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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想过,两千多年前朝堂上的一次辩论,竟然早就预言了我们今天的生存困境?工资太低,要不要创业?要不要考工?求个铁饭碗?这些让你头大的难题,一本叫研铁论的古书里早就讲透了, 他绝不只是一本历史书,他根本就是一本现代人的搞钱避坑指南。今天我就翻开这本被严重低估的神书,看看老祖宗是怎么教你在夹缝里求生存的。公元前八十一年,汉朝开了一场严铁会议, 说白了就是一场关于搞钱的顶级公开课。一群穷儒生围攻财政大臣桑弘阳,骂他满身铜臭。 桑红阳看着这群人,没跟他们谈道德,直接甩出一句千古名言,富在树,树不在劳身,利在是据,不在利根。 这句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想赚钱,靠的是方法和位置,不是靠你流多少汗。这话放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一个字都没过时。第一个认知,勤劳致富是个陷阱,方向比汗水重要一万倍。农民最苦却最穷,大商人不流汗却富甲一方。 核心区别就在于,一个是劳身,一个是树树。你想想,很多人风雨无阻,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这是极致的勤劳,但这是限性的付出。手停口停,收入被体力和时间死死锁住, 一旦生病或者变老,收入瞬间归零,而且随时会被更年轻的人替代。但懂数数的人怎么做,他不亲自下场干活,他左手握着需求,右手握着资源,把两边连起来,赚的是信息差和整合的钱。他没流汗,但靠脑子赚到了别人半年的工资。 心理学上有个概念叫努力,错觉就是人会本能的觉得我越累就一定越有回报。但事实上,纯体力的勤奋是最廉价的,最容易被替代的。真正值钱的,不是你干了多少活,是你用什么方式干活。丧衡阳两千年前就想告诉你, 别光低头干苦力,想赚钱得换个活法,要么学会用工具把效率翻倍,把一份时间卖出十份的价。要么搞懂赚钱的门道,左手找需求,右手找资源,赚中间的差价。用脑子赚钱是树,用身体赚钱是苦,别把顺序搞反了。第二个认知, 选赛道比选努力更重要,做让人离不开的事。汉朝政府为什么放着暴力的丝绸古玩不管?死活要垄断盐和铁?因为桑弘羊算盘打的太精了,丝绸不穿冻不死,古玩不玩没影响,但不吃盐。人没力气,没铁气,种不了地 控制了这两样就捏住了所有人的命门。这个逻辑就是现代创业的生死线。你去看那些倒闭最快的生意,花里胡哨的网红店,昂贵的潮玩盲盒,为拍照而存在的打卡地, 经济好的时候大家愿意花钱,钱包一紧,这些锦上添花的东西第一个被砍掉。真正穿越周期的,全是现代版的严铁。修电动车的, 医院旁边的快餐店,做家政保洁的,不管有钱没钱,人得吃饭,车得修,老了得有人管。我管,这叫严铁。赛道选择法,你做的事情越是让人离不开,你的生意就越稳。但桑弘阳也提醒了一点, 刚需利润太大,国家就会下场。石油电力通信,普通人别碰,那是巨头的地盘,普通人的路是钻,巨头看不上百姓离不开的缝隙。卖早点、修家电、搞家政,虽然累点,但绝对稳。 如果你不想创业,只想打工,那就把自己变成公司的严铁,去掌握核心技术,去搞定最难缠的大客户,让老板觉得缺了你,部门就赚不动。当你成了公司的刚需,你就再也不用担心被优化了。第三个认知,铁饭碗不是终点,是跳板。 桑弘阳推行严铁官营,设立了国家对资源的掌控,这种环境下,体制内确实是最好的避风港。 考公上岸,不只是一份工资,更是一张通行证。低利率的房贷,兜底的医疗,社会认可的身份。这是你的防御装备,但只有防御就安全吗?几年前,高速收费站撤人工窗口那位痛哭的大姐,就是最典型的反面教训,把青春全交给一个岗位, 除了这件事,什么都不会。