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恶势力头目强奸多名未成年女性(含5名幼女),已被执行死刑 2025年10月30日,曾在安徽泾县未成年人群体中作恶多端的95后男子沈某,被依法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这一结果源于其犯下的一系列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强奸、奸淫8名未成年女性(其中5名系幼女),还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实施组织卖淫、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多项罪名,最终难逃法律的严惩。 据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1995年11月出生的沈某,以提供食宿、带领吃喝玩乐、帮助解决纠纷为诱饵,先后笼络40余名未成年人和社会青年,逐渐形成以其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团伙在泾县城区逞强斗狠,长期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法活动,更将魔爪伸向未成年人,诱骗19名未成年女性及1名成年女性从事卖淫活动,对当地社会治安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其中,沈某本人直接实施的强奸、奸淫行为,涉及8名未成年受害者,且5名受害者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犯罪性质极其恶劣。 法院审理认为,沈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鉴于其强奸幼女多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宣城市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强奸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他罪名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沈某提出上诉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了死刑判决。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死刑。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法律始终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无论何种手段、何种情节,只要触碰侵害未成年人的红线,必将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沈某案的判决,既彰显了司法机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也为社会敲响警钟:任何漠视法律、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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