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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缦缨5天前
北大法硕|刑法的解释(方法) 【知识点】刑法的解释(方法) 概念: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明 按效力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按方法分:文理解释(字面含义)、论理解释(立法目的和精神) 论理解释六种:扩大、缩小、比较、历史、当然、目的解释 目的解释三学说:主观(立法者意图)、客观(社会需要,较稳妥)、折中(兼顾) 扩大解释=大于字面含义;缩小解释=小于字面含义 类推解释=大得离谱,不属于论理解释 【带背方法】 概念:反向造句法(刑法解释→解释刑法条文含义) 分类:效力三个、方法两个 六种规则:一大一小、一横一纵、当然目的 三学说关键词:主观→意图,客观→需要,折中→兼顾 选择题:看适用人群变大变小 【问题】 刑法解释的概念? 按效力分哪三种?按方法分哪两种? 论理解释包括哪六种? 目的解释三种学说及核心观点? 选择题如何判断扩大/缩小/文理解释? 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的区别?属不属于论理解释? 【答案】 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明或说明。 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 扩大、缩小、比较、历史、当然、目的(一大一小、一横一纵、当然目的)。 主观:阐明立法者立法时的意图;客观:发现或适应社会客观需要(较稳妥);折中:兼顾二者。 人群变大→扩大;变小→缩小;不变→文理;离谱→类推。 扩大是合理范围内大于字面含义,类推是超出条文可能含义。类推不属于论理解释。 #法硕 #法硕非法学 #法硕背诵 #刑法 #刑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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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缦缨5天前
北大法硕|刑法的解释(效力) 【知识点】刑法的解释(效力) 概念: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明 按效力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按方法分:文理解释、论理解释 立法解释: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条文含义的解释,三种情形:①起草/修订说明中的解释 ②刑法中对术语的专条解释 ③实践有争议时常委会以决议形式作出的解释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具体应用刑法问题的解释 学理解释:有权解释机构以外的机关、团体、个人作出的解释,无法律效力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有权解释(正式解释);学理解释=无权解释(非正式解释) 【带背方法】 概念:反向造句法(刑法解释→解释刑法条文含义) 分类:框架法(效力三种、方法两种) 立法解释:时间推进法(起草→生效→适用) 司法解释:主体定位法(主体=最高司法机关,内容=具体应用问题) 学理解释:反向排除法(有权解释以外的=学理解释) 【问题】 刑法解释的概念? 按效力分哪三种?按方法分哪两种? 立法解释包括哪三种情形? 司法解释的主体是谁?内容是什么? 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属于什么解释?学理解释属于什么解释? 【答案】 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明或说明。 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 ①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的解释;②刑法中对有关术语的专条解释;③司法实践有争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决议形式作出的解释。 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内容:具体应用刑法问题。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有权解释/正式解释;学理解释=无权解释/非正式解释。 #法硕 #法硕非法学 #法律 #法律常识 #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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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缦缨5天前
北大法硕|刑法的基本原则 【知识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概念: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 罪刑法定原则(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第4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有权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正式解释);无权解释=学理解释(非正式解释) 选择题题眼:优待/歧视/不平等→平等原则;罚过重过轻→罪责刑相适应;法无规定却定罪→罪刑法定 【带背方法】 概念:关键词组记忆法(①刑法明文规定 ②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 ③应当遵循的准则) 罪刑法定:一正一反两层(有规定→依法办;无规定→不得定罪) 选择题:题眼对应法 【问题】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罪刑法定原则的正反两层意思?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法条内容?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法条内容? 选择题中"优待/歧视/不平等"对应哪项?"刑罚过重过轻"对应哪项?"法无规定却定罪"对应哪项? 【答案】 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 正面: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反面: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优待/歧视/不平等→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罚过重过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法无规定却定罪→罪刑法定原则。 #法硕 #法硕非法学 #刑法 #刑法知识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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