一旦政策变动,饭碗瞬间破碎。最聪明的活法是什么?借鉴丧衡阳的思路,资源赋用, 把体制内的稳定变成你发展副业的资本。白天你是安安稳稳的员工,享受保障,下班后你是自己的老板,在市场里打磨真正值钱的技能。体制内的工作是底仓,用来抗风险。 体制外的能力是增长点,用来薄上限。如果这个饭碗能让你有余力打磨技能,就去端。如果他在温水煮青蛙,废掉你的手脚,就赶紧跑。 古人说,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大白话讲,就是,真正聪明的人,先把本事练在自己身上,等时机一到,随时能出手。 真正的铁饭碗,不是在一个单位吃一辈子,而是离开任何单位,你到哪都有饭吃。读懂演铁论,就懂了财富的底层逻辑,别再做那个只会埋头苦干的儒生了,看清规则,利用规则,不管环境怎么变,你都能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说了算,是服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而不是服务于你们这群法学生的,也不是你们这群法学生来定义的。我们社会已经把越来越多的东西交给量化的东西了,我想问一问,你们心中还有没有敢运用道德直觉的判断?为什么我们看到鱼欢如梦的时候,我们天生都会觉得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为什么我们看到辛普森,我们天然就觉得这个人应该死?这叫道德之决,因为我们还是一个人。而我听过最悲观的叙述是什么?是我跟一个法学同学针对法学论点上的争议的时候,在讨论这个争议的时候,出现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就是他说反正你也不懂法,最后还是我们法学人说了算。 我那天非常生气,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说了算,是服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而不是服务于你们这群法学生的,也不是你们这群法学生来定义的。所以这个题最后一个部分是什么?最后一个部分是我们对于民众的想象, 他方直接告诉我们说,因为民众容易出现问题,所以我们最好就是全部掌握在专业主义的手里。可是我不相信,这也是为什么陈明老师没站上场, 我站上场了,我给各位诚意。我觉得在所有的精英与民众之间的对话沟通过程中,我们应该先给出诚意,因为我相信我们老友赛的观众应该是我信任的那群观众,我觉得我们应该开启一个对话机制,而不是在面对问题的时候直接说林芳没有正当性。


各位朋友,我是老猫,今天我们进入演铁论第五十七章周秦。这一章的辩论触及了中国古代法律中最具争议的制度之一,连坐欲使大夫高举以形去形的旗帜。 历辰连坐制度如何让民众临百任之贺,握火导刃般畏惧法律。贤良文学则痛斥这种制度如何以有罪诛即无罪,最终导致父子相背、兄弟相曼的人伦悲剧。这场辩论关乎威慑与正义、制度与人性的永恒冲突。 狱史的论述从对犯罪者的道德审判开始。他指出,春秋中对罪人不称其名,指称道,是为了见行人而觉知人伦。犯罪者被社会排斥,君不以为臣,士不以为友,乡里不容,所以百姓以犯罪为耻。 但现在的不法之徒公然犯法,抛弃亲人,逃亡串连,自陷于罪,这样的人被行路,难道不应该吗?接着,他提出了连坐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事之中,父兄之际,若身体相属,节动而知于心。家庭内部,父子兄弟如同身体各部分相连一处,有动静心就能感知。因此,从官内喉以下,按神武编制,组织起来, 居家相查,出入相似。如果父不教子,兄不正,弟不追究,他们追究谁?