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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记录封存新法规,为有前科的人争取生存空间可以,但前提是不该冲撞中国人的集体意识。有些法条可以修改,有些劣迹可以原谅,但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底线,对涉毒零容忍,不该轻易松开口子。 十二月一日,连续多年提出清罪档案封存的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报警了,说网上传言他是为了保儿子才提出这样的法律修改建议,是无稽之谈。说自己没有叫朱卓家或者朱卓拉的儿子,家人也从未涉毒,更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否认了家里有少爷吸毒的传言。 翻看今年二月朱正夫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的详细解读报道,主要内容就是很多行业在用人的时候,会对有前科的人一刀切,甚至会歧视,加上子女的就业受限制,全年有上百万人受影响。 想改变一招犯错终身困扰的情况没有问题,想推动法律完善也没有问题。只是这个轻型犯罪前科的界限到底该是什么?株洲妇良会时的回答是,以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为代表的过失类非暴力犯罪, 刑期在三年法定型以下的轻罪五年法定型以下过失类犯罪,国家对吸毒人员的处罚,罪轻只是行政拘留。吸毒成瘾也只是接受社区戒毒或者强制戒毒两到三年, 也就是说,吸毒也在清罪的范围之内。前科记录也可以封存。瘾君子的复吸率有多高,不用我多说了吧?如果用人单位不知情,安排到了财务出纳之类的重要岗位,会不会把公司掏空呢? 这事出来之后,还有网友拎出来美国和加拿大近些年禁毒无力的根源,矛头直直千克封存就是因为法律上有任何一点 而改动,都可能带来不可预料的灰色地带,就是会有人想尽办法钻空子。所以国人也担心,这道口子要是开了,又会带来多少不可逆的后果呢?是不是以后吸毒也可以有恃无恐?就是因为容错率够高,记录可以封存吗? 这边建议一些专家学者在提出修改建议的时候,更要谨慎再谨慎。不能忘了禁毒是中国人的集体意识,不容玷污。 不要忘了那些为禁毒事业牺牲的公安民警,那些牺牲了都为隐姓埋名的卧底英雄,那些因为家中再无亲人不担心被牵连才被公布黑白照片的缉毒民警。 否则就别怪大家像南通文旅一样猜测到底是谁家少爷稀了。质疑郭靠姐运读四十斤为什么只判八年?质疑这么改法规是不是方便个别人刑事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