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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农民卖小米,结果还被小米告了,村支书啊,还得鞠躬道歉,雷总,对不起, 这事你听着是不是有点离谱啊?今天我们就来给你讲讲这一场谷物小米和科技小米硬生生撞出来的一起风波。 事情是这样的,山东威海的村支书冯玉宽,为了帮村民卖掉滞销的小米,自己就拍摄了带货视频。结果啊,却因为小米公司法务的投诉啊,视频遭到平台强制下架了,理由报过商标侵权、关联营销,丑化高管形象。 镜头里,这位基层干部向着手机鞠躬,红着眼说,我卖的是弟弟的小米啊,和你们家手机小米都没有关系啊!那给乡村振兴留条路吧。 这一幕啊,打动了无数人,舆论呢,也瞬间炸开,但事情的反转点也随之出现了,欢迎我们的米粉们来参加我们的筋骨小米发布会,交付只是开始,服务没有终点。 恭喜您成为尊贵的筋骨小米品尽观冯玉坤的视频呢,并非全然朴素带货,确实是使用了小米新品上线、保障交付服务,类似雷军营销话术等内容,小米公司的维权也正式抓住了这一点。华叔三问灵魂拷问,今天的第一问,就是想问一下,一个用了上千年的通用名称 企业,一句话就已经注册了,就能把它私有化吗?小米啊,是大家吃了几千年的通用名称,但小米作为商标,确实被科技公司注册到了包括农产品在内的多个内幕。 法律允许吗?当然允许啊,但过度吗?这正是矛盾所在点,商标法第五十九条写的很清楚,通用名称的正当使用商标权能无权禁止,也就是说,无类的这个小米这个通用名称呢?别人呢,是有权正当使用的。 所以,问题来了,冯玉宽明确表述农产品小米,而没有指向是科技产品这一类的正当描述商品属性的行为,到底算不算侵权呢? 华叔,第二位,企业维权没错,当方式是否太刚性,缺乏了必要的温度呢?小米方面回应说,这是常规的维权,目的是为了防止品牌被稀释,并强调其他农户卖小米从未出现过投诉的情况。站在企业的角度,哎,确实没毛病啊, 品牌资产需要保护,营销模仿也必须划清界限。但问题是,当对象是一个偏远乡村的村支书,但目的明显是助农公益,直接以下架加警告来应对,是不是过于太生硬了? 好歹你小米也是一家千亿级的企业呀,你格局未免有点小了吧?难怪公众有一些愤怒,不是因为不讲法,而是觉得企业在讲规则的时候忘记了讲人情。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企业的维权不只是社会情绪的试金时。 华叔的第三问是,即便是助农带货,是不是也要学习一下规则呢?冯玉宽的初心没错,也值得尊敬。但这件事也给所有的助农者提了一个醒,互联网带货是现代商业体系,不是谁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的。商标啊,话术啊,品牌观念啊,这些东西都要学。 乡村振兴从来不是把粮食搬上镜头那么简单,他需要品牌意识、法律意识和运营意识啊。一句话,热心帮忙还不够,还必须合规帮忙。 话术最后要说啊,这件事折舍的不是一场商标纠纷,而是乡村振兴发展。以现代商业规则之间的摩擦和代沟,企业要维权,那没问题,但方式啊,必须有温度,乡村要带货啊,也没有错,但方式要更懂规则。 你觉得这场正义到底谁更有道理?是小米做的对,还是村支书比较冤呢?欢迎在评论区里说说你的看法,你的每一句声音都是推动乡村振兴更好走下去的重要力量。

今天给大家聊一下小米这个话题啊,也就是说我国商标法对小米等通用名称注册的规定。 首先呢,我们国家商标法是明确规定通用名称原则上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存在例外情况,这在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有明确的规定。 那么通用名称的判断标准呢,有两项,一个呢就是法定通用名称,也就是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认定的商品名称,比如像计算机, 还有一个呢,就是约定成熟的通用名称,公众普遍认可这种商品名称,比如小米、大米。那么商标法呢,第十一条第二款呢,同时也规定了例外, 以及全款锁链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这就是商标法中的第二含义原则, 即原本缺乏显著性的通用名称,通过长期广泛使用,使消费者在认知中将其与特定提供者建立唯一联系,从而获得商标注册资格。 那么小米公司呢?在注册小米的时候呢,它主要是注册的这个电子类产品,比如手机、电脑等,商标专用权呢,也严格限定在核定的使用的商品类别内,这就是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 那么通过近十年的高强度品牌建设,小米已经从单纯的粮食名称转变为具有强烈识别性的科技品牌,特别是在这种家用电子类产品中, 就获得了这种商标法要求的显著特征。法院呢,也在很多判例中确认了小米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当然了,小米公司也无权禁止农户正当使用小米来描述农产品,这是商标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的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但农户在营销中呢,也不应该故意混淆消费者,比如模仿小米公司的品牌标识、营销风格或者使用其特有话术。 同时呢,大企业啊,你在维权的时候也要把握这种合理边界,避免过度扩张这种商标权。呃,特别小米作为通用名称,它是一个农副产品,希望小米公司能够以后在助农方面能够有所作为吧。