这是将家庭论语直接转化为连带责任的法律逻辑。玉史最精彩的论述是一个关于恐惧的比喻。 负千钧之重,以登无极之高,垂鬓牙之翘骨,下临不测之渊。虽有庆忌之节,奔欲之勇,莫不震慑倒立者 之坠,则伸手干挠涂山石也。人知道坠牙会死,所以害怕。同理,未常着而不敢卧活着,见其有着也。 未尝伤而不敢握刃者,见其有伤也。人们看到别人被灼伤、被割伤,就不敢握火握刃。因此,如果民众知道犯罪必然受罚,而且会连累父兄,就一定会因恐惧而向善。他得出核心结论, 立法制屁,若临百刃之赫,握火导刃,则民畏忌而无敢犯禁。以法律应当制造这种极致的恐惧,让人如同面对深渊烈火利刃,从而不敢越雷池一步。他以慈母有败子,严家无汉鲁为例,论正,慈母因不忍心严管,反而养出败家子, 严苛的家庭反而没有凶悍的奴仆,因此不利严家之志,却修慈母之道,是糊涂的 的思维,是威慑。智商派坚信通过制造极致的恐惧,特别是将惩罚扩大到亲属,能够最有效的预防犯罪。 他将法律视为一种心理战,目标不是惩罚,而是让人不敢。贤良文学的反驳首先指向连坐制度带来的无辜受害,他们并不否认犯罪当法,但追问当惩罚剥夺无辜时,正义何在?他们引用春秋,子有罪执其父,臣有罪执其君,所失之大者也。 儿子犯罪抓父亲,臣子犯罪抓君主,这是最大的失当。如今,以子诛父,以弟诛兄,亲戚相坐,实物相连,如同引根本之即华液,伤小指之累似体。这样做的结果是以有罪诛即无罪,无罪者寡矣。 当法律连坐无辜时,无罪的人反而成了少数。他们揭露了一个残酷现实,自首逆向坐之法,利骨肉之恩费而行罪多矣。自从包庇犯罪者连坐的法律设立以来,骨肉亲情被废弃,刑法案件反而增多了。 为什么?因为法律强迫亲人互相监督,互相检举,撕裂了最基本的人伦纽带。文学提出了一个深刻的法理原则,文,子为父引,父为子引,未闻父子之相坐也。文,兄弟缓追,以免贼未闻兄弟之相坐也。 文,恶止其人即使而诸首恶,未闻神武而相坐也。父子相引,兄弟不互告,惩罚止于本人,这才是符合人伦的法律。 他们以慈产治政为例,只行二人,杀一人,就实现道不实宜而民无污心。这说明有效的治理不在于惩罚多少人,而在于公正和教化。 针对欲使慈母败子的比喻,文学反唇相击,商央无起,认为勤处之法太轻而加重。结果呢?上微其主,下末其身,这不是比慈母更糟糕吗?他们举出历史上最触目惊心的反例, 纣王设袍落之刑,秦朝有收奴连坐之法,赵高用严酷法律在内决断,百官用军法在外裁决。结果,死者相枕席,行者相望,百姓侧目,重足,不寒而栗。 这种恐怖之下,民众岂止是卧虎导刃?然而如此言行军法,换来的却是父子相背,兄弟相烂。至于骨肉相残,上下相杀, 尽力攻,被幽禁,秦二世被杀,证明郡法之不犯只是幻想。他们最后引用汉高祖的经验,废除秦朝科法,以畏怨毒之民而常和睦之心,唯恐刑罚太重而仁德太薄,这才是长治久安之道。 他们的思维是人伦底线派,坚信法律不能以摧毁基本人伦为代价。真正的治理在于教化而非恐吓。惩罚必须止于本人,亲情必须受到保护,否则法律越严,社会越乱。周秦篇的辩论揭示了法哲学中一个根本困境,为了预防犯罪,可以牺牲多少正义? 狱史的威慑至上逻辑追求的是效果最大化。他相信通过制造恐惧,可以最低成本的控制社会。连坐制度,将每个人变成监督者,将家庭变成责任单位,理论上确实能极大提高犯罪成本,但其代价是, 第一,必然伤及无辜,违背基本的正义原则。第二,摧毁社会信任,使人不敢相互救助。第三,将法律变成恐怖工具,激化社会矛盾。 秦朝的迅速崩溃正是这种逻辑的极端后果。文学的人伦底线逻辑捍卫的是原则的不可侵犯性。他们坚持恶恶治其人,惩罚必须精准。针对犯罪者本人,他们强调父子相引,兄弟不告,不是纵容犯罪,而是承认人伦关系具有超越法律的价值。 如果法律连最基本的亲情都要撕裂,那么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就被摧毁了。资产行二人杀一人而天下治,说明有效治理不靠言行,而靠公正与教化。