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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由我来向大家分享一下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实施之后,如何准确登记受益所有人。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第二条规定,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那么,什么是受益所有人呢? 受益所有人只最终拥有或实际控制备案主体或者享有备案主体最终收益的自然人。也就是说,受益所有人需要穿透到自然人。谁需要备案受益人呢?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境内公司、 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免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个体工商户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谁可以在承诺后免于备案受益所有人呢?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备案主体可以在承诺后免于备案受益所有人。 一、注册资本不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二、股东合伙人全部为自然人。 三、不存在股东合伙人以外的自然人对其实际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四、不存在通过股权合伙权益以外的方式对其实时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的情形。 备案主体承诺免报,仅需在填报系统中阅读承诺书并勾选确认,大大简化备案流程。什么时候需要备案受益所有人?一、 初次备案备案主体在设立登记时,应当通过深圳市开办企业异网通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无法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办理设立登记的,可以现场办理,并在设立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二、更新备案备案主体受益所有人信息发生变化或者不再符合承诺免报条件的,应当自发生变化或者不符合承诺免报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深圳市变更登记一窗通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需要备案哪些信息?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经常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号码、有效 期限、受益所有权关系类型以及行程日期、终止日期。根据受益所有权关系类型不同,还应当填写相应股权、股份合伙权益、收益权或表决权的比例或者实际控制方式。 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重视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明确备案的受益所有人信息不对社会公开,所以不用担心登记的受益所有人信息被非法泄露。那么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感谢大家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