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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童老师的新书我们不合群,可哪有不疯的人,简直太颠了呀。我说的颠,不是疯癫的颠,是颠覆的颠。第一颠,他把疯写成了一种本事,书里那些人表面看全都不正常, 越看越发现人家疯的明明白白的,反而是那些装正常的,最后全崩了。第二点,他把不合群写成了清醒,不是融不进去,是懒得融。书里有个人说,我不是社恐,我是觉得你们无聊。我看到这一句直接起立鼓掌呀。 这两本书最颠的地方是,你看完不会觉得自己有病,你会觉得有病的是这个世界,我已经读了一半,他真的不是那种被治愈了的鸡汤感,而是你发现有人把你说不出口的那些破事,那种别扭,那种泪全写出来了, 而且写的比你自己还清楚。不知道你们以前有没有过这种感觉,觉得自己是不是太矫情。别人都好好的,怎么就我老觉得不对劲呢?看完才明白,大家都那样, 只是有人装的好,有人懒得装。这两本书它不一定能解决什么问题,但至少它会让你觉得,哦,原来我不是一个人。

苏童老师的新书真的太好看了,被书疯这句话狠狠戳中。人活着哪有不疯的正常,不过是疯的比较体面。苏童这本短片集,哪有不疯的人,太通透了,十一个故事,写尽了十一种活法,十一种疯法。 苏童写的不是故事,是女人为什么会疯,是人性里的贪婪、恐惧、占有欲。哪有人真的正常呢, 过是有人把风写在脸上,有人把风藏在体面之下。另外,这一本我们不合群,写给所有不合群的人。他说,合群的人拥有世界,不合群的人拥有自己。他还说,做猫比做人有意思。 这本是苏童亲自挑选的小说集,整整十七个故事,写了十七种独行的灵魂。有人活在自己的梦里, 哪怕被当成笑话。有人宁做独狼,也不随波逐流。还有人只想逃离世俗,奔向自由。他们孤僻倔强,不被理解,却活得无比真实。苏童用这十七个故事告诉我们, 有时候不合群才是我们对世界最后的坦诚。书里还加了苏童的个人经历,附赠两张精美的明信片。 如果你也常常觉得孤独、不被理解,就去读一下这本写透读行与自我的书。我们不合群,而写透人性与活着的神作,哪有不疯的人?如果你敢直面自己内心的话,那这本一定要去读一下。

为什么说长大以后,我们越来越不想合群了?在新国变刘孟张的这段封神发言中,一语戳中无数成年人的软肋。大家都去聚会了,我好累啊,但是不去是不是显得不太好呀? 这个玩笑不好笑,但是大家都在笑,我不笑是不是显得不太好呀?大家都在骂他,可是我有点想为他说话,但说了是不是显得不太好呀?于是聚会我去了,我强颜欢笑,我保持沉默或者轻声应和。 好像也还好吧,对生活其实没有产生什么影响。过往毕竟我也是这样过来的。但是这些小小的声音,会变成一个个小小的惯性。这些被我们忽略的东西,最后让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成年人的合群,从来都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而是小心翼翼的迁就,勉强自己的妥协。明明身心俱疲,却怕不合群被孤立。明明内心抗拒,却硬着头皮迎合所有人的节奏。我们逼着自己参加不想去的饭局,陪着笑脸聊不感兴趣的话题,顺着大众的情绪负荷违心的观点,看似融入了人群,实则一点点弄丢了自己。 二零二三年的夏天,有一个晚上,我接到了妈妈的电话。我妈说,第二天我的姥爷要出院,因为 我姥爷不想在 icu 里度过他生命最后的时间,所以在出 icu 的 那一刻,我姥爷的生命就开始了倒计时,医生说他还能坚持六个小时。 于是我定好了车票,算好了时间,我第二天十一点钟可以回到老家,我可以赶上我姥爷最后一面。但是在我临睡前,我妈又给我来了个电话,他说,明天你的弟弟妹妹也要回来, 你们作为孙辈的,最好一起开车回来吧。