双方的辩论触及了一个永恒的法治命题,法律是应当让好人感觉安全,还是让坏人感觉恐惧? 最好的法律当然应该两者兼顾,但当二者冲突时,如何取舍?而在当代社会,这场关于连坐制度的古老辩论依然有着现实参照。在当代,虽然法律上的连坐制度已基本废除,但珠联思维在现实中依然存在,一人犯错,全家受辱,一人违规全组扣分, 一人设事,全行业被整顿。这种思维本质上与古代的连坐一脉相成,为了管理的便利,牺牲个体的无辜。文学的质问在今天依然有效。当已有罪诛及无罪成为常态,这个社会还有多少人能感到安全?任何制度设计都必须守住罚当其罪的底线,不能为了效率牺牲正义。 再者,制度不能撕裂基本人伦。子为父引,父为子引在现代法律中已有所体现。如今亲属免除作证义务,这背后的法理是,法律不能强迫人去做违背基本人伦的事情。如果制度要求亲人互相检举、互相监督,那他就在从根本上破坏社会的信任基础。 一个连亲情都不能信任的社会,还能信任什么?好的制度应当保护和滋养人伦,而非将其作为牺牲品。法治的终极目标是让人不恐而非惧。狱史追求的是让人震慑倒立、生活在卧火倒刃的恐惧中,文学追求的是资产式的治理。法律明确公正,民众知道边界,但不必终日恐惧。 现代法治的理想无疑是后者。法律的权威不应建立在恐惧之上,而应建立在公正和对人尊严的尊重之上。当人们遵守法律是因为认同而非恐惧时,法治才算真正成功。周秦偏倚其对人伦与法律的深刻思变,向我们揭示了一个永恒的真理, 法律可以制造恐惧,但恐惧制造不出好社会。制度可以约束行为,但约束培养不出好人。真正的秩序必须建立在保护而非摧毁基本人伦的基础之上。真正的安全必须让好人感到安全,而非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 对我们每个人而言,这场辩论的终极启示在于,无论治理国家、管理组织,还是教育子女,修炼自身,都需要守护那些看似柔软却直观重要的东西, 亲情、信任、尊严。因为正是这些东西,构成了我们之所以为人的最后防线,也是任何制度得以持久运行的最深根基。我是老猫,如果你也对传统文学感兴趣,别忘了点赞加关注,我们下期再会!

吃一个人就五个人,你干不干?有六个人困在洞里,没吃的救援要十天,他们只能活十天。为了活下去,他们决定抽签吃了一个人,但提议的人反悔的,可签却抽中了他。最终五个人活了,一个人死了。现在法庭要判这五个人该判有罪还是无罪, 下面我会用假语对话来展开辩论。甲方有罪,乙方无罪。法律就是法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没有任何一个括号写着除非你很恶。今天为活命开特例,明天就会有人为了钱财、为了仇恨甚至为了审慎而杀人。 到时候他能说我只是在进行洞穴里的生存逻辑,不这么干我就会死,你怎么办? 那法律有没有一条叫必须集体等死?刑法中明确写着紧急避险,为了活命不得已做的事就不叫犯罪?他们在洞穴里眼看着就饿死,是不是不得已?是不是没别的路?如果这不算,那什么算? 判他们无罪,等于告诉所有人,极端情况下可以吃人,以后旷难海难、荒野求生,每个人都会想,他会不会先吃我,为了自保只能先下手为强。所以你这是把文明社会推回人吃人的原始状态, 你这叫滑坡灭雾。把一个极端案例硬说成普遍规则,法官、陪审团,公众难道分不清绝境求生和日常犯罪吗?你把他们的智商放在哪里?判他们无罪,不是发布了吃人许可证, 而是承认人类理智的边缘。有些事没法用日常规则衡量,承认例外的存在恰恰是人类文明理性的体现。 如果不杀人,就算这些人结局都是饿死,但是被动饿死和主动杀人有本质区别,前者是意外的悲剧,后者是人为的谋杀。他们选后者就等于背弃了人的最后尊严。而且活下来的五个人将永远活在杀人与吃人的心理阴影 里。所以你的意思是他们该高三的等死?等死的本质是什么?