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甘肃定西、广东汕尾先后将人体器官捐献纳入见义勇为平定。近两年,河南漯河、山东滨州、湖北黄石等多地也出台了类似规定,部分地区仅捐献造血干细胞即可认定。 支持者认为,此举能够彰显尊重,激励更多人参与。反对者则指出,捐献是否约定义务的志愿行为,与无职责义务突发的见义勇为法律性质不同,不疑混为一谈。 截止今年的一月,我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超过二点一九万例。去年十二月,我国发布登记人体器官捐献者已超七百二十八万人。 近年来,全国确认见义勇为人员近四万人。同频或稀释捐献独特性,也削弱了传统见义勇为的保障。有专家建议,与其扩展见义勇为范畴,不如为器官捐献搭建专属的荣誉与管理体系,才是对善举的真正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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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算见义勇为?哈哈哈,行啊,真是绞尽脑汁啊,真是啥办法都能想的出来呀。啊,我先跟大家说一下啊,全国现在已经有六座城市把器官捐献纳入了见义勇为的评定范围, 山东东营、山东滨州、山东泰安、河南漯河,还有刚加入的甘肃定西和广东汕尾。有专家说啊,器官捐献的精神和见义勇为是高度契合的,给这个荣誉能带动更多人参与到器官捐献中来。 大家呀,荣誉不荣誉的咱先不说啊,有个问题我想请问一下,就是大部分的器官捐献不都是捐献者失去意识以后 由他的家人签字完成的吗?啊,那这样的话,那还怎么谈得上是主动的行为呢?啊哈,那既然不是主动的,那又怎么能算得上是见义勇为呢?啊哈哈哈啊。


看器官捐献纳入见义勇为事件,把我看笑了。澎湃新闻报道了多弟将器官捐献纳入见义勇为平定的事情。还没来及细看新闻,我就直奔评论区。果不其然,评论区的网友和预想中的一样通情达理, 尤其是几位 ip 鼠弟一样的网友,说出来的话更是如出一辙,十分相似。有人说,世界上不可能有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从今以后,我找到了反驳的理由。在媒体评论区,我们见识了什么叫不谋而合的人间大爱。 几年前,朋友买了台红旗,当时我劝他要慎重考虑,毕竟保有量实在太小了,一旦坏了,想要找到合适的配件可能需要等很久。 半年前,朋友找我诉苦,说后悔当初没有听劝,直到去修理厂时才知道里面有那么多等着换配件的车。邵彦祥有句名言叫,世上最坏的人不是明火执仗的肆虐者,而是那种劝导别人做好事,自己却大干坏事的人。 有人一看新闻就准备开始骂专家,我笑笑没说话。想起之前领导说的话,每每做出一些决定前,领导总是一句话,你提个方案,我们下周开个会,过一下。见义勇为是好事,大爱无疆人人赞,这样的好事必须一如既往的要让领导先享受。 所以我建议,谁说的见义勇为,谁先带头捐献,以身作则。最后送上我真挚而真心的祝福,祝福专家领导们,全家都有机会见义勇为!请点赞加关注,并肩一起摸索前行!

全国已有六个城市将区块捐献纳入了见义勇为的平顶山。山东东营最早在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就率先实施了对区块、对区块捐献者与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并于五百元奖励。 后来又有五个城市加入了啊,分别是山东滨州、山东泰安、甘肃定西、广东汕尾,尤其是河南漯河啊!在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实施,并提出捐献者凭相关证书可直接申报,享受职称晋升、医疗服务等优待。太人性化了!


近日,甘肃定西、广东汕尾接连发文,把人体器官捐献纳入见义勇为评定范围,这事最近可是引发了不少的讨论。其实早在二零二五年,山东滨州、河南漯河等地就已经这么做了。捐献者凭证书能申报称号,家属还能享受优待, 这事的看法可是两极分化。支持者说,这是给捐献者的荣誉加持,能带动更多人参与公益、挽救生命。但反对的声音也不少,觉得器官捐献和传统的见义勇为性质上压根不是一回事。 福建江夏学院副教授黄凌云认为,传统见义勇为是突发情况下的挺身而出,而器官捐献是计划性的公益行为,概念扩展得谨慎一些。与其扩大见义勇为的范畴,不如为器官捐献单独搭建一套更专属的荣誉体系。

