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被发包方暂扣的质保金,如果你没有开票,那么怎么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呢?我们首先说一下建设工程的质保金,这个质保金就是发包方从应付的工程款中给你预留的, 实际上它是工程款的一部分。那么对于建筑企业在结算的时候呢,建筑公司被发包方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暂扣的质保金,那么建筑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呢,是有差异的。我们先说增值税,建筑企业提供 建筑服务质保金呢,如果你没开票,是以这个承包方实际收到质保金的当天为增值税的纳税有发生时间,就是说你什么时候收到钱,什么时候才申保增值税。 但是呢,所得税就不一样了,根据我们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也就是我们的国税函二零零八八七五号 第二条说的,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取完工进度,也就是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劳务的收入。因此按照这个规定,建筑企业 被发包方硬从被发包方扣的质保金,虽然你没有开票,但是呢,仍按照国税含二零零八八百七十五号的规定讲,该部分的工程款确认为企业的收入, 因为你已经完工了,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了,是否与开票无关。但是如果是增值税上,如果你这个 质保金给你扣了以后,而且这部分质保金你还给人家开了票了,你把全部的发票都开给了对方,就不能说我收到款再交纳增值税了。你开了发票就跟你收没收到质保金没关了。开发票你就要申报增值税了。 但是这个所得税呢,与你是不是开票无关系。因此呢,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处理还是有差异的啊。欢迎关注华赫普财税建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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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中的工程质保金一般是要经过验收号一到两年内才能退还,这部分款项未开至发票是否应确认且所得税收入呢? 对于建筑工程结算时承包方被发包方,也就是说被甲方从应付工程款中暂靠的保证金,且未就该部分金额开至发票的,建筑方的增值税与前所得税的处理方式是有差异的。 就增值税而言,建筑房提供建筑服务以实际说到的保证金的当天为增值税的纳税业务发生时间。 但是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规定,企业其提供建筑服务的,应根据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尽量的 经采用完工进度啊百分比法来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规定来确认收入。因此,工程质保金虽然未开至发票,也仍因按照规定将该部分工程款款项来确认为企业所得税收入,你明白了吗?

工程支保金收入确认从会计角度,新收入准则一、按照履约进度并取得的款项很可能收回确认收入。二、合同存在可变对价时,按照期望值为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骨激素,确定交易价格。从增值税角度, 一、开具发票当天二、随机收款当天三、未开具相应的发票,计时送面合同确定款日期到了,也没发生纳税义务。从企业所得税角度,一、收入成本可高计量的所得税收入按照完工进度法确认。二、企业所得税收入不是以开票确认收入的实现。

项目竣工日期到底是哪天?是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验收时,还是乙方提交验收报告时?这个案例会有答案。一个厂房 epc 项目, 甲乙双方约定进度款是百分之五十,尾款在竣工验收后立即支付红包,完工后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向业主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 业主收到后,在当年的十二月底组织竣工验收结算时,乙方认为竣工日期是二零二一年四月,要求业主支付这八个月的看场费用和资金利息。 业主不同意,认为竣工日期只能从验收时开始计算。工程人都知道,竣工日期的确定关系到工程尾款啥时候能付工、 工程质保金的起算时间等等,对于甲乙双方的利益都有重大影响。那法律上竣工日期的确定有明确的规定吗?有,最高法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因此,就上面这个项目,在总包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就应当确定为竣工日期。 也就是说,二零二一年四月起,业主就应当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计算工程质保期。

曾老师,我们公司最近做了一单业务,对方要扣百分之十的钱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以后没有问题,这百分之十的钱才能给我们这百分之十的收入。可以在一年后才开发票吗? 你们做的是什么业务啊?我们销售了一套大型设备,给对方先预收了百分之三十的款项,采用预收款的方式销售设备,发货的时候要开百分之一百的发票。那这百分之十的质量保证金不一定能收回来,就要先交税了。 对呀,政策目前只允许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在明确能收到质量保证金的时候再开具发票。其他企业不可以啊,这个税务政策也太不公平了吧。谢谢曾老师。

