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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朝廷派驻广东省的最高行政机构? 广东省财政厅大楼旧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是一幢仿欧洲古典建筑风格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大楼。其始建于民国四年(1915年),1919年竣工,坐北向南,高28.57米,面宽37.14米。 该旧址所在地在明清两代是广东承宣布政使司所在地,乃朝廷派驻广东省的最高行政机构。清代时,布政使实际掌握全省行政事务、财赋出纳等重要职责。民国建立后,此处被改建为民国政府的广东财政厅。 1915年奠基,最初建成三层,1919年竣工后,又在第二期工程中加建了四、五层及穹窿顶。大楼的设计融合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风格,具有明显的古典主义特征,如罗马多立克柱式、拱券廊等,且造型稳重、比例协调。 在历史上,广东财政厅旧址不仅是重要的财政管理机构所在地,还见证了诸多重大历史事件。1921年,孙中山曾在财政厅大楼与国会议员举行茶话会,并在阳台上检阅庆祝游行的群众队伍;1922年,孙中山又在此召开新闻记者会,揭露陈炯明反对北伐的阴谋。1927年广州起义期间,叶挺和聂荣臻曾在此楼屋顶观察战况。 此外,著名民主革命家、国民党左派领袖廖仲恺在1921年担任广东革命政府的财政部次长和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时也在此办公。 新中国成立后,该大楼继续作为广东省财政厅的办公场所使用。1993年被广州市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被广东省政府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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