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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语意为“妈妈的女儿”,简称为“尼惹”(“女儿”之意)。《阿莫尼惹》是一部在四川彝族地区广泛流传、影响很深的优美的抒情长诗。它通过一个彝族少女在旧时代的彝族社会里,由父母包办被迫出嫁关后的叙述和姑娘的自叹,控诉了包办婚姻制度给广大彝族妇女带来的深重灾难。作品语言朴素生动, 比愉形象奇特、富有感染力,成为彝家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名诗,尤为青年男女所喜爱。“尼惹”从出生到童年、青年、婚后的生活经历,分为序歌、出生、成长、议婚、订婚、接亲、出嫁、哀怨、怀亲、明志等十章,1680行抒情诗组成。 尼惹从“出生呱呱落地到二、三岁时,锅庄当作伴;站时柱子当作伴,走时妈妈裙襟当作伴,长到四岁时,手拿竹条把猪赶;长到五岁时,父亲常来打,母亲常来诓;长到六岁时,屋檐下是女儿常坐的地方,院坝是女儿蹦跳的地方;七、八岁时,身穿一件烂蓑衣,头戴一顶破斗笠,放羊时跟着羊群后面跑,收割时麦穗碰着头;长到十二、三岁时,辛辛苦苦去放猪,天黑才能回到家;长到十七、八岁时,婚姻不自主,父母想把女儿嫁出去,哥哥想赚妹妹的彩礼钱”。 2 尼惹在父亲身边亲眼见到包办的残酷现实,使“女儿”懂得“哥哥是主人,妹妹是客人;哥哥是家养的,妹妹是零花钱”;“女儿”就象“小鸡欠了鹰的帐,躲在墙脚下也没有用;鱼儿欠了水獭的帐,躲在河底也无用”。“女儿”呼告娘家的叔爷父兄们,“馋了吃狗肉, 狗肉止不了馋;渴了喝狗汤,狗汤解不了渴;冷了穿狗皮,狗皮不防寒;穷了卖女儿,卖女财产富不成”。“女儿”最终还是被包办出嫁远方。“女儿”哀诉道:“血已换成酒喝,肉已换成肉吃,骨已换成钱用,女儿不走不行了,冰冻三尺也得走,狂风顶天也得走”,受娘家兄妹尊重的姑娘被推向无边无缘的婚姻苦海,远离父母兄妹嫁到婆家后生活凄惨,思乡心更切,叹道:“雾起来送雨,雾已返回天上,雨却落在黑土里;弓起身来送箭,弓已回到弓房,箭却插在土地上;针起来送线,针已返针筒,线却睡在衣缝里;哥起身来送妹妹,哥哥已回到父母身边,妹妹却丢在婆家,永远不能回去了。” 3 女儿的痛苦无穷无尽:“思念父母团团滚,想念妹妹昏沉沉,想念哥哥弟弟泪长流”,“女儿”恨父母无情:“将马拴在阴山角落里,有草无草都不管;将女儿远嫁偏僻的地方,过好过坏也不管。”连虫儿、飞蛾都不如:“虫儿没有爹,泥土当作爹;飞蛾没有妈,树根当作妈,女儿真可怜啁” #彝空间音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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