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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令人遗憾的是,刚刚表决的这份决议草案在诸多方面存在缺陷,令人深感担忧。首先,决议草案在许多至关重要的问题上模糊不清。 执笔国要求安理会授权成立和平委员会和国际稳定部队,并在袈裟战后治理中发挥关键作用, 理应就其结构、组成、职权范围、参与标准等一系列问题做出详细说明,这是安理会进行严肃讨论的必要基础。然而,学艺草案在这些重大问题上倾 描淡写、一笔带过,安理会成员反复要求执笔国提供更多信息,却始终未能得到任何回应。 其次,决议草案没有体现八人至八这一根本原则。袈裟是巴勒斯坦人民的袈裟,不是任何其他人的袈裟。 任何战后安排都应当尊重巴勒斯坦人民的意愿,发挥巴勒斯坦民族权利机构的重要作用。 决意草案描绘了袈裟战后治理安排,却似乎缺少了巴勒斯坦的身影,巴勒斯坦的主权与 主与主导权未得到充分体现。尤其令人深感关切的是,决议草案没有明确重申对两国方案这一国际共识的坚定承诺。 第三,决议草案没有确保联合国和安理会的有效参与。 决议草案要求安理会授权和平委员会全面负责袈裟民事和安全安排, 但除了每半年一次的书面报告,没有其他监督和审查机制。联合国在战后恢复、经济重建等方面拥有充足的经验和能力,理应 在袈裟战后治理上发挥重要作用,但决议草案却没有相应安排。第四,决议草案并不是安理会成员充分协商的结果。 支笔国提出决一草案不到两周时间,就匆匆要求安理会做出事关袈裟前途命运的重要决定。 安理会成员负责任的参与了磋商,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问题和意见,但绝大多数没有得到采纳。 在各方仍存重大关切和严重分歧的情况下,执笔国强行推动安理会就决意草案采取行。 我们对这种不尊重安理会成员、损害安理会团结的做法深感失望。 主席,尽管决一草案存在上述诸多问题,尽管中方对决一草案存在重大关切, 但考虑到袈裟脆弱和严峻的局势,考虑到维持停火的必要性, 考虑到地区国家和巴勒斯坦的表态,中方对决一草案投了弃权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