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四日,博主廖大漂亮上传了一则视频,视频中他介绍自己有电动车,想去哪就去哪,当他说到看到绿灯就非法法之后,评论区一众网友都很疑惑,都在询问啥叫非法法, 又加上博主操着一口流利的广西普通话,带着浓重的本地腔调,有种莫名的喜感,一时间引来众多网友的围观。 之后评论区有人出来科普,非法法就是飞的时候或骑车很快的时候,耳边是不是有那个风呼呼的声音,那个声音就叫非法法, 也可以形容成飞快的过去等等。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视频博主浩洋音乐 dj 社利用非法法博主的声音做成了 dj 音乐,并取名非法法,也间接的成就了一个梗的诞生,我有了电动 c, 我 想信哪就信哪, 看到红灯我就停,看到绿灯我就非法法。过去。我有了电动车,我想信哪就信哪,看到红灯我就停,看到绿灯我就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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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鲁杰法是什么意思啊?呃,哥哥你从哪里听到的?就刷视频的时候刷到了。 嗯,就是法律的意思。嗯,对不对吧,我看这上面写的什么?王鲁杰,法木之城。这什么意思? 难不成你要用法律制裁我?怎么可能呢?哥哥不是这个意思呀。那是什么意思?你快告诉我。哥哥真的想知道吗? 对啊,你快告诉我吧,我刷到好几条这个了,一直在发发发,不知道在发什么。 嗯,哎哎,不是,王璐杰,你说话就说话,你干嘛要扒我衣服啊?哥哥。宝宝不是想知道吗?我用行动告诉你怎么样? 什么行动?哎,不是,别碰那里。


罚罚罚,他们懂你不懂。毛毛, 我好爱你,我好爱你啊,我一对你任何一点不好,我就会觉得好对不起你。 你没有对我不好,就是我但凡我哪次有就当时就当时,我可能情绪上头我没有,但是我情绪下头了之后我就会立马我觉得好对不起你,我觉得你好可怜,我觉得你好可爱,你就总是会惹我怜爱,你知道吗?对,我总是会觉得对不起你,现在这一上头惹我怜爱。 罚他罚他,他们懂你不懂你还说他们懂你不懂 那个那个吗?哎呀,别说了别说了,怎么还真给自己哭哭了呢?我还没,因为我真的真的。宝宝我觉得你是全天下最好的女人,我对你一点最好的。宝宝。 哈哈哈, 好可爱啊宝宝好可爱啊。 哎, 好香,离我好近。胡萝卜红烧肉。不是红烧肉,我是红烧肉。就是香的很,你知道吗?就是超级超级香。 哎呦,给自己哭。 嗯,梅花棒 这个法子你别管他。宝宝你别管他。

各位朋友大家好,三月十一号晚上我们上来了二六法考法理学的第一讲,在这一讲中,我讲了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法的概念的争议,第二个问题是法的特征,第三个问题是法的作用。 今天呢,我录制一个小视频,对这个问题呢进行一下复盘。以后啊,每次课上完了以后呢,我都会录一个小视频对他进行复盘。 关于法的概念,他是存在争议的,争议的焦点就是国家的制定法和道德之间究竟有没有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因为道德又叫做自然法, 如果认为国家的制定法和道德,也就是自然法之间有必然联系的,我把它叫做非时政主义。那么如果认为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的, 就是国家的制定法和道德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的,叫做时政主义法学。时政主义法学,他在定义法的概念的时候啊,他只考虑两个要素,一个是权威性的制定,一个是社会时效。 如果以权威性的制定为首要或者唯一要素,那么这个法学叫做分析法学。分析法学呢,他认为所谓法律就是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那么如果以社会时效为首要或者为要素,那叫做社会学法学,或者叫法社会学。他的基本主张就是法律就是有时效的,对什么有时效呢?对形成社会秩序有时效的一切社会规范的综合。 呃,分析法学和社会学法学合起来叫做时政主义法学。那么非时政主义法学,他认为法律和道德之间有必然联系,国家的制定法必须符合道德,他在内容上必须是正确的,才是有效的, 那么他是以这个为必备要素的。如果仅仅考虑内容的正确性,那叫做自然法学。自然法学认为啊,国家制定法只有符合道德的时候才是有效的,如果不符合道德,那就是恶法、恶法、非法。 如果三个要素都考虑,既考虑符合道德,也就是内容的正确性,又考虑全新的制定,又考虑社会时效,那么就叫做第三条道路啊,这就是法的概念的争议。第二个就是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强调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 这个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而这个统治阶级意志最终是由一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所以啊,这个马克思主义法学强的两个东西,第一个法的阶级性,第二个法的物质资源性。 