发包人被通知保修,扣出了保修金怎么办?我公司在工程结束后,甲方还有一百六十万元左右的质量保证金被付,两年保修期到了,公司要求发包人支付质保金,但发包人说工程误免漏水,通知了公司维修公司没来, 所以请其他施工单位维修,花费了一百余万元,现只愿意支付剩余不付的质保金,这是公司该怎么办?先点赞收藏,避免用的时候找不到。 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工程质保期内,承包人应当履行相应的保修业务,但发包人在出现需要进行工程维修的进行时, 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基于此,虽然发包人说通知了公司来维修,但公司实际并没有接到有关工资,发包人也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已经收到保修通知了。所以 不管之前是否存在需要保修的工程,公司仍然可以主张发包人全额致富留存的质保金。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在建设工程案件中,发包人经常会说到质保金没有到期,不应该给付,那质保金到底什么时候应该给,那什么时候起算?今天这个视频想把这个事讲清楚。质保金在法律上的全名叫做工程质量保证金, 所以经常就跟保修期和质保期给挂上钩了。名字虽然听上去一样,但这个质保金还真不能跟保修期挂上钩, 挂上钩以后就可能上套了,因为在进入工程中,你想防水是五年的保修期,那如果是地基和主体结构,那时间就长了。但是保修金质保金咱不能不要回来。所以质保金真正该挂钩的是一个叫缺陷责任期。 确认责任期法律规定是有最长期限的,就是两年,一般是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嗯,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我愿 讲过,建设工程案件最先是一个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就有一个基础合同,也就是你们签的那个建设工程分包啊施工合同,那这个合同上一般会有啊质保金的起算时间,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也不着急,法律是有规定的,就是没约定的时候,按照军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有人可能问,经常有发包人并不配合竣工验收,这种情况怎么办?那你承包人一定要积极应对,承包人一定要向发包人提交竣工啊验收报告, 那么自你提交之日九十以后,就可以起算质保金的时间了,还是最长也不超过两年。

现在讲工程法律第四十五期工程车辆保修和质量保障金的返还。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实行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是地级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上年咱们讲过,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民用建筑的设计年限为五十年, 那么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最低保修年限是五十年。防水和防生轮工程的保修期限最低是五年。 供热和供冷系统最低保修期限是两个财产期和两个供冷期。电机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装 工程是两年。其他项目的最低保修期限有当事人约定,保修期自工程验证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内有承包人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啊。如果说承包人没有履行保修责任的,根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八条,那么造成建筑物回损或者人生财产损失的,有保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保证陈茂尔能够履行保修责任,发报人会预留百分之五的工程款, 这个款项通称为质保金或者叫保修金。那么这个百分之五的款项什么时候返还呢?大家可能会说,质保期满后再返还啊。如果说低级和基础 他的保修年限是五十年,那么五十年之后返还百分之五的款项很显然是不现实的啊。大家可以再思考一下,工程验收合格他只是个相对概念,那么投入使用之后还会暴露出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 那么没有纳入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如何处理啊?这就是难题。在这种背景下,二零零五年一月份,住建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健身工程质量保证经管理办法, 提出一个新概念叫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从工人验收之日起计算,分别是,呃,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在这个期限内,有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啊。 那么为了保证承包上能够修复,所以有的百分之五的款项统称为质量保证金啊。也就是说,此前所称的质保金、保修金,从二零零五年一月份开始统称为质量保证金啊。 二零一七年六月,国家出台了新的质量保障金管理办法,百分之五的比例下降了百分之三啊!缺陷责任期借满应当返还质量保障金, 居然责任期的最长期限是两年,也就是说返还保证金的期限最长也是两年。 按照这个思路,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关于质量保证金法官纠纷做出了处理规定,法官期间有约定的遵守合同约定 啊,如果返还期限没有预定的话,那么返还期限是验收后两年啊。以上我们讲了这两保修期和区县责任期两组概念, 那么他们是什么关系呢?他的共同点都是承包人对缺陷过程的一个维修,或者叫修复。区别就在于,缺陷责任期最长是两年啊,他的修复的内容是全部工程, 而质量保修区的最长期间是五十年,他修复的内容限于约定和法定的工程范围,并不是全部工程。 那么区县责任期就是两年,两年期满后保修期还没有建满,承包人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关于合同管理,我们提两点建议,第一是规范用语,将预留的百分之三十 反向要统称为质量保证金啊,不要再写保修金、质保金这样不规范的概念啊。第二是和平要约定返还质量保证金的期限最长是两年 啊,千万不要写保修期满后再返还质量保证金,那么这样的话,我们都处于被动的、不利的境地。 好,以上是对质量保证金或质量保修的一个解读,更多法律知识,大家可以关注抖音号。

