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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向你借点钱,我用我的上本房做抵押,我将我的房产证压在你手上,可不可以?行不行? 行不行?借不借?今天我们暂且不讨论,我们只讨论这种向他人借钱,信用不够房产证来测如果仅仅将房产证压在别人手上,这种是否靠谱的问题?在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得离清几个概念,就是借款人、出借人、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不动产 优先授强权等几个概念。以前面这个例子来说,你借钱给朋友,你就是出借人,朋友就是借款人, 朋友将自己的商品房做抵押压在你手上,朋友就是抵押人,你就是抵押权人,商品房就是抵押物,因为商品房他属于不动产,所以他就是不动产抵押。抵押权最大 的作用就是优先授强权。所谓的优先授强权,举个例子来说,就是你借钱给朋友,当朋友到期不能偿还你的借款的时候,你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朋友的房子 进行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朋友欠你的债务,如果还有剩余的情况之下,才偿还朋友的其他债务。 搞清这些最基本的概念以后,我们再回到我们之前提出的问题,朋友向你借钱,以自己的房子做抵押,但仅仅将房产证压在你的手上,这种情况是否靠谱?先说答案,当然不靠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不动产的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仅仅将房产证压在抵押权人手 手上,抵押权并没有成立,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去办抵押登记,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抵押权才成立,抵押权人才享有优先授长权。欢迎关注海哥说法,海哥说法说您想听的,讲您听得懂的。

请问民间房产抵押贷款怎么办理?我要不要告诉他在宁波民间房产抵押贷款?记住这三步就够了。第一,带好相关资料,房产证、身份证。第二, 约上资金方直接去房管局签一份借款抵押合同。第三,做完抵押登记,等出他项权证,拿到他项权证,对方当场就能给你打款。算了,还是告诉他吧。



跟大家说两个非常基础的法律知识,一是对方问你借钱把房产证押到你的手里,这不是抵押,抵押是物权。根据民法典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要依法登记,未登记的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如果你不办抵押登记,光把一个房产证放在手里, 什么都不是啊,充其量算是一个财产线索。第二是别人向你借钱,把车压在你的手里。虽然理论上来说没有什么太多问题,但也需要多留一个心眼, 因为实物中很多借款人不靠谱的,这样在你手里的车完全有可能是他租来的,甚至为了骗取你的信任,他会伪造行驶证。理论上这属于虚构事实,骗取你财产处分的诈骗行为。 这种情况建议报案处理,如果能够以诈骗立案的话,那是最好的,但是现实中可能立案的情况会比较少,那你就可能面临借款没有 保障,难以收回的囧况。所以遇到车辆质押借款的,一定要去车管所查清他是否为车辆的所有权人,并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我这个月十一号要去内蒙包头处理一个案子,客户就是以上两种情况全部具备,欠他钱的那个人在外面肯定已经是债台高住,没有资产了,并且在半年之前跟老婆已经办理了离婚。我现在千方百计的就在想, 他能不能把债务人的老婆追回。共同被告,并通过证据让法院认为该笔欠款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让他老婆一起还,只有这样才有一线希望追回该笔欠款, 所以大额借贷拿不准的,前期可以找我咨询,花不了多少钱的,现在弄成这个样子,光我调取证据飞过去的彩礼费就不止六七千,还非常麻烦。好了,关注我,一起遵法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