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女人还是先有男人?这个千古难题终于有了答案。从无性繁殖到有性繁殖的转变中,我们不难发现,在哺乳动物出现之前,有性繁殖就已经存在了。也就是说,早在人类诞生以前,地球生物之间就已经出现了两种甚至多种性别。 根据生物净化论,古圆净化成人缘,再净化成智人,人类自此诞生。在这个净化过程中,男女可以说是同步出现的,所以先有男人还是先有女人这个问题得到了解决。 但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净化论成立的前提下。在古希腊神话传说中,有亚当和夏娃这两个神话人物,而夏娃是亚当抽掉了自己的一根肋骨做的。我国的神话传说中,盘古是天地间的第一个男人,但人类 则是由女娲捏出来的。如果按照考古化石来看,人类发现最早的人类化石是女性,科学家们还被这位远古人类取了一个名字,叫做露西, 经过研究他的身体结构,发现露西是生育过的。目前还没有发现比露西还早的人类化石,所以暂时认为世界上第一个人类是女性。这样说似乎有点草率了,但是事实就是这样,或许等到发现更早的人类化石,才能确定男女之争吧。 更离谱的还有有一个脑筋急转弯是这样的,男性被称为先生,所以是先有男生。对于这个问题,我还是更相信男女是同时机出现的。 大家认为是先有男性还是先有女性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今天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喜欢的朋友点赞、关注、支持一下,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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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概率上来看,生命的出现几乎是不可能的。生命本身的存在几乎可以称作一个奇迹,而在众多生命中,人类的出现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当我们真正拆解生命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全过程, 就会明白为何说我们每个人都是亿万年宇宙演化的最终回想。先说生命的起源,它需要在一锅原始汤中,由无机物随机合成氨基酸等有机分子。这不仅要求行星处于恒星的宜居带,拥有适宜的温度和液态水, 更需要极其精密的地质与大气条件。每一次化学键的随机组合,都是一场跨越亿万年的宇宙彩票。在广袤的宇宙中, 虽然潜在的行星数量数已一迹,但同时满足所有苛刻条件的场所却如同散落在太平洋中的几粒金沙。更为严苛的是, 这些基础有机分子必须逃过强烈紫外线辐射、地壳变动和酸碱度巨变等无数毁灭性威胁,在恰到好处的环境劣势中获得一万分之一的聚合机会。这不仅是时间的考验,更是物质在混沌中寻找秩序的极致体现。而当分子进一步自组织形成,能自我复制的原始生命 概率的红锅被再次拉大, rna 或类似结构的出现,相当于一场飓风扫过废料场,恰好组装出一架波音客机。至此, 生命才算是蹒跚学步地走出了第一步。这个阶段的关键突破在于信息在体的形成,不仅要完成分子层面的精准排列,还要建立一套能够稳定传递遗传信息的机制。在无数种可能的分子构型中,只有极少数能够同时具备存储信息、催化反应和自我复制的特性, 而所有这些特性必须在同一时空背景下协同涌现,其概率密度比一颗陨石连续十次击中同一枚硬币的正中心还要渺茫。但这仅仅是开始。从原核生物到真核生物的飞跃需要一次偶然的内共生事件, 一个细胞吞食了另一个细胞却没有消化它,反而与之合作,这概率堪比在茫茫沙漠中,两粒特定的沙子相遇并融合成了一颗珍珠。这场跨越生物界线的邂逅不仅需要物理接触的偶然,更要求两个独立进化的生命体在分子层面上达成完美的生化兼容。被吞食的细胞必须放弃独立地位, 将其能量生产系统完全整合进宿主细胞,而宿主细胞则需演化出复杂的膜结构来维持这种共生关系。 这场微观层面的生物外交谈判持续了数百万年,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会导致整个共生体系的崩溃。此后,多细胞生物的出现更是打破了细胞们各自为政的古老传统,开启了分工协助的新纪元, 其难度不亚于让亿万独立的音符自发谱成一首交响乐。这一进化跃迁要求无数单个细胞放弃独立繁殖的权利,转而专精于特定功能,并建立精密的细胞通讯网络来协调整体行为。从分子信号识别到程序性细胞死亡机制的完善,每一个新特性的获得都像是在万丈深渊上架设钢丝。 任何关键基因的突变失误都将导致癌变或发育失败,使得数十亿年的进化成果功亏一篑,而人类的登场则是将所有微小概率叠加上去的最终产物。我们的直系祖先在残酷的兵器竞争中幸存下来, 无数次气候巨变没有将我们抹去。一颗小行星在六千六百万年前恰好撞上尤卡坦半岛,清空了生态位,为哺乳动物的崛起铺平道路。 这一切的刚好与偶然编织成了人类存在的唯一路径。在长达七百万年的人类演化史上,我们的祖先不仅要在食物链中杀出重围,还要应对病原体侵袭、地质灾害和气候周期的严酷筛选。当其他古人类分支销逝在历史长河中, 唯有智人这一支在基因突变、环境压力和文明萌芽的三角关系中找到了那个微妙的平衡点。这个平衡点的容错率如此之低,仿佛是在狂风中守护一朵火苗。 任何细微的扰动都足以让智慧的曙光永远沉寂。即便在人类普系中,意识与智慧的觉醒仍是那条最细窄的支线。大脑新皮质的爆炸性增长、语言能力的突然获得、自我意识的浮陷,任何一环的缺失,我们都将止步于另一个平凡的物种。