其实你提前回来也帮不上什么忙,你别自己坐高铁了。 挂了电话之后,我犹豫了很久,思前想后,第二天我把车票退了,从北京到宋庄回家的路上开了四个小时车。我一直害怕任何一个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但是最后电话还是响了,我没有见到最后一面。 等我到家的时候,我姥爷已经合棺了,停在正厅里面。那是我长这么大唯一一次直面死亡,也是我长这么大唯一一次后悔,我为什么要退票呢? 姥爷下葬那天,阳光特别好,但是我整个人湿漉漉的,我无数次责备自己,按照原本的计划,我能赶上。我明明知道姥爷只能坚持六个小时, 但是那天晚上挂了电话,一直有一个该死的声音在我脑海里面说,妈妈让我跟大家一起回去,如果我非要自己回去的话,是不是显得不太好啊?而正是这句话,放大了我心中,或许一起回去,我也能赶上最后一面的那点侥幸。 我一度以为,只要我安慰自己,没关系的,你是和大家一起回去的,大家都错过了,没关系的,我就会觉得好一点,但是并不会何全安慰不了我,也消解不了我的遗憾与愧疚。因为我非常清楚,那个夏天我因此失去了什么, 而我更加痛苦的是,我怎么会在那个明知如此, 我却还做出了允许这一切发生的那个选择?我怎么会变成一个这样的人呢?正是那一刻,我才意识到,合群带来的惯性,会让人在不知不觉当中背叛自己, 在无数次的背叛之后,你会猛然惊醒,那不是你,那不是你想要成为的人。你站在深渊当中痛苦回头, 疑惑我为什么当初选择跳下来了。最可怕的不是独处的孤独,而是在一次次迎合合群的过程里,慢慢背叛了自己的本性。你明明不想将就,却学着随波逐流。 你明明有自己的想法,却习惯人云亦云。久而久之,你活成了别人眼里懂事合群的成年人,却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这一生,圈子合不完,人情处不尽。家庭有家庭的规矩,职场有职场的人情,网络有网络的舆论,四面八方都在教你该怎么做,该怎么活。可很多人走着走着, 就听不到自己内心的声音了,忘了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只想跟着人群走,不敢掉队,不敢特立独行。真正成熟的大人,从不是强行逼自己合群,而是敢于接纳自己的独处,不必刻意讨好谁, 不用勉强融入不属于自己的圈子,累了就拒绝聚会,不认同就保持沉默,不用为了迎合别人委屈自己的本心。合群是选择,不合群也是权利,到了一定年纪就会懂, 与其在人群里假装热闹,不如在独处中安稳做自己,不必强行融入万家灯火,守住自己的节奏,安放好自己的情绪,就是成年人最好的生活状态。

苏童星座哪有不疯的人和我们不合群,简直是写给千万普通人的清醒治愈之术,句句戳心,直击成年人的内心世界呀!哪有不疯的人精选了十一篇短片,聚焦平凡人的精神困境, 撕开成年人伪装的体面,写尽了生活里的拧拔、内耗、挣扎与不甘,靠近人性深处的隐秘与脆弱。书里桥上的风妈妈格外催泪,那位长身着褪色丝绒旗袍,别着蝴蝶胸针的女人,曾拥有风光的过往, 却在生活崩塌、骨肉离散后,日日守在桥头苦苦等候。世人将他视作疯子,围观嘲讽。可他的疯从来不是神志不清,而是体面破碎后唯一紧抓不放的念想。 正如书峰那句扎心的真言,人活着,哪有不疯的,正常不过是疯的比较体面。我们每个人都在悄悄的硬撑,藏起满身的破碎,一边崩溃一边自愈。 而我们这本不合群,是苏童亲自甄选,收录了十七篇经典短片,专门献给每一个格格不入、独自前行的灵魂,解读孤独独处 与自我坚守的意义。梳理收录古巴刀奇兵,告诉他们我成白鹤去了等经典篇目。 古巴刀里的少年沉灰,孤僻又敏感,为了挤进旁人的圈子,一再妥协底线,忍气吞声,甚至主动背下不属于自己的过错。可一味的讨好与迎合,换不来真心的情谊, 最后只剩车头车尾的背叛与抛弃。当整条街道的人都沉溺于潮流之时,他沦为最孤单的局外人。深刻印证了一句话,合群的人拥有世界,不合群的人拥有自己。 强强挤进不属于自己的圈子,只会沦为别人的猎物,适度不合群,往往是成年人最好的自保。苏童的文字向来细腻又锋利,温柔描摹人间百态,犀利看透人性的本质。 两本短片合集,故事短小好读,后劲却十足呀!读懂这两本书,读懂成年人的身不由己,接纳自己的脆弱与平凡,与内耗和解与孤独共生。

