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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创作者中心 #创作灵感 3分钟视频解说指导案例:数据搬运=不正当竞争?500万赔偿案给所有平台提了醒#不正当竞争 #数据合规 家人们,你以为随便搬运平台数据不算事儿?今天这个案子告诉你,不仅违法,还得赔500万 咱们先理清来龙去脉:某科技公司运营着甲APP,另一文化公司运营乙APP。2018到2019年,乙APP上竟然有5万多个短视频和甲APP的一模一样,连视频里的专属代码都没改!更夸张的是,里面的用户昵称、头像,甚至127处评论的内容、顺序、标点符号都和甲APP完全相同。 要知道,这些数据可不是凭空来的:甲APP里40%的短视频是有独创性的作品,剩下的也是受保护的录像制品,再加上用户信息、评论,构成了一个规模大、价值高的数据集合。某科技公司为了积累这些数据,砸了不少人力、物力、财力,靠这些内容吸引了大量用户,形成了自己的经营性利益。而乙APP直接未经许可抓取搬运,相当于坐享其成。 于是甲APP的运营公司直接起诉,要求乙APP赔偿4000万。乙公司还辩解,说这些短视频受著作权法保护,甲公司没资格主张权益,自己的商业模式是正当的。 法院最终怎么判的呢?一审判决乙公司登报消除影响,赔偿500万,二审直接维持原判! 这里的关键法律点大家一定要记牢:第一,平台对自己采集、汇聚的数据集合,哪怕不构成著作权法里的汇编作品,只要投入了成本,形成了经营性利益,就受法律保护;第二,未经许可抓取数据,导致两个平台内容高度同质化,实质性替代对方的产品和服务,就算没违反著作权法,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特别提醒一下,2025年10月15日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施行,里面专门新增了侵害数据权益的不正当竞争条款,以后这类行为的认定会更明确,处罚也会更精准! 最后给所有经营者提个醒:数据不是免费的午餐,靠"搬运"走捷径迟早要翻车。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才能在市场上走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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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专门回应昨天有个人在我视频下的恶意评论,本应该晒出来,可让我一生气给删了,拉黑后想找id,一不小心解除后却再也找不着了,为此懊恼了一晚上。不过没事,相信你还会看到这个视频。其实类似他这样诽谤嘲讽言论经常看到(反正是“欲加之罪”就不一一赘述了),不知道什么原因,那么看不起一个人,还要时时关注着动态,还要看讨厌的人的直播切片,然后再断章取义。 这个视频集合了明明四次背橙子,每次加上背篓重量都是上百斤,期间的橙子也都是自己摘完放到背篓里。全程无删减视频,你们可以好好看看,有哪个主播是这样划水直播的,这是一直在坐着直播吗?当然,公司并没要求他要真的摘橙子背橙子,他可以选择坐着轻松的直播,可他为了全方面展现橙子采摘运输挑选等,尽可能让大家买的放心,不光这次是每一次溯源他都会竭尽全力的真实展现产品的生长环境,制作流程等,而不是只是像换了个背景版式的直播,这才是溯源的真正意义。现如今有几个主播还会像他这样“没罪找罪受”给自己加活儿的? 公司不是他开的,也不是他家亲戚开的,那是个上市公司,如果他给公司带不来利益,公司会白给他开工资?用脑子想一想,可能吗?你们不喜欢就别看,就拉黑,干嘛还非要恶意评论一下呢,生活是美好的,但要有一双发现美好的眼睛,还要有一颗感受美好的心灵。说我们“闭眼夸”,难道你们不是“闭眼黑”? 这个长达十几分钟的视频可能流量会受限,也可能又要扣分,但依然想表达一下,就这样吧。#东方甄选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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