如果你还不起房贷了,把房子还给银行就可以了,你和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也就两清了,剩下的损失由银行自己承担。 我相信你肯定也听过一句话,叫做房贷透支了我们未来三十年的消费。我们先不讨论对不对,而是先问一个问题,在房贷的诞生之初,有没有人想过这个问题呢?你又是如何去解决的呢? 其实在古代的时候就已经有房贷这个东西的存在了,这是古代的房贷期限都很短,只有三五年。那直到一九三三年和一九三四年美国大萧条期间啊,罗斯福政府才创造了房贷期限可以长达十五到三十年的现代化房贷制度。 那这个制度的设想呢?是觉得期限更长的房贷,虽然说利息总额会变多,但是老百姓的月供压力就会更小,所以啊,这就能让老百姓更容易买房和消费。 但是这个制度出台以后呢,他老百姓并不买账,因为如果房价的涨幅能够超过利息加房租的话,那贷款是合理的。但是呢,当时他恰恰又是美国的大萧条时期, 房价下跌,经济下行,所以说这个时候对于老百姓来说,即便是有买房的需求,那也会等到经济和房价都稳定了以后再买房。那现在最重要的呢,就是保住自己的收入和存款,而不是买房和消费。 但如果说现在大家都不买房和消费的话,那房价和经济又会继续的恶化,那房贷制度实际上就成了一个在经济上刑期可以用,而在经济下刑期没有什么用的一个制度。 不过啊,巧,他就巧,在美国是联邦制,每个州他都有自己的法院和法律。那也就在一九三三年啊,加州法院做了一个决定,在加州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任何公民只要不想还房贷了,把房子还给银行就可以了, 即便房子的价值低于贷款余额,债务关系也就彻底的了解了,银行是不可以去继续追缴剩下的一个差额债务的。那么为什么加州法院要这么判案呢? 因为啊,加州法院认为,在办理房贷的时候,银行是评估过房屋的资产价格的,如果现在的房子卖不到评估时的那个价格,那是银行自己的经营水平和业务水平不够,并不是老百姓的问题。 那同时啊,如果说银行可以继续追缴房贷和房屋差价的差额的话,那么银行他就有理由和动机联合卖房子的地产商,或者说,呃,出售机构,把房价给他炒高,再高价卖给借款人,以此来发放更多的贷款,以赚取更多的利息。 所以呢,法院他就需要以鼓励公平为原则,执行这种无追索权的房贷法律。这条法律,呃,公不公平我暂且不去讨论啊。 但是这条法律推出了以后,首先他刺激了有买房需求的人啊,现在你就可以去买房,不用过分的担心房价会继续跌,如果说房价跌多了,房子买贵了,那你直接把房子还给银行就行,不会有后续的债务风险。其次,他带动了背负房贷的人敢于消费, 因为在房价下行的阶段呢,人们会担心房贷余额超过房屋的价值,所以背负房贷的人,即便是收入没有变化,没有减少,也会尽可能的减少消费来增加储蓄 啊。但是呢,这个消费减少,他又确实会更加加重经济危机,所以这个时候,加州就推出了无拘无束的房贷法律,就更好的盘活了房地产和消费市场。 虽然说经济复苏的原因是多样的,但是的确啊,在一九三零年代以及此后,每次美国经历这个经济危机,加州已经陆续跟进了无追索权法律的,这些州呢,普遍都比有有追索权的州更快的去恢复了经济。 而当经济上行的时候,人们的收入也上新之后,房贷的压力也就小了。那这一经济现象啊,呃,他后来被这个普林斯顿大学的经济学教授阿蒂夫米安和阿米阿阿米尔苏菲啊, 总结在了一本书里面,叫做 house of debt。 那 这个时候呢,可能会有朋友想问啊,就老百姓,他是没有债务了,可是房子都归银行了,银行垮掉怎么办?那不是对经济的危害更大吗?啊,这是一个好问题啊,但是我们先看是不是再说怎么办。 首先啊,咱们根据这个历史数据来看,美国无追索权的州的房贷违约率呢,他确实要比有追索权的州要高出来百分之二十多,银行的损失也确实更庞大,但是啊,其实并没有导致无追索权的州有更多的银行破产 啊。就咱们前面说过,在呃无追索权的房贷制度之下,银行他并不会太过于担心这个房价的波动和房价风险,房价越高,他贷款的规模也就越大,利息也就越多嘛,对吧?但是在无追索权的这个房贷制度下呢,银行就会更加重视房价的一个风险, 那一旦房价过高,银行就会提高首付比例来提高利率,甚至是拒绝房贷, 他们会用更高的利率和风险不配去平衡风险损失。同时啊,这也能够去压低过热的市场需求,让房价回归理性,这就让银行发挥了一个真正的现代金融机构的作用,去给房子这样的资产做出了一个专业的定价。 