继续来说电梯企业的法律专题哈,这期我们来说一说电梯合同里面的质保金条款。前几期实际上我们说过电梯企业的应收账款呢,他是这个企业应当注意重点注意的一个风险之一啊,而大部分这个企业难收的应收账款哈,就是最后一笔的质保金, 因为中途他是需要有一个一到两年的质保期啊,所以说这个质保金的条款的约定啊,他就显得非常的重要,实际上这个质保金他就是一个保证电梯质量的一笔款项,但是在实践中呢,很多电梯合同哈, 他会在电梯的买卖合同里约定一笔质保金,而在安装合同里又会单独约定一笔质保金哈,我个人认为,实际上这个约定是非常不合理的,因为质保呢,就是保障质量,那么只约定在 这个设备买卖合同里哈,或者说呢,要么就在这个买卖设备款项金额的基础上,按照一个比例去约定啊,如果说定期的买卖合同里约定了质保金,安装合同的安装款里又约定了一次质保金,那这样的约定实际上对于电梯企业来说哈,在收款时会 造成一定的这个负累啊。那么很多人又会问啊,那如果约定了质保金,那就给客户承诺质保期了吗?对吧?那么免保期又是怎么约定的呢?质保期和免保期,这两两个是不是一样的概念,或者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好啊,更多的这个电梯的法律问题啊,也可以点下面这个合集进行了解。那么关于质保期和免保期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期可以仔细的跟大家说一说。好的,关注我,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好,我们再来看第二个,就是净收入确认的一个前提条件, 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五项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呢?确认收入 就是我们要去确认收入,刚刚讲是确认收入的时间是什么时候,那现在讲的是条件是什么? 要满足五个条件,当然你也要满足这个商品的所有权呢,已经进行了一个转移了,是吧?好,那五个条件又是一个文字性的考点,看一下,第一个和第二个一起来看 合同,各方已批准了该合同,并且承诺将履行各自的 义务。第二个,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他这个两个讲的就是我们在合同当中已经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而且我们各方都同意要履行呢各自的义务。好,这是第一个和第二个。第三个, 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这个钱到底什么时候付?哎,怎么付?是这一个转账还是现金,对吧?好,还有 区部叫分期支付,如果分期支付的话,那每一期支付多少,什么时候来进行支付,那都要明确下来。好,第四个, 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及旅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合或者呢?这个金额。那注意了,后面这句话您不用去管他, 解释一下什么是商业实质,在我们的准则上面呢,举着这个例子就说用我的缘由和您的缘由来进行交换, 这个属不属于商业实质呢?您思考一下,我手上有一桶原油,您的手上也有一桶原油,我们两个来进行交换, 有商业实质在吗?难道是你的原优比我的原优这一个要香一些吗?注意了,这个我们说他不存在商业实质, 因为交换东西都是一模一样的,我还有必要进行交换吗?是不是?好,但是如果说我 用我的缘由和您的金钱来进行交换,和您手上的钱来进行交换,那这个时候有没有商业实质呢?有,你要缘由我要钱,是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管他呢,说具有商业实质, 当然您稍微知道下这个词语就可以了,考试不会让您去判断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 第五个,企业应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哎,注一下,他说的用词是很可能收回,因为在我们会计上面呢, 对,这个啊,极有可能,很可能啊,或说基本可能等等,这个是有界定的,像我们说的很可能呢,就是可能性在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九十五之间, 当然考试也不会让您去判断这个概率是多少,是百分之五十以下还是百分之五十以上,不会让您去判断的,但是您要注意下,人家的用词讲的是很有可能,是吧? 好,那么这里五个条件是可以出文字性的考点给大家的,但是您在学习过程当中是没有必要把这个话原原本本的给他记下来, 您去记关键词就行了,我都给您把这个关键词给他呢。标黄了,您看第一个啊,这个合同拼 批准了,各自批准了,这一个已经批准该合同各自的应该履行的这个义务,还有明确了权利和义务。还有呢?有这一个明确的支付条款, 具有商业实质,对价很可能收回。您记住这些关键词就可以了,不管考初级、考中级这样词语都记住关键词就 ok 了。

