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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保险是指专为卫星、航天飞机、运载火箭等航天产品在发射前的制造、运输、发射过程中以及发射后的轨道运行、使用寿命提供保险保障的综合财产险业务。航天保险主要包括火箭卫星发射前保险、火箭卫星发射险、 卫星在轨寿命保险、发射第三方责任险和在轨第三方责任险,可以覆盖航天工程项目出厂、吊装、运输、发射、在轨运营等全生命周期存在的风险。航天活动高成本、高价值的特点决定其保额巨大。行业通过共保和分保分散风险。共保是多家保险公司联合承保的首次风险转价。分保是保险人将业务部分转移的第二次风险转价。 全球航天保险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一九六五到一九七四年的初期阶段。一九六五年诞生首张保单,承保国际新一号,保障范围仅含第三者责任和发射前保险。 一九七五到二零零零年的缓慢发展阶段,航天保险被主流保险公司接受,承保方案和能力升级。但一九七七年欧空局轨道探测卫星一号,一九七九年萨靠埋碍卫星相近全损,合计赔款一点零五亿美元至行业入不敷出,再保市场洗牌。 二十一世纪以来的多样化发展阶段,商业卫星广泛应用,星群、星座等新模式,让保险方案设计更复杂。行业无固定保单和费率,为每个项目量身定制承保方案,成为航天保险区别于其他险种的显著特征。航天初创企业纷纷出现和快速发展,为世界航天注入了新发展活力,同时也为航天保险界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零二四年全球航天保险保费五点四亿美元交二零二三年五点八亿美元,下降约百分之六点九,显著降低。占全球发射量三分之一以上的星链发射没有购买保险, 而除星列外的发射,近百分之五十均有保险。此外,二零二四年有三百零三颗卫星购买了发射险,约占总卫星数量的百分之十,较二零二三年占比百分之十七具有明显下降。全球购买在轨险的卫星共两百三十颗,包括近地轨道卫星一百六十七颗和低轨卫星五十八颗。这意味着百分之二十五的近地轨道卫星和百分之一的低轨卫星购买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