所以啊,无拘于所权呢,并没有导致银行更容易破产,但是他的确会导致银行赚的更少。 那啊,那按照无追索权的一个法律制度啊,在面对房贷纠纷的时候,银行和贷款人之间签了一个协议,房子给了银行,债务关系就此了结,一般来说不需要上升到法院来解决, 但是呢,在有追索权的房贷制度之下,这个银行继续向贷款人去追债,就会需要法院和执行局的一个重度参与,但是这两个机构的经费呢,却又主要是来自于纳税人的税款, 这就相当于啊,纳税人其实是承担了一部分银行对自己追债的一个成本啊,这就是在有追索权的制度之下,银行能够赚更多钱的一个本质 啊。那说到这呢,那就有了下一个疑问啊,既然,呃,无追索权,他听起来那么神圣,那么啊,为什么零八年还会有这个磁带危机呢啊,那这还得要说回当年的美国的大萧条时期啊, 当时呢,有一些银行,他引发了群众的一个恐慌性挤兑,这就导致了更多的银行破产, 那为了缓解这种现象啊,罗斯福政府他就推出了一个叫做存款保险制度啊,叫做,呃,格拉斯斯底尔法案。那大概就是说,美国呢,将会建立一个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百分之一百的国有央企, 如果说民众存钱的这个银行他破产了,那么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就会直接赔付民众的存款,只不过啊,每个户头的赔偿金额不能超过两千五百美金。 但其实啊,呃,当时那个两千五百美金已经超过了美国百分之九十五的一个储户需求了 啊,这就很大程度上呢,就解决掉了银行的一个挤兑潮。那后来啊,随着美国社会的一个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对维持金融稳定的需要啊,赔偿金额上限就开始越来越高, 在六九年的时候涨到了两万美金啊,三十多年涨了八倍,这个呢,哎,也还是比较合理啊,但是到了八零年的时候,他就涨到了十万美金,这就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美国人的一个正常存款了。 那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啊,那就是在美国拥有大量存款的一个富裕阶层,他根本无所谓银行运营的好不好,安不安全,谁给的存款利率高,哎,我就存在哪里,反正嘛,这个联邦政府都会给钱的。 那同时呢,美国才还在这个八零年代就取消了从三三年就开始的国家对于存款利率的一个管控,这就刺激了银行银和银行之间的一个高息懒存的竞争。 但是啊,你这个高息揽存之后,你得把钱带出去吗?啊,于是啊,银行他又不得不放宽了风险控制,这个呢,他就导致了,呃,存款保险这个保障民生的法律,反而 酝酿出来了金融风险。那这个现象后来被学术归纳为了政策的一个功能漂移啊,于是啊,在八零年代呢,美国就爆发了一次处贷危机啊,就相当于是一件一次小规模的一个次贷危机。 那是当时的一个社会的主流观点认为啊,金融危机呢,他是市场的自我调节,市场不行了,政府再出面就事就可以了。 所以呢,当时的美国政府啊,就动用了一千多亿美金去给银行去书写就事,但是事后他并没有做出太多的一个政策调整,甚至还陆续放松了更多的金融监管。 那到了二零零八年啊,美国的存款保险金额就涨到了二十五万美金,同时房贷就被银行大量的打包成了 a、 b、 s 等等的二级市场产品啊,银行它基本上不用承担什么风险,就更不在意风控,就爆发了范围和规模更大的次贷危机 啊。甚至啊,我们还可以看一下磁带危机以后美国的一个改变,那美国联邦在二零一零年啊,就要求把这个存款保险金额永远的给它锁死在这个二十五万美金,压制储户的一个投机需求,加强金融监管, 那推出的新的这个银行惩罚和破产制度等等。但是啊,他美国并没有改掉这个无追索权的法律,那目前美国的大多数之物啊,他都是执行的这个无追索权,或者说叫做有限追索权的一个房贷法律。 有限追索权呢,大概总结下来就是说银行在审批房贷的时候,他会考虑一个房贷的用途, 如果说你是购购买来自住的,那银行就不可以追索,但如果是你,你是买出来,买来出租的,或者说你是买房来呃投资的, 那银行就可以追索。亦或者是说啊,银行在收到了房子以后,仍然可以追索啊,六个月或者说几个月的一个债务差额啊,或者说一定金额的一个债务。 那这样呢,他既可以对于贷款人进行一个违约的警示,但也不会长期的压制经济的复苏。那根据目前的一个经济学研究啊,普遍的认为无追索权的一个房贷制度,他会加快房价的波动,也会加快经济的复苏,但是他不是爆发次贷危机的根本原因。 那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既然无追索权这个制度这么好,那为什么没有被我们执行呢?啊,我认为啊,这里面呢,主要是因为文化惯性以及一些传统法律上的一些细节冲突啊。那如果说你经营一家银行的话,你会实施这种无追索权吗?来评论区一起聊聊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