六个人坐在一起,心里算着谁最弱,盼着那个时刻 你快不行了吧,这样我们就能名正言顺地吃你的尸体了。这笔抽签高尚在哪?抽签至少给了每个人平等的机会,把残酷摆在了台面上。这笔粉是太平,内心硬暗地等着吃第一个死的更文明也更诚实。 他们有试过其他的办法吗?就不能吃树皮,吃虫子,挖通道,甚至只吃根手指拖延时间?这么轻易就杀人,他们把人命当什么了?他们其实只是不愿意承受漫长的痛苦和渺茫的希望,就选择了最快也是最邪恶的解决方案。 杀人永远是最后的选择,而不是第一选择。你这是用上帝视角审判地狱里的人。现实点,黑暗封闭的洞穴,哪来的树皮虫子?挖通道又需要多少体力? 还有你说的温和方案,医学上也根本不成立,一根手指大约就三百大卡,五个人分根本撑不了一天,还会剧痛感染,死的更快。你给的不是生路,而是用虚假的善良来掩盖绝境的残酷。你给的建议实际是无法兑现的。 最关键的是,被吃的人反悔了,他既然已经收回了同意,另外五个人还强行替他出签,这不明摆着不尊重个人权利吗?这根本不是公平,这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谋杀。 那我问你,他先提的抽签,就等于点燃了所有人活下去的希望,现在他却单方面退出,把其他人抽中的概率从六分之一变成了五分之一,他用自己的反悔权无形中偷走了别人百分之三点三的生存机会,这难道不叫间接谋杀吗? 退一万步说,就算你说的紧急避险成立,目的是活命,但手段是吃人。同类相识是人类文明最深的禁忌,活下来的五个人,这辈子还能是完整的人吗?法律能赦免,道德就能赦免吗? 一个能容忍吃人的社会还配叫文明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常态下的文明。当文明本身要消失,人都要全死光了,还固守什么教条和禁忌,这不等于给文明陪葬?他们不是在背窃人性, 而是在绝境里把活下去排在了仪式感前面,活下来才能谈其他的,死了什么都没了。历史是会记住这个案子,但并不是鼓励吃人,而是记住人类在绝境里挣扎求生的残酷。 法律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惩罚,更重要的是震慑,让人不敢再犯类似的事情。判他们无罪,就等于是在告诉广大公众,法律同意,必要时可以杀人求生。设想一下这将会诱发多少原本不会发生的悲剧,以后会有更多人在类似的处境中自相残杀。 所以我们必须用有罪的判决立一道墙,告诉所有人,人的生命权不能用来交换。 但是法律的目的可不是制造道德亡人。法学领域中有个词叫期待可能性,意思是你不能要求一个人在绝境里做出圣人一样的选择,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嘛。换位思考,你站在他们的处境,想想你都很难做到的事,凭什么要求别人做到?判他们死刑能阻止下一次旷难吗? 不能,能阻止的是更好的救援和预警,而不是事后的严惩。判他们有罪,其实满足的是旁观者渴望正义得到声张的心理。对当事人和社会未来,这种正义不但空洞,而且残忍。 最后一个问题,如果你是那个被抽中的人,要被吃掉,你还会觉得他们无罪吗?从一个旁观者变成真实的祭品,为了让别人活下来牺牲自己,你还能接受多数人活下来的这套逻辑吗?真正的公正得经得起角色互换。 那我也问你,如果你是活下来的五个人之一,你会判自己有罪,然后回去坐牢或者等死吗?抽签的公平就在于,每个人都可能是那个祭品,当我同意抽签时,就接受了这种可能。正因如此,我才能理解被选中的人。 角色的互换证明了在这场悲剧里,没有人是局外人。 我们真的不是这五个人的命运如何,而是在划清一条底线,告诉所有人,你的命永远不会因为对别人更有用就能被合法拿走。这条底线一模糊,换谁都不安全。 我们也不是在辩护吃人,而是在理解绝境里人的挣扎。判他们无罪,不是认同他们的做法,而是承认在这么极端的地方,法律和道德可能都不够用了,把他们关进牢房。世界不会更正义,只会让一场自然悲剧彻底变成一场人为的悲剧。 好了,现在轮到你了,我给甲方这边撑住秩序,宁可全饿死人的道德底线也不能破。右边,以方为生存,只要能活下来,规则可以商量你站哪一边, 请在评论区留下你的选择,秩序或生存。看看这个世界是怕乱的人多还是怕死的人多。我是严春,我们下期再见。

