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10:2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NaN
财税小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发布的增值税法相关政策适用问题即问即答内容,以下是关键要点总结: 一、污水处理费与水电费开票问题 • 自来水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2026年1月1日起,不再按免税处理,还原为不征税状态,电子税务局增设不征税编码62501,自来水公司对污水处理费开不征税发票。 • 物业公司代收转付水电费: ◦ 污水处理费部分不能在水费中区分后开不征税发票,物业公司以自己名义收取自来水水费需全额开票计税。 ◦ 代收转付电费时,若不属于代收政府性基金的法定主体,应就转收电力行为以全部价款为销售额计税,代收的政府性基金不能开不征税发票。 二、简易计税政策适用 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除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外,不能选择性适用简易计税政策。简易计税按项目全品类适用,且执行双向锁定期:选择简易计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选择一般计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选简易计税。 三、人力资源外包税务处理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发放的工资、代理缴纳的社保公积金,不属于应税交易,不计入销售额,仅就收取的服务费确认销售额并开票。委托方实际发生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按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扣除(需确保个税、社保公积金扣缴主体为企业)。 四、税控设备费用抵减 2025年底前未抵减完毕的税控设备购置费用及技术维护费余额,2026年1月1日后不得继续抵减,因该优惠政策未在新规中延续。 五、生物制品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生物制品(除抗癌药、罕见病药外),2026年1月1日起不得适用简易计税;若属于抗癌药、罕见病药且符合政策规定,可继续适用简易计税。 六、烟草收购进项抵扣 农产品买价不再包含烟叶税,烟叶税不能再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七、旅游服务差额计税申报与开票 • 申报:按差额(总收入-可扣除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 • 开票:有两种方式,一是使用差额征税-差额开票功能开专票;二是全额开普票或分开发票(专票+普票),但需注意系统开票限制,避免违规。 八、出口退(免)税备案时间 • 自行出口:最晚在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完成备案。 • 代理出口:最晚在首次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完成备案。 • 先报关后备案:不影响退税,但建议尽量在出口报关前完成备案。#税率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00:00 / 03:0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
00:00 / 02:2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7
00:00 / 02:0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7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就小微企业套享税收优惠、人为不合理拆分收入问题,发布权威“即问即答”,首次明确三大客观判断标准,并附上“合理商业目的”正负面清单,为企业合规经营划出清晰红线、提供明确指引。 一、政策背景:优惠加码,监管同步收紧01 当前,国家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推出多项重磅优惠政策,覆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切实为企业减负纾困: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 •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发现,部分纳税人通过人为拆分收入、设立空壳主体、一址多证等违规手段,刻意控制经营规模,长期停留在“小微企业”范畴,以此持续套取税收优惠,严重违背了税收优惠“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初衷。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明确监管口径,划定不合理拆分收入的判断标准,强化税收征管,维护税收公平。 二、权威答复:不合理拆分收入,三大判断标准定底线02 根据民法有关精神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将对企业经营行为是否具有合理目的进行全方位综合判断,对明显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拆分收入行为,依法予以税收调整,督促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具体判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看动机是否合理 合理拆分:符合行业惯例与企业自身发展战略,能够带来管理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等实际效益,并非单纯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唯一或主要目的。 不合理拆分:以减少税款为唯一或主要目的,拆分前后企业整体经营规模、业务结构无实质变化,仅通过拆分使经营收入适用更低税率或享受税收优惠。 2. 看业务是否真实 合理拆分:拆分后的主体应当具备独立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完整的业务流程,包括组织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能够提供完整的业务洽谈记录、合同协议、履约凭证等资料,不存在资产共用、人员混同、决策集中控制等情况,各主体收入与其实际业务相匹配。 不合理拆分:拆分后的主体往往“一址多证”,注册地址为虚拟办公空间或同一地址,无实际经营人员与业务痕
00:00 / 06:2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7
00:00 / 00:4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
工匠1月前
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问题解释 #纳税人 #开票 #合规开票 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问题即问即答之一 为引导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防范虚开骗税、开票经济等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公平公正经济税收秩序,就合规开具发票有关问答和正负面清单发布如下。 问:现行法律法规已对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生产生活中,一些纳税人发票开具不合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重点领域“虚开发票、不开发票、乱开发票、难开发票”等问题还较为突出,扰乱了国家经济税收秩序。请问,如何判定发票开具是否合规呢? 答: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在税收征管中,发票被赋予了增值税扣税凭证、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凭证、土地增值税清算凭证等多个功能,加强发票合规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具体而言,发票开具是否合规,大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判断: 一是看开票、受票主体是否合规。开票、受票主体应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发票、货物(服务)、资金、合同的对应主体应保持一致,发票应由实名办税人员完成身份验证后开具。 二是看生产经营业务是否合规。发票所承载的业务要真实有效、商业目的合理、符合交易常识、原则上契合“四流一致”(合同流、货物流/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的基本原则。 三是看票面信息要素是否合规。发票开具应根据业务性质、主体类型等正确适用发票票种或标签;票面要素信息要填写完整、准确、与实际生产经营业务相一致;开具红字发票需遵循规定流程、依据充分。 四是看发票开具时限是否合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00:00 / 09:4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