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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将乌龟砸死孩童——饲养人负全责 天降乌龟夺童命 饲主赔偿百万 高空坠物伤人,是生活在高层建筑物环境里的人们经常遭遇的事故案件。最近,广东韶关乌龟坠楼砸死儿童的案件新闻,引起大众关注。 一天傍晚,某小区业主赵某带着2岁多的孩子正在楼下玩耍。一只大约5斤重的乌龟从高空坠落,砸中了孩子的头部。孩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调查,这只乌龟是18楼住户张某在阳台饲养的,事发时爬出坠落楼下。随后,赵某将张某、物业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负全责,赔偿赵某 128 万元,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对此案,聊法大叔做个解读。此案涉及高空抛物和动物饲养两个民事责任。 第一,《民法典》规定:如果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本案中,乌龟高空坠落砸死儿童的责任人是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张某,因此由张某承担责任。因为各方没有拿出物业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证据,因而该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二,《民法典》还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由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本案中乌龟饲主张某因未采取防护措施导致宠物坠落,儿童及其监护人又没有故意或过时责任,因而张某承担全部责任。 在此,聊法大叔提醒大家,即便不故意抛物,只要物品坠落致人损害,管理人就需承担责任。因此,阳台养宠物和摆放物品务必做好防护,这不仅是对他人生命负责,也是对自己钱包负责。 如你遇到麻烦、纠纷、事故、案件,法院咨询聊法大叔。聊法大叔为你排忧解难,运用法律改善生活,提高认知改变命运,下期见。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打官司 #拉布布 #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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