人大代表的四大之权听起来简单,但很容易就和其他的之权混淆。今天我们先不说其他,我们就用最简单的方式,把人大代表的四大之权讲清楚,保证你一听就懂,一学就会。 那人大代表主要行驶四项之权,分别是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制行权。怎么记呢?我在课里给大家一个口诀,表婶体制,这样一串就能记住了。然后我们再分别来做解释。 首先是审议权,就是代表们在会上对各项报告、法律草案进行讨论,提出意见。简单来说呢,就是去看,去说,然后去提看法。 接下来呢,就是表决权。审议之后呢,要进行投票,对各项议案决定投赞成、反对或者弃权,用投票来决定结果,这就是投票来表决。 然后就是提案权,人大代表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联名提出自己的议案,把老百姓的心声和建议变成正式提案,这就是提建议、交易案。 最后就是质询权,代表有权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且要求相关部门限期答复,用来监督工作,督促改进。也就是有疑问敢质问,要答复。那这四项职权都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为人民履职的重要体现。 总结起来就是审报告、投选票、提意见、要答复,这样是不是就按顺序记清楚了?所以看懂这条视频,然后你再去做题,就不会再混淆了。

你好豆包,咱俩今天进行一场特别的辩论赛行,辩论的主题呢,这次由我来选,辩论的立场呢,由你来定。最后我们每人进行两轮的一个辩论,辩论的时长呢,控制在每轮三十秒左右,最后呢,由我来进行总结收尾。 那么现在我们就开始吧,今天的一个辩论的主题呢,就是钱,它到底是不是万恶之源?你选立场吧, 我选立场。反方,钱不是万恶之源。反方第一轮发言,钱只是人类创造的交易工具,本身没有善恶属性。让人犯罪、背叛良知的,从来都是人的贪婪、欲望和道德缺失。 有人用钱行善养家,有人用钱作恶,好坏取决于人心,而不是钱,所以钱绝不是万恶之源。轮到你正方发言啦,我正方的观点呢是,钱是万恶之源。 我认为在现在这个复杂而又多变的社会中呢,钱,他是成为驱使人们犯罪的一个动机吧。你给大家打几个比方,比如说抢劫,比如说贪污,又比如说贩毒这些等等,他的核心动机呢,他就是为了一个钱字, 如果人不为了钱,那他为什么要做出这些突破自己一个底线的行为呢? 反方第一轮发言,对方把犯罪动机直接当成万恶之源,这是不对的。钱只是一个目标,真正让人突破底线的是人的贪婪和缺乏道德约束。 就像有人为了名誉犯罪,我们不能说名誉是万恶之源,钱能救人养家、建设社会,它本身是中性工具,恶的从来都是人心,不是钱。 我开始我的第二轮发言,我认为你说的反而是不对的,钱呢,他会促使人们扭曲了自己的一个人性和价值观。人们呢,你可以为了钱,他会去出卖自己的一个良知, 比如说出卖自己的身体,出卖自己的国家,出背叛自己的亲情,背叛自己的爱情等等,这些都是人呢创造。钱是由人创造的,但是呢,最后他又反过来去侵蚀了人心,他不是万恶之源,谁是万恶之源呢? 产方第二轮发言,侵蚀人心的从来不是钱,而是人自己无法克制的贪欲。钱没有思想,不会逼着人出卖良知,背叛家国。同样是钱,有人用来守护家庭,有人用来作恶。区别在于人不在于钱, 把人性的弱点都推给金钱,只是在找一个替罪羊而已。两轮辩论结束,现在轮到你做总结收尾了。 