家人们,你敢相信吗?器官捐献现在居然能够评为见义勇为了? 截止到二零二六年的一月二十五日,全国已经有山东滨州、河南漯河、广东汕尾等六地正式的落地新政。捐献者不仅能够获得荣誉的称号,家属还能够享受医疗优先职称倾斜的福利待遇。 但是争议呢?也与此同时炸了锅。有人说,这是对善举的最高致敬,也有人警告,以后见义勇为的称号恐怕要变味了。家人们,首先,我说一下我的观点,我是直接反对的。 消防员火海救人是见义勇为,路人徒手接坠筒是见义勇为。现在器官捐献居然也能够评为见义勇为了? 全国六地已经落地,但我必须说句扎心的话,这不是致敬善举,这是让见义勇为的含金量断崖式下跌,更是用真正,更是对真正用生命冒险的英雄们的最大的不尊重。 先划重点啊!我绝不否认器官捐献是伟大善举,这些用生命的余温照亮他人的捐献者,强忍悲痛的家属,他们的大爱,值得全社会铭记感恩。但是,善举和见义勇为绝对不能混为一谈。 传统的见义勇为的核心是啥呢?是明知山有虎,偏上虎山行的孤勇。是面对歹徒时放下恐惧挺身而出,是灾害来临时逆流而上去救人, 是在突发致命风险前,用自己的安全换别人的生机。这里寄藏着计时的危险。未知的风险,是把生的希望让给别人的决绝。 可机关捐献的是深思熟虑,经医学理论审核后的志愿行为。虽然有大案,但是没有突发的险境,没有及时的风险,不需要直面刀光剑影、火海红流,把计划内的善意和绝境中的挺身而出贴同一个标签,难道不是对英雄的亵渎吗? 更可怕的是资源的分流方面,见义勇为的荣誉、医疗优待、升学倾斜,这些福利本来是给那些受伤、致残甚至牺牲的英雄的补偿。现在器官捐献也纳入一起,一位救火被烧伤的消防员的家属 和器官捐献者的家属享有同等的待遇,这对前者来说是公平吗?长此以往,见义勇为从英雄的勋章变成了安慰奖,谁还愿意在危难时挺身而出呢? 而且,我国早,我国早就有器官捐献专属荣誉体系,什么生命之光的证书了,捐献者纪念碑啊,家属的关怀政策等等,这些专属表彰,既尊重大案,又不混淆视听,何必硬塞进见义勇为的框架呢? 更要警惕的是人力风险,一旦捐献和荣誉福利挂钩,纯粹的善意会不会变味?会不会出现利益诱导?器官捐献的底层是无偿自愿, 任何公立的标签都可能污染这份生死善意。我再次强调,尊重捐献者不等同于混淆概念,我们可以给他们更多的专属保障,提供抚恤金,完善医疗绿色通道,让名字永远被铭记。但决不能用见义勇为来拔高这本身是。

器官捐献算见义勇为啊?全国呢,有六个城市将器官捐献纳入见义勇为的群体范围,分别是河南漯河,山东东营,滨州泰安,还有刚刚加入的甘肃定西和广东汕尾。 有专家就说了,器官捐献的精神呢,和见义勇为的精神是高度一致的,给到这个荣誉的话,可以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器官捐献中来。哎呀,我真的是服了,真的怕以后会出现什么呢,没自愿却被见义勇为的情况。 因为大部分的器官捐献啊,都是捐献者在失去意识以后,由他的家人签字完成的。那如果这样的话,又怎么算得上是主动的行为呢?既然不是主动的行为,那又怎么能算得上是见义勇为呢?哎呀,我真的是搞不懂。

把器官捐献算成见义勇为,能够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器官捐献中来,还真是绞尽脑汁,啥办法你都能想的出来啊。 全国现在啊,已经有六座城市啊,把器官捐献纳入了见义勇为的平定范围,看看有没有你的城市啊?山东的滨州,呃,东营泰安,河南的漯河的定西和广东的汕尾。 有专家说啊,呃,这器官捐献的精神和见义勇为是高度契合的,给这个荣誉呢,能够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器官捐献中来, 听听这容易不容易的啊。咱先不说有个问题,我就想问一下,就是大部分的器官捐献者不都是在捐献者失去意识以后由他的家人签字完成的吗?那这样的话还怎么谈得上是主动行为呢? 既然不是主动,那又怎么算是见义勇为呢?这说来说去啊,你不就是想带动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吗?哎,也行哎,你先来啊,带上你那一家老小,全部见义勇为去。

