纷律师哈尔滨经济纠纷律师 #哈尔滨经济纠纷律师代理 #哈尔滨经济纠纷律师法律解答 #哈尔滨经济纠纷律师调解 #哈尔滨经济纠纷律师免费分析 #哈尔滨经济纠纷律师环境侵权 从法律层面来看,全新商品与展示样品在市场属性、价值定位和使用状态上存在本质区别,样品经过展示、试用,存在一定损耗与贬值,已然不属于全新正品范畴。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法定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经营者在售商品时,必须如实向消费者告知商品的真实状态、属性及瑕疵,不得刻意隐瞒关键交易信息。 商家作为专业经营主体,明确知晓样品与新品的差异,在未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未作出价格让利说明的前提下,将样品当作全新商品以原价售卖,主观上存在故意隐瞒、误导消费者的过错,该行为完全符合消费欺诈的法定构成要件。并非只有售卖假货才构成欺诈,刻意隐瞒商品真实状态、致使消费者作出错误购买意思表示的行为,同样属于欺诈行为。 针对该类欺诈行为,消费者无需与商家私下妥协协商,可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商家解除交易、退还全部货款,同时依据法律规定主张三倍赔偿,若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按照五百元标准计算,以此追究商家的违法责任,维护自身公平交易的合法权益。 鞠雪芹律师,中共党员,高级律师(三级),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女工委主任;涉外部副主任; 教育背景:黑龙江大学 法学 学士学位 黑龙江大学 会计与电算化 学士学位 擅长劳动争议、合同、侵权、企业合规、公司治理、国际金融贸易、破产重组、建筑施工合同等民商事法律事务。 曾代理大型国企重组改制项目;参与大型人防工程破产重组案件、代理多起对俄国际金融贸易争议案件、处理大量民商事合同、建筑施工合同疑难案件、担任多家国际贸易企业、医药公司、建筑公司法律顾问等。
00:00 / 01:3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0
00:00 / 00:4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44
使用去世的人的肖像,算不算侵权? 近日,张雪峰老师去世的消息引起大家的热议,张雪峰老师的肖像及相关视频也被各种的传播及使用。 这让我想到了一个已故名人肖像保护的真实案例。 著名国际影星奥黛丽·赫本,于1993年去世。苏州的一家餐饮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经营场所、官网、微信公众号中大量使用奥黛丽·赫本的肖像进行商业宣传。奥黛丽赫本之子在苏州的法院提起了诉讼。 那本案的使用行为,算不算侵权呢?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个基本概念——自然人的肖像权,是从出生开始,到死亡结束的。也就是说,人去世以后,严格来讲已经不再是民事主体了,不再“享有”肖像权。 但是,注意——死者的肖像利益,法律依然是保护的。 你如果没有合法授权,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随便拿来用,照样构成侵权,照样要承担民事责任。 好,那具体要注意什么?我在这儿提示: 第一,基本原则。 没有经过肖像权人同意,你不能制作、使用、公开别人的肖像。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本案中餐饮公司使用奥黛丽赫本的肖像,不属于合理使用,也就是说,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必须先获得授权,才能使用。 第三,那么,对于已经去世的人的肖像,找谁授权呢?考虑到死者的肖像、名誉、隐私受到侵害的,他的配偶、子女、父母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如果死者没有配偶、没有子女、父母也已经去世了,那他的其他近亲属也有权主张。所以我们优先考虑向死者的近亲属去申请肖像使用的授权。 第四,还有一点容易被忽略。 如果你用的是一张具体的照片,那除了肖像权的授权之外,你还得拿到这张照片本身的版权授权——也就是肖像作品权利人的许可。这是两个不同的权利,缺一不可。 总结一下:人虽然去世了,但肖像利益依然受保护;非合理性使用必须取得授权;用的如果是具体照片,摄影作品的版权授权也不能少。 #肖像权#张雪峰 #侵权
00:00 / 03:2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