好,那我就开始今天的一个收尾吧。今天辩论的核心呢,就是钱,他到底是不是万能资源?我认为双方说的都非常有道理,这要辨真的去看待这个问题,钱,他是对我们来普通人来说,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资源吧。 嗯,如果说你正确的利用好钱,那么你的人生将会得到非常一一个很好的一个提高。如果说你没有利用好这笔钱,你为了钱而出卖了自己灵魂,那么钱它就是一个非常可恶的东西。 在这里呢,我也劝大家趁年轻呢,一定要在不出卖原则性的问题下,多多努力的去赚钱。因为现实生活中呢,真的非常非常需要钱,尤其是男孩子,他需要钱的这个事事情呢会更多,比如说买房,乱七八糟的。但是呢,我也希望 大家能够去坚持这个本心,不要为了金钱而去做一些违背自己底线的事情。如果说大家还有什么更好的一个建议呢?可以直接打在评论区啊。今天呢就到此为止,我们明天再见。

人性本善,人性本恶,人性之善也,有水之救下也。 侧隐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不可磨灭的底色。先生所言的侧隐,不过是勿伤其类,看到同类遇险,本能联想到自身安危,这并非良知,而是对生存受威胁的恐惧。若如先生所言, 灾荒之年,为何有易事散尽家财,甚至舍生取义福好利而欲得者,此人之情幸也。 舍弃微利,以换取百世流芳,这依旧是趋利避害。所谓易事,不过是把世俗的贪婪投资到了更高尚的名誉之上。忽而而语之,行道之人,福寿 若连命都没了,名誉何用?并非算计名誉,而是对屈辱的恐惧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两害相权取其轻,驱使他们巨石赴死的,依然是心理本能的趋利避害。先生, 我有一惑,真心请教,既然人性皆是趋利避害的自私本能,那世上第一位定下礼义的圣人, 其最初的善念究竟从何而来?圣人之所以为圣,非因天生纯洁,而是因其能化性其为。犹如工匠将泥土揉捏成器,礼仪法度皆是后天压制欲望的规矩, 绝非贪婪心理自发懵懂的善端。若人心真是一坛毫无粘性的淤泥,工匠纵有千般手艺, 又如何能将这泥揉捏成护佑苍生的理气?泥土虽散,却遇水则黏人,虽无天生之理意,却有与生俱来的心智。 凭此心智学习施法,方能强行重塑本性。木能雕,泥能捏,皆因其本有成器之底子。 人能向善,正是因其本有向善之根。若无此根,理法教化,岂不成了无源之水?狗木必将待其情悄然后止。我言人性如弯木,从不说它是朽木, 必须依靠外在的理法火烤水煮,方能扭转这恶劣的弯曲本性。把人心当做弯木去暴力扭转。 若无内在的良知为主宰,那根本不是教化,而是残暴的压迫与折断。若无压迫,人怎会自觉守序,放任本能,毕生争夺杀鹿, 唯有严刑峻法,方能强行止恶。先生专是绳墨法度,可你亲手交出的高徒李斯与韩非却同门相残,这难道不是弯木被暴力强压后遭到的惨烈反噬吗?人之性恶, 其善者为也,同门相残,恰恰印证了人性本恶。李斯毒杀韩非,正是贪权嫉妒的本能泛滥,证明了不加节制的恶有多可怕。既然这严苛的规矩连你的得意门生都约束不住, 先生用冰冷的理法框定天下,岂非最大的虚妄与自欺?正因为深知内心永远无法根除的恶,我才要拼尽一生,死死捍卫那道名为文明的防波堤,哪怕粉身碎骨。 后世常以为孟荀之争是善恶对立,这是一个长达两千年的误解,其真正分歧在于对性的定义。 孟子认为姓是人独有的道德底色,故而死守尊严。寻子认为姓是与生俱来的生存本能,故而用理法强筑底线,这绝非水火不容,而是认知人性的两把标尺。 华夏文明绵延至今,正因我们在寻子的规矩中求存,又在孟子的悲悯里寻得灵魂。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为什么只找你不找别人?那肯定是你也有问题。说的好,你怎么打人啊? 