那个的法务部就是东汉末年的时长市。雷总,对不起, 我最近卖小米的视频被咱们法务给投诉下架了,我说我卖谷子好像也不是很合适,那我只能说卖小米,我希望咱们小米把格局打开, 你们是卖汽车,你们是卖手机,而我们卖的是农产品。希望你给我们老百姓一条活路。从来没有如此讨厌过一个人和一家公司。我希望小米把格局打开,你们是卖汽车,你们是卖手机的,而他们卖的是农产品。 希望你给老百姓一条活路。按照这套理论,以后苹果都不能叫苹果了,小鹏都不能叫小鹏了, 以后写作文都不能说我的未来怎么样,得说我的将来。我查了一下,人家确实早就把小米商标在食品类注册了, 按照商标法,同一种商品用相同商标确实构成侵权,但谁会把地里的小米和手机汽车混淆?法律是维权的底线,但企业的格局和口碑,甚至未来的发展,可能是有底线之上的选择决定的。


村支书在平台卖小米,结果呢,小米的法务部把他投诉下架了,看见这件事呢,让人血压飙升,事情呢,是这样子的,村里面种的小米, 那么村支书呢,想帮啊,乡亲们拓宽销路去助农,就拍短视频去宣传文案,里面呢啊,就被平台通知 你的视频因小米公司投诉下架了,理由是呢,关联雷氏形象,丑化小米高管形象。 村支书一看到蒙了啊,心想啊,咱们就是卖地里面长出来的粮食小米,这不叫小米,那叫什么米呢?你们说啊,怎么就算是清浅了呢? 那么当事人也是很无奈的在发生,说村里面全靠这些谷物小米来谋生,要是连小米两个字都不让用啊,真不知道该怎么活了,恳请小米呢,打开格局,给一条活路。 网友们看了一边倒的字,在支持这个村支书说小米公司啊, 这个格局太小了,人家卖的是粮食小米,跟你的品牌八竿子就打不着啊, 你呢,保护商标那是没有什么问题,但也得分得清啊,这个情况是怎么回事?农民卖点这个土特产,他妈他容易吗?是不是 也有法律的,懂法律的人士出来科普,如果小米是通用的名称,那这个根本上就不能注册啊,像粮食小米这种约定的俗称的这种叫法, 正常使用是不算金钱的,那么村支书是完全可以把这个事情弄大一点,去申诉,去维权。 目前呢,村支书还在和平台小米法务部啊,在沟通后续呢,能不能恢复他的视频,顺利的去卖粮食。现在呢,咱们也还不知道,也还搞不清楚,还需要继续的在关注这件事情,我今天想表达哈, 品牌维权得有边界,别让保护变成普通人的负担更要明白啊,要弄明白,老百姓虽然是普通人,但也是能让你成能让支持你走的更远,能支持你走到顶峰的最大的力量。你们说呢? 这个视频今天拍的。这个视频也不知道会不会白拍啊。如果你见到了就点个赞,转发一下,让更多人知道,关注阿牛哥,白天做事,晚上唱歌,每晚八点直播间等你来聊天,来听歌啊,拜拜。

提醒灵渠上林卖小米的注意了,之后不能叫小米了,叫上林谷子,实在不行叫上林稻子,不然雷群小米法务会告的你倾家荡产。

你也太过分了吧,人家卖个大米而已。雷总,对不起,我最近卖小米的视频被咱们法务给投诉下架了,我说我卖谷子好像也不是很合适。那我只能说卖小米你们是卖汽车,你们是卖手机,而我们卖的是农产品。是不是以后我们吃大米都要经过你同意啊? 你不同意的话我们就不能吃大米了。只能说某些企业的法务蛮横无理,还有某些平台的审核黑白不分,网络他不是法外之地,希望有关部门立即介入,还农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