如何退款植保金?植保金的金额通常不高,而且支付的时间又比较长,再加上假发故意拖延,很多情况下施工发对植保金已经放弃, 但是呢,这是自己的权益,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怎么样收回质保局?第一个,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进行。第二点,如果合同没有约定, 就从竣工之日起满两年,要求退还质保金。第三一点,因为发报的原因 不去竣工或者是拖延竣工的,那么可以自提交竣工资料之日起九十日内就算七百,可以向他追讨质保金。另外在签署合同的时候 我们要注意,第一,确保金不能约定过高,通常是百分之三,如果约定百分之五或者更高,约定有效。另外要注意一点,如果说胃经菌宫验收 发包人已经擅自使用了工程的,视为竣工,那么竣工就是从他使用那一天起满两年之后可以追讨质保金。

有个粉丝啊,问我,他很迷茫。他说啊,一个房间项目做完两年了。他去找业主啊,退质量保证金。业主说啊,你的质量保修书上面写的屋面保温防水保修多久啊?他说五年。那就对了, 你再等多三年吧,三年过后再去找业主。业主问那你那个地基基础呢?他看了下,是设计使用年限五十年。 完了。按这样你活到老都拿不到质保金呢。你知道吗?你是被他忽悠了。你知道有个缺陷责任期吗?一般是两年。这个缺陷责任期啊,就是约定了质量保证金的期限, 超过了两年,他就必须退还质量保证金。这样讲你明白了吗?你赶紧去找他退质量保证金吧,不要再被他忽悠了。

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下列情况,承包人可以请求发包人返还质保金。一、约定的返还期限借满。二、未约定返还期限,但军工先说满两元。 三、因发包人原因工程未预约办理竣工验收,但承包人提交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约定的九十天加约定,没有约定的九十天加两元。 发包人返还质保金后,不影响承包人依约或依法履行工程保修义务。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解除了,建设单位能否预留工程保证金呢?根据最高院的判例,质保金条款属于结算条款,合同解除不影响质保金条款的效率,因此,在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 自保金才应返还给施工方。北京一中院处理的一起案件中,合同解除前已停工超过了两年,所以判决质保金与欠付工程款一并支付。由此可见,工 施工合同虽然解除了,但如果施工单位完成的部分工程,对已完工部分的工程依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双方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质保金条款解决相关问题。约定的质保期限的,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两年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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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到底有多少合适呢?我们可以先看一下法律,预计是二零一七年的住建部和财政部颁发的一个二零一七年一百三十八号文,其中有这个质保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其中第七条规定的这个质保金不得高于结算价的百分之三。这个大家一看就明白啊,这是提醒一点,这是结算额,不是合同额。那我们可以看出,百分之三是有法律依据的,特别是经过招投标的项目,更不得高于百分之三。 那有的朋友说了,那为什么我们公司签订都是五个点的呢?那只有以下四种情况。一、周瑜打黄盖没有强制是吧?双方乐意谁管你们,别说五个点了,十个点没人搭理你们。二、 你不愿意,但利润不错,你能接受。三、你不愿意,你接受不了,但你丢不起业务,客户逼你签订了,丧权辱国,哎,说错了啊,客户就想沾点光和你玩双簧。 四、你不愿意,你也接受不了,你也不怕丢这单业务啊,说简单点,客户不想让你干,想换人了。

我们有同学做项目经理,交工的时候结算一个亿,被业主扣了三百万的尾款做质保金,交工两年,项目经理找开发商要求退这三百万。开发商就问怎么现在就来了。项目经理说两年保修期过了,所以过来问你要。 开发商一听就笑了,你这个建造师是你自己考的吧?是不是找同事替考的?我问问你,屋面防水节能保温保几年?那项目经理一听就有点晕,五年?那对了呀,保修期不是没到吗?再等等。项目经理之后忍气吞声又等了几年,然后再去找开发商,开发商又问他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保几年。 这句话一说出来,你就知道,这辈子活着你是看不到这三百万。正因为保修期不是两年,而是终身。所以我们不得已在合同中另外发明创造一个缺陷责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