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大食堂是“人民公社化运动”“大跃进”的产物。它是在1958年全国农村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背景下,各村生产队成立的公共食堂。以下是具体介绍: - 兴起背景:1958年,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乡社之间劳动协作增多,劳动力不足和生活方式与生产形势不适应的矛盾凸显。为解放妇女劳动力,弥补劳动力不足,支援工农业生产,一些人员集中的高级社开始办起公共食堂。 - 发展过程:1958年8月,党中央在北戴河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把创办公共食堂等上升到新高度。此后,公共食堂迅速发展,到年底全国共办农村公共食堂340多万个,90%的农村人口在食堂吃饭。1960年,全国遭受自然灾害,粮食产量下降,公共食堂时停时办,规模也调整为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立。1961年,随着农村政策调整,全国各地农村公共食堂相继解散。 - 食堂运作:兴办之初,集体食堂大都实行按劳分配的供给制,要求社员将自留地之菜、柴等投入食堂,粮食交给食堂,多的折钱,缺的分期扣回,并制出饭票,凭票吃饭。后来逐渐演变为“吃饭不要钱”,但由于管理不善和物资匮乏,出现粮食浪费、伙食质量下降等问题,甚至不得不以瓜菜、代食品充饥。 - 历史影响:人民公社大食堂在一定时期内体现了集体主义,让农民体验了集体生活。但它存在平均主义弊端,“干多干少一个样”,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同时,由于管理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了粮食浪费和资源短缺等问题,最终难以维持下去。它是中国农村集体化历程中的重要片段,为后来的农村改革提供了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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