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猎西绝对是动物界的礼貌标兵,哪怕下一秒就要干架,前脸也必然挂着憨憨的微笑,还会发出憨厚的笑声,浑身上下都写着毫无心机,可别被这副呆萌模样骗了。 作为菲尔南迪纳岛实打实的霸主,又是哥斯拉的原型。他们黝黑粗糙的皮肤像披了层铠甲,尖锐有力的爪子堪比利刃, 每一处都在彰显海岛一哥的威慑力,仿佛在傲娇宣告,别惹我,我可不是好惹的。有意思的是,这位霸主其实是个纯粹的素食主义者,而且是世界上唯一能潜入大海觅食的蜥蜴。他们的主食是潜海里的海草。在这片海域,海猎鲸的地位 无可撼动,既能在汹涌的海浪中灵活穿梭,也能在高耸的海岸上随心所欲的攀爬。不过,钱难挣草难吃,这话放在他们身上也很贴切。好在大自然总有惊喜, 如此会叼来海草筑巢,这些新鲜海草就成了海列西的绝佳早餐。吃之前,他们还会加个调料,其实是排出身上多余的盐分。这操作既丰富了菜肴,又能恶心到寄于食物的对手,然后再偷偷啃上一小口。 吃饱喝足后,海列西就该忙着挖掘产卵了。可总有一些懒虫不愿自己动手, 专等别人把巢穴挖的差不多时,就上前抢夺。不过就算是抢地盘,他们也保持着绅士风度,先打个招呼再正式开战。最后获胜的原主人还会礼貌送客,仿佛在说,有空常来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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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片撑不起我蜥蜴打招呼,真是这样的,这是动画片版本,这是现实中的蜥蜴版本, 还甚至还朝你点了点头,怎么办?这真有点可爱,想养。