哎,我们这周末去吃这家呗,评分特别高。可以啊,我就不去了,我这周末有事。 好呀,你每次都不跟我出去玩。哎呀,下次下次。好,我很想和他们出去玩,但我得攒一段时间零花钱再跟他们玩。这周末去我家玩呗,我们玩那个森林迷火人。好呀好呀。哎,上回在我家玩那个蛋蛋糖也好玩,我,我们还要玩还要玩。 哎,好呀,啥时候去你家玩呗,我还没去过你家嘞。对啊对啊。哎呦,我怕我爷爷奶奶不让我带同学回来玩, 其实是因为我怕朋友觉得我家很脏,我也不喜欢玩那个蛋蛋糖,我暑假的时候我爸要带我去云南玩。哎,你之前是不是去过,你去了哪啊?对啊,我跟你说你一定要去大理玩,朋友关于旅游的话题我都不加入,长这么大还没出过四川。 今天是小优同学的生日,他准备了一首生日快乐跟同学分享。来,大家一起唱生日快乐歌,祝他生日快乐吧。祝你生 很多同学生日会给班上买蛋糕,分享给大家。还好我的生日是在暑假。

合群其实是一个被高估的能力,我们现在已经不再追求合群了,因为他看起来好像是在说你好相处,但本质上是在挑选你像不像大家。如果一个群体本身是情绪化,缺乏思考的, 那你越合群,其实不是在变好,是在被同化。我们这五年几乎是主动退出来的,不太社交,也不怎么进入人群,就是两个人带着孩子过很具体的生活。但也就是这五年,我们才第一次真正的用自己的脑子去思考, 一开始会不适应,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跟社会脱节了,但后来慢慢发现,外界的生意一旦变少,人其实不会变空,只会变得更清楚。会开始问一些以前不会问的问题,比如说什么是我真正需要的,什么只是被制造出来的,你要的真的是你想要的吗? 那些应该怎么样?到底是谁规定的?这些问题在人群里是很难成立的,因为大多数群体在一起的时候,本质上是不产生思考的,只产生情绪。 而独处的时候,会逼你面对一件事情,就是没有人给你答案,你只能自己不停的思考,自己推翻自己,慢慢的对很多模糊的东西就变得清晰了。也是在这个阶段,我们才意识到,很多所谓的合群,只是共享一套未经思考的共识。 所以后来我们不再追求合群,不是不需要链接,偶尔也会跟朋友们见面,但是我们更喜欢一对一高质量的交流,思想上的碰撞让我们更有获得感。对我们来说,独处不是孤独,是拒绝无效社交后的清醒。

我晚上陪五十岁的老头睡觉,白天跟他的儿子谈情说爱。在这座宅子里,我不是太太,也不是人。 今天我们来读张艺谋的大红灯笼高高挂的原著苏童的小说妻妾成群。如果电影讲的是规矩如何吃人,那这部小说讲的就是欲望和人性如何像江南的植物一样,在潮湿中慢慢腐烂。 小说的女主人公叫宋莲,故事开始的时候,她刚上了一年大学,因为家里没钱了,只能辍学。父亲把茶厂做到了,自己在水池边割了腕。继母给她两条路,要么去工作,要么嫁人。 宋莲选了第二条,并且选的非常果决,她说嫁人就嫁个有钱的,做妾也行。这个开场看起来非常凌厉啊,好像一个新时代的女学生在主动选择自己的命运。但其实从宋莲说出这句话的那一刻起,她整个人就已经被定进了一副合身的棺材里。 我们必须先理解宋莲做选择的真实处境啊。她不是不知道做妾意味着什么,她受过习世教育,见过外面的世界, 他比谁都清楚妾这个身份在论语上的低贱。但他也清楚另一件事,那就是父亲一死,他在那个家里就什么都不是了。 继母不会真心待他,工作的钱也不够他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所以做妾对他来说不是堕落,而是一种带着主动姿态的体面交易。 