那么第三个问题,在法的概念中间,我们就讲了国法这个概念,国法就是一个国家正在实施的法律,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放眼全球啊, 国法大概有四种类型,一个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第二个是法院创制的判例法,第三国家认可的习惯法。第四个虽然不是出自国家,但和国法只能是一样的,那么其他执行国法只能的法。像这个中世纪时期的教会法和我国的党的 啊,这个政策,党的纪律啊,党内法规,这个呢,都起到了国法的作用。好,这是第一个问题, 三月十一号晚上我们讲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法的特征,法的特征啊,他其实是环环相扣的六个方面。那么这个第一个就回答,法律是挑战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 啊,那这个规范性两层意思,对象不特定,适用可反复依据法的这个规范性的特征啊,大家要区分两类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那么第二个呢,就是要问的问题是,这些规范从哪里来的?那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具有这个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那么第三个要问的问题就是国家制定这个东西效率如何呢?那第三个特质就是具有普遍性,具有普遍有效的效率。 第四个要问的问题就是说呢,这个普遍的效力他是有什么保障实施的呢?具有国家强制性,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第五个呢,就是国家强制力作为一种暴力,他和其他的暴力有什么区别呢?他具有明确的严格的程序性,所以第五个特征就是明确的严格的程序性。 那我们制定法律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呢?是为了解决社会纠纷定纷之争,所以法律应该具有可塑性。过去啊,在这个地方我曾经编过口诀,但是现在不用口诀,大家就这么理解,它是环环相扣的六个特点。接下来呢,我们就给大家讲了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呢?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是环环相扣的五个方面。生活在一个社会中间啊,所谓社会就是共同居住、共同和呃活动的个体构成的组织,那么我们的行为会对别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我们之间是相互影响的,相互联系的。 那么这个时候就有一个问题,我们首先呢,依据法律规范预测我们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然后在预测的基础上,我们指引我们的行为,我们在法律的指引下做出一个行为,要接受法律的评价,被评价为违法犯罪行为,要接受国家 暴力的强制啊,强制作用。那么强制是公开进行,对社会大众产生教育。一教育呢?社会大众又知晓了法律,知晓了法律以后啊,他就依据法律呢,又开始预测指引了,所以他是一个五阶轮回的结构。这个我在讲义上已经写的很清楚了, 我们接下来就讲的是法的社会作用。社会作用是两个方面,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啊。接下来又讲了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律的作用的局限性的总根源在于 人的局限性,人志性有限,难免犯错,德性有限,难免自立。我们讲了法的作用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第一个,深度范围的有限,深度有限就是他不调整思想,范围有限就是存在法外空间。 第二个自身也是有局限,自身的局限性就表现在这么几句口诀,理性有限,有漏洞,语言模糊不确定,裁判各案会僵硬,保持稳定会之后。 最后一个事实规范对应难,事实规范对应难。两个意思,一个事实发现难。因为法官是事后介入的,他运用的这个事实是一种什么事实呢?是一种证据,事实,证据事实可能和客观事实相背离。 第二个,你认定了事实以后,你要适用法律,那么由于存在法律的自由裁量权,事实和规范之间并没有一个必然的对应关系,不同的法官对同一事实可能会选择用不同的法律规范来进行评价。 好,这就是我们第一节课给大家讲的问题,大家把这些问题啊再复牌一下。好,我们今天就说到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