有一种动物,人类开了一场追悼会,宣布他永远消失了。结果一百年后,他自己爬回来了。没有任何预兆,没有任何通知,就那么出现了,还长了一圈睫毛,一只蜥蜴顶着睫毛复活。这割人身上,你怕不怕?但离谱的还没开始。他没有眼睑,长了睫毛,没有眼皮, 那眼睛怎么办?用舌头每隔一会伸出舌头,从左到右把整个眼球完整舔一遍。你现在想象这个画面了吗?他每天就这么过的。更可怕的是,他的脚,没有吸盘,没有爪,光秃秃的脚趾能贴着玻璃垂直站立,风吹不掉,手甩不飞。人类为了复制这双脚,砸了几十年的科研经费, 到现在没成功。一只手掌大的小东西,脚底藏着人类造不出来的黑科技,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他消失的那一百年 又去哪了?先说他从哪来?新卡里多尼亚四面太平洋,离最近的大陆一千五百公里,孤悬在海洋中间,与世隔绝。就这么一座没人管的小岛,藏着这只顶着睫毛从灭绝里爬回来的怪东西。 一八六六年,科学家第一次记录他写进论文,标本放进博物馆。接下来将近一个世纪,没有任何人再见过他, 活的没有,死的也没有。科学家去找,找不到。岛上的人说没见过全世界得出同一个结论,灭绝了。追悼会开完,档案官上一个物种就这么被人类用一支笔画掉了。然后是一九九四年, 一个德国爬虫学家,夜里打着手电筒,在丛林里乱转,手电光扫过一根树枝,有东西在那里,眼睛周围一圈凸起,像睫毛。他认出来了,那个被全世界宣布死透了的东西,正用一双睁开的眼睛 平静的看着他,好像从来没消失过,好像那一百年只是出去散了个步,现在回来了。而且更离谱的是,他回来的样子跟一百年前博物馆里的标本一模一样。一百年,他没变过分好人类在那一百年里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登上了月球,发明了互联网,他趴在树枝上 纹丝不动。重新发现之后,科学家扑上去开始研究,越研究越觉得这东西根本不像地球生物。先看脚,他的脚趾底部密麻长着几百万根细毛, 几百万根,不是几百根,不是几千根,是几百万根,全部挤在一只脚趾底部,每根细毛的末端还会继续分叉,分叉成纳米级别的更细结构。纳米有多细?一根普通头发的横截面 能塞进八万根纳米级细丝。就是这些肉眼完全看不见的东西,让它能贴在玻璃上垂直站立。原理不是吸盘,不是胶水,不是任何人类想到过的方案 是,他的脚直接和接触面的分子之间产生了物理层面的引力连接,贴上去就是贴上去了,不需要任何额外的力,不会脱落,不会老化。 人类的吸盘用几次就失效,人类的胶水粘一次就废。他的脚用了几千万年,现在还是新的。全球顶尖的材料学家研究这套结构,研究了几十年,最后做出来一个粗糙版本,性能连他的十分之一都没达到。一只手掌大的小东西, 脚底踩着人类最顶尖的科学家造不出来的黑科技,你说气不气,但脚只是开胃菜,他的皮肤才是真正让人看傻的东西。脚脚手工的皮肤能变色,但不是那种简单的变深变浅。他能根据情绪、温度、光线同时调节颜色和明度, 时时更新。高兴的时候一个颜色,害怕的时候一个颜色,睡着了又是另一个颜色。他的皮肤是一块随时显示他内心状态的屏幕, 你永远骗不了他,因为他的情绪直接写在身上。而且更绝的是,全世界找不到两只花纹完全相同的结角手工, 每一只个体那花纹都不一样,橘色、红色、黄色、绿色,带斑点的,带火焰纹的,带条纹的,几十种遍体就像人的指纹,独一无二。你买到的那只,是世界上唯一一只长成那个样子的。他说到养,很多人看到这里会觉得这东西这么奇怪,养起来一定超级麻烦, 结果完全相反,他是整个爬虫圈里出了名的懒人神宠。玻璃缸温度保持在二十到二十六度之间,放几根树枝,铺点苔藓,完事吃什么水果,打成泥, 加一点专用营养粉,往缸里一放,他自己爬过去吃。偶尔补几只蟋蟀或者面包虫,补充蛋白质。他的一日三餐比很多熬夜点外卖的打工人吃的讲究多了。性格极度温顺,不咬人不乱跑,放在手心里能趴很久,用那双没有眼睥的眼睛, 安安静静看着你。但养它有一条铁律,新手必须在第一天就刻进脑子里,永远永远不要碰它的尾巴截绞手工的尾巴断一次,永远不会再长回来。注意,是永远,不是很久, 是字面意义上的,永远受到惊吓会断,被人抓住尾巴会断。甚至有时候他自己心情不好,会主动把自己的尾巴切掉,这叫自割,是他进化出来的求生本能。 道理是这样的,遇到危险,与其让对手抓住尾巴把自己拖走,不如自己先动手切断尾巴。尾巴留在原地继续扭动,吸引注意力。他趁机跑路,听起来很壮烈,但代价是永久残缺。更让人头皮发麻的是,断下来的尾巴不会立刻停止动作,他会继续扭动,持续好几分钟,脱离了身体, 还在那里动。第一次亲眼见到这个画面的人,没有一个不当场愣住的。很多新手第一次上手,不知道这条规矩,抓错地方,尾巴掉了,后悔也没用了。除了尾巴,还有一件事,几乎每个第一次养它的人都会经历,就是以为它死了。 结交手工,没有眼睑,物理上就没办法闭眼,所以他睡觉是睁着眼睛的,睁眼一动不动,趴在树枝上,呼吸极其细微,看上去跟死透了一模一样。无数新手第一次见到这个画面,慌的立刻去查手工暴毙怎么办?结果发现他只是在睡午觉,而且他是夜行动物,白天几乎全程睡死。 白天看他,大概率就是看见一个睁眼睡着的小东西,趴在那里一动不动。到了晚上,灯一关,他开始活跃,爬来爬去找吃的,偶尔发出细小的叫声。对他有声带,会叫,能发出吱吱的细小声音,有时候是在跟同类打招呼,有时候是在表达不满,有时候就是闲着没事叫两声。 说回那消失的一百年,他到底去哪了?答案比任何人想的都要简单,简单到让人沉默。他哪都没去,他一直就在那里,白天趴在树枝上纹丝不动,皮肤的颜色和粗糙质感让他看起来就是一截普通树枝。你站在他面前,你看不出来他在那里,晚上出来活动, 但新卡伊多尼亚的丛林密度极高,夜里根本没法大范围搜索。他就这么在人类的眼皮底下安安静静藏了将近一百年,一次失误都没有。不是他消失了, 人类划掉它之后,就再也没有认真找过它。现在它是全球最受欢迎的宠物蜥蜴之一,爬宠圈里的睫毛小恐龙,随便一只品相好的价格能上千甚至更高。从一个被人类开过追悼会的灭绝物种,变成了无数人抢着养的宝贝。但它能走到今天, 人类没什么关系,是他自己足够能藏,足够能熬,足够不在乎。熬过了一百年的沉默,熬过了人类的遗忘。某个夜晚,自己爬回了人类的视野。一双顶尖科学家造不出来的脚,一张实时显示情绪的皮肤,一条断了永远不再生的尾巴。 这些看起来有缺陷,有残缺,有奇怪的设计组合在一起,造出了一个几千万年没被淘汰的生命。你说什么才叫真正的强大?是把自己变得完美,还是带着所有的残缺,活得比任何人都久?

第一次觉得蜥蜴也没那么恐怖了。动画片里的蜥蜴招手是这样的,啊啦现实里的蜥蜴招手啊啦啊啦,这也太可爱了吧,真是动画走进现实了。


动画片撑不起我心意打招呼,真是这样的,这是动画片版本,这是现实中的心意版本, 还甚至还朝你点了点头,怎么办?这是真有点可爱,想养。

我就说动画片撑不起我动画片里的蜥蜴招手是这样的,而现实里的蜥蜴招手是这样的,拜拜 大圣子还点了点头。如此猛恶,看的我竟生出了想养这小逼高的心。

动画片撑不起我蜥蜴打招呼,真是这样的,这是动画片版本,这是仙女中的蜥蜴版本, 还甚至还朝你点了点头,怎么办?这真有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