那你要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啊。为什么我只打你不打别人呢?你,你还讲不讲逻辑了?讲逻辑行,你刚才用的是受害者归因配合不当类比,苍蝇叮什么?那是苍蝇的生存本能,不代表被叮的东西有任何的道德义务。 为什么找你不找别人?这个叫幸存者偏差。强盗抢劫了你家没抢隔壁,那是因为你家房子有问题?是因为你家房子有罪还是因为强盗刚好路过这照你这逻辑,花开了被掐了是因为他就不该绽放吗?小孩子被拐了是因为他不该出生吗? what? 你 这种逻辑最大的恶就在于他在帮作恶者寻找合理,却在帮受害者制造原罪。你不是在讲逻辑,你只是在用一种显得很聪明的辩论法来证明自己冷血的优越性。

今天我们要讲的是电车难题,你有没有遇到过那种怎么选都错的两难时刻?比如你是部门主管,公司给的指标是,要么裁掉一个跟了你三年的老下属,要么整个部门五个人一起被优化, 你怎么选?再比如,你开车过路口,突然有个行人闯红灯冲到你车前,你要么猛打方向盘拐去非机动车道,大概率撞到两个正常骑行的路人,要么直接撞上去,这个闯红灯的人可能当场身亡, 你又怎么选?这种怎么选都有负罪感的困境,本质上就是现实版的电车难题。这个思想实验是推理学家菲利帕福特在一九六七年提出的, 假设一辆失控的电车正在行驶,前方轨道上绑了五个无辜的人,你手边有个拉杆,只要搬下去,电车就会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那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你搬还是不搬?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当然搬啊, 死一个总比死五个好。这就是典型的功利主义思路,以边沁为代表,判断一件事对错的标准是能不能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但也有人坚决反对,因为你搬动拉杆的那一刻, 你就主动成为了杀害那个无辜者的元凶。这符合康德的异物论观点,人永远不能被当成实现目的的手段,哪怕是为了救更多人,你也没有权利主动剥夺一个无辜者的生命。 前几年流浪地球二热映的时候,很多人讨论里面的敢死队情节,为了重启全球互联网跟服务器,明知道去执行任务的人百分百活不下来,还是要判, 这不就是典型的电车难题吗?站在公立主义的角度,新生几十个人,换全球三十亿人的生存,这笔账怎么算都划算。但是站在医务论的角度,那些敢死队员也有家人,有活下去的权利,谁有资格决定他们的生死?放到我们的真实生活里,类似的选择其实无处不在。 比如之前的医保谈判,要不要把一款天价罕见病药纳入医保,纳入的话,可能占用几百万普通病人的医保额度, 不纳入的话,那几万罕见病患者就只能等死。本质上也是同样的困境。其实从这个思想实验被提出到现在,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从来没有过标准答案。它存在的意义从来不是让你选出正确答案,而是提醒你, 所有的道德选择都有代价,不存在完美的选项。你不要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居高临下的指责别人的选择,因为你没站在那个位置上, 永远不知道对方要承担的后果是什么。更重要的是,当你自己遇到这种两难的时候,不用纠结有没有完美答案,你只需要想清楚自己的价值排序, 选你认为相对更能接受的那个,然后承担所有的后果就够了。不要为了讨好所有人而摇摆,也不要因为选择有缺憾就过度自我谴责,毕竟成年人的世界里,本来就没有容易的选项,只有你愿意为之负责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