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工资交女友保管,分手后能要回来吗? 热恋时把工资卡上交表真心,分手后反目成仇要财产,这种纠纷法院到底怎么判?我是胡钦律师,3个真实案例+避坑指南,赶紧收藏! 第一种是保管合同关系。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明确约定女方只是“代为保管”工资,则成立保管合同关系。 第二种是共同共有关系。当双方同居生活,工资混同用于共同开支,法院通常认定为共同共有财产。 第三种是附条件赠与关系。当大额财物赠与以“结婚为目的”时,被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一旦分手,结婚目的无法实现,赠与人可要求返还。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作出裁判。 聊天记录是重要证据。如一方明确表示“帮我存钱”等内容,可认定为保管关系;而“520”“1314”等特殊数字的转账,通常推定为表达爱意的赠与,分手后一般不予返还。 款项用途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如果钱款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支,如房租、日常生活消费等,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返还要求。 金额大小同样是关键因素。日常小额消费和礼物一般认定为无条件赠与;而房产、车辆、大额转账等贵重财物,往往被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分手时可能应予返还。 胡律师建议: 1、大额往来留书面约定,明确是否“以结婚为目的”; 2、避免全额上交工资,可设共同账户用于日常开支; 3、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大额转账备注资金性质。 记住:感情易变,财产关系需清晰。明确约定+留存证据,才能在纠纷发生时守住自身合法权益。 关注我!我是胡钦律师,有纠纷随时留言!#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事务所 #离婚财产分割 #同居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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