为了让大家捐器官,现在的操作真是越来越魔幻了,连见义勇为的奖状都开始搞批发了。最近,甘肃定西、广东汕尾刚宣布捐器官算见义勇为,加上之前的山东东营、滨州、泰安,还有河南漯河, 全国至少六座城市已经把这俩划上了等号。专家出来喊话了,说这是为了精神契合,想用荣誉激励大家。行,咱先不聊荣誉值几个钱,就聊一个最朴素的逻辑,见义勇为的核心是主动,器官捐献的现实是被动。啥叫见义勇为? 是路见不平一声吼,是你活蹦乱跳时冲进火场救人。那现在的器官捐献呢?绝大多数世人都在 icu 抢救无效脑死亡之后,家属含着泪签字同意的。 请问一个已经失去意识,甚至已经去世的人,怎么去永怎么去维?如果这就能算见义勇为,那是不是意味着,只要家属点头,死人也能领英雄证书? 这到底是在奖励善意,还是在消费死者?更讽刺的是数据,现在登记捐器官的有七百多万人,但真捐成的才几万例。 如果把这种深厚式都算成见义勇为的业绩,那以后是不是为了凑数,连遗嘱捐赠都能算成与歹徒搏斗了?专家说的委婉,但老百姓心里得有数,荣誉这东西,是给活人的热血奖章, 不是给死人的安慰剂,更不是给某些部门完成指标的充数工具。别让见义勇为这四个字变成了啥都能往里装的筐,最后连他原本的分量都给压没了。你觉得家属代签的捐献算见义勇为吗?评论区等你!

器官捐献该不该认定为见义勇为?二零二六年一月,甘肃定西市、广东汕尾市先后官宣出台新规,将器官捐献行为啊,正式纳入了见义勇为的贫定范围。 至此,全国已有山东东营、滨州泰安、河南漯河、甘肃定西、广东汕尾六地推出相关政策。 关于此事,福建江夏学院副教授黄林云表示,政策创新有其积极的社会意图,但器官捐献不涉及见义勇为事发突然、情景危急、行为主动等特点, 围绕器官捐献本身的特点,构建一个更精细、更受尊重的管理与荣誉系统或许更为妥当。那么对此啊,我赞同这位教授的说法。

器官捐献算见义勇为吗?最近这场荣誉捆绑的戏码备受争议,我真不敢信现在捐个器官都能被捧成见义勇为。最近,定西、汕尾等六个城市搞出神操作,直接把器官捐献塞进见义勇为的平定名单, 还附赠职称晋升当配套福利。这波操作看似捧高捐献者,实则是把两种伟大硬凑一锅炖。传统见义勇为是什么?是火场逆行,是刀下救人,是赌上性命的瞬间勇气。 而器官捐献是深思熟虑的生命馈赠有按部就班的流程,如今非要给捐献行为扣上永的帽子,简直是把清茶倒进红酒瓶,串味又廉价。 更讽刺的是,南京太仓早前明确反对这种认定,理由就一条,捐献是志愿行为,见义勇为是突发壮举。法律和情理根本不同源。某些地方一边喊着创新,一边把荣誉体系搅成浑水。今天能模糊概念,明天会不会暗推默认捐献呢? 当器官捐献和晋升奖金挂钩,这份生命馈赠还能纯粹吗?别忘了,真正的伟大,从不需要借别人的光环镀金。 那些默默捐献的英雄,值得拥有一个专属的、干净的荣誉体系,而不是被塞进见义勇为的筐里当加分。像如此荒唐的表演,表面是致敬生命,实则是亵渎了两份崇高的精神。我们必须警惕,别让利益的手伸向生命的最后尊严。

现在器官捐献被纳入见义勇为的范围了,目前又新增了两个地方,目前是有六个地方,分别有山东省的滨州、东营、泰安, 河南的漯河,甘肃的定西,广东的汕尾,这几个地方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现在见义勇为的这个词等于是又多了一项用处。 什么是器官捐献?你们是不是觉得等人去世以后就可以器官捐献了?你们都理解的不对,正确的是器官移植的前提必须是活着的, 器官离开原身体的时候必须是活着的。听好啊,器官离开原身体的时候是要有血供着,心脏也是要跳动的,这样才可以移植, 你要是意外身亡,想着把器官捐献了,这样是没有用的。所以呢,现在大家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照顾好自己的家人,特别是孩子,身体健康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