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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这个商品房销售的司法解释啊,百分之三是一个坎,也就是说如果说这个合同约定的面积和实际取得的面积的误差在百分之三以内,是独退少补。如果说实际面积的相差超过了百分之三这个坎,那么就涉及到两种情况, 第一,我们业主是有权来要求解除上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来给我们返还已支付的购存款, 并且承担相应的一些损失。同时呢,如果说在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情况下,我们业主依然想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就是说我不退房,我还要房。如果说是多过了百分之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你只需要在百分之三的范围以内来补足差价,百分之三以外的面积由开发商来进行承担,就相当于我自己白得了,对,白得了。如果说是百分之三 以内的,也就是我实际拿到的面积还不足百分之三,那么第一,开发商需要退还你百分之三范围以内的差价,同时要双倍的返还你百分之三以外的差价。嗯,这就是我们现行的这个司法解释一些合同的约定。


那么在我们的视频发出之后呢?呃,业主就担心说只修表面啊,只治标不治本。如果说过几年以后过保了啊,有些开发商也不是没有跟你修复,他就是修复的不到位,或者使用了这个人工啊,材料啊,还是比较次啊,不能根本性的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已经 这个通过开发商的渠道来消费了好几次,你依然不能够解决。那么我们其实作为业主,我们有一个权利叫什么呢?你可以自行选择有相应的这个知识的 三方的一个公司,请他们来进行相应的维修啊。如果人家能够一次性的修好,那么证明这个问题并不是解决不了,是可以做好的。那么我们拿着找第三方维修的相应的合同,相应的发票,相应的费用支付成本,我们再来向开发商进行相应的索赔。嗯。

这位朋友的求助,这位朋友他说杜律师你好啊,我们公司本来是单休,现在改为双休了,但是要扣工资,这个就比如说像原来啊,这个满勤是二十六天,现在变成二十二天了,这要扣我四天的工资。 请问一下你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合法的吗?这个首先要看劳动合同签订的时候工资构成,因为像这种单休的单位,一般在劳动合同里面会明确你的工资构成里面是包含了 周周六这一天上班的加班工资费用的。如果说确实是这种情况的话,现在这一天不上班,恢复到双休的时候,那么扣除掉这一天的呃加班费 那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有一个呃需要注意的点,就是要检查我们劳动合同里面约定的 这个工资,他在包含周末这一天加班费,那么扣除这一天加班费了之后,工资有没有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的话就应当要补足,这是第一方面啊,第二方面呢,关于变更工作天数与工作金额,这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要协商一致。 呃,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那么是可以变更的,并且要采用书面的形式,双方签字之后各职一份。如果说协商不了的话,那就单位要尊重劳动者的意愿, 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之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跟劳动关系。嗯,是这个,我觉得也有几点是是需要理解一下的,就是首先关于这个朋友的话,他可能这个薪资待遇少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他这个休息的天数是 增加了。对,因为从法队的角度上来说啊,那只要他满足这个最低的工资标准就可以了。当然这个公司的做法可能还是有点欠妥的,就是还是需要啊,这和当事人要协商一下,这个协商一致是很重要的。

这种情况的话,不晓得能不能退房啊,他说我哪怕亏几年利息都想退。其实大家买到一个糟心的房子,经常修补也不能解决问题,大家心情是很糟糕的。我们能够理解目前来讲人民法院认可的啊,因为质量问题,两种退房的 情形。第一种叫做这个房屋本身存在地基基础或者结构性的问题。第二类叫做虽然不涉及到地基,不涉及到手体结构,但是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居住正常使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退房。 那么这一类一般是什么呢?指的是一些比方说重大的渗漏,重大的质量问题,经过修复以后,依然不能够满足我们业主的正常居住啊。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这里有一个认同的标准是什么呢?啊,我们不能说这个房子啊,不能满足我们的正常生活区啊,生生活居住使用,我们就可以 随意申请退房了。他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来证明他是不是啊,无法修复或者说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居住。那么需要有一个第三方的 专业机构来进行相应的判断。除了这两种行星以外,还有一些常见的问题啊,些小的小的渗水,小的渗漏,小的空鼓门窗,这个封闭不合啊。那么这样一些问题可能还不足以构成现在人民法院司法裁判认可的解放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