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九号,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济南将全面开展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据介绍,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除以记两分、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除以记两分,罚款五十元的处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罚款五十元的处罚。 而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款二十元的处罚。同时,未满十周岁未成年人应当做后排座椅, 未满四周岁儿童应当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不过,此项内容在此次整治行动开展的前期,交警将以劝导纠正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