他想用自己年轻的身体、漂亮的脸,读过书的脑子,去换一份不必看人脸色的安稳。他自以为自己是去做交易的,但其实他交易的对象是一个不允许平等谈判的世界,而这个世界就叫做陈家大院。 宋连嫁的这个男人呢,叫陈左谦,年过半百,已经有了三房太太了。宋连过门呢,就是第四房太太。 陈家是江南一座深宅大院,高墙围着院子套着院子,紫藤架下有一口废井,井水黝黑,常年呢,没有人敢靠近。这口井在小说里是反反复复出现,是最重要的一个线索。那我们后面再说。 宋连被教夫抬进陈家大院,下轿的时候是满脸风尘,疲惫掩都掩不住扑,从远远瞧见,还以为是北平的四小姐回来了。 等看清了脸,才发现不过是个陌生的女学生,顿时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这里很讽刺啊,明明是新娘,她却满脸疲惫。她和四小姐的年龄相仿,且都是女大学生,但社会地位却截然不同。 宋莲走进水边啊,让丫鬟燕儿打水给她洗脸,燕儿跟她说了好几句话,她一句都没应。这个时候她的身体在酥酥的抖,她其实在哭,刚才周遭那些窃窃私语她都听见了。她恨自己就这么断了前程,也恨自己 拼着一股劲赶了远路,结果一脚踏进来的是个势力的狼窝。亚尔搭话,他不理,旁边几个扑从丫头便挤着眉眼捂着嘴笑。他们自己也是吓人,可早就被这宅子里的势力规矩泡透了。看见一个落魄的新面孔,第一反应就是瞧不起 宋莲呢,并非认命的书呆子啊。他走到这一步之前,早就把进府之后要面对的事想了一遍,他知道要在这里过得顺当呢,头一件要紧的事就是先把少奶奶的架子端起来。于是他擦干脸开了口, 我是谁,你们迟早是要知道的。宋莲一进陈家,就被这座大宅子给吞下去了。表面上,他是新进门的妾,受宠有自己的院子,有丫头燕儿伺候。 陈左迁头几个月啊,确实天天往他屋里钻。但宋濂很快就发现,这种宠爱根本就不是宠爱,这是一种类似于饲养宠物的状态。 陈左迁喂他,是为了把他养成跟另外三房太太一样的,能够随时被他调用的工具。而那三房太太的每一房,都是宋濂的镜子,每一面镜子照出来的,都是宋濂未来的某一种死法。 大太太玉如老了,信佛了,整天念经,是已经退出战场的人。他身上不再有女人的气息,只剩下一具被婚姻消耗到只剩下骨头的躯壳。他代表的是宋莲熬到最后的那种结局,看似活着,实际已经死了。 二太太卓云表面温柔和气,见谁都是一副笑脸,跟宋莲也亲亲热热。但卓云是这个院子里手段最深的一个,他笑着给你递茶,但很可能茶里有毒。 卓云代表的是宋莲必须学会的那种生存术,笑里藏刀。三太太眉山啊,年轻漂亮,会唱戏,性子烈,敢爱敢恨。眉山算是这院子里唯一还活着的人, 但也正因如此,他是这院子里最先被吃掉的人。眉山代表的是宋莲心里最后那点活人的心气。宋莲进门后呢,他跟这三房太太之间所有的关系,而是工具和工具之间互相磨损的关系。 他们彼此监视,彼此试探,彼此下绊子。因为他们都很清楚一件事,陈左谦这个男人啊,就那么大点,他一晚上只能去一个院子。 一开始啊,宋林跟两个人走的很近,一个是眉山,眉山是这院子里唯一让他觉得还像个人的人。 有一次,梅山大清早在花园里唱戏,宋莲竟听的流了眼泪。梅山说啊,本来就是做戏嘛,伤心可不值得。这是梅山和宋莲之间那点为数不多的真诚时刻,两个人虽各怀心事,但至少在那一刻,他们没有装。 另一个呢,是菲普。菲普是陈左谦的大儿子,他比宋莲年纪大一点,两个人聊读书,聊外面的世界,聊那些宋莲嫁进来之后再也没机会聊的东西。他和菲普之间呢,有一种默契,但这个默契在这个院子里是不被允许存在的,因为他是四太太,他是大少爷, 他只能是父亲的女人。而且呢,菲普的设定非常有意思啊。他生在这个大宅院里,从小见惯了女人之间的算计、轻蔑和凉薄,所以他天生怕女人,抗拒女人。 在世代好色的陈家里,偏偏大少爷对女人避之不及,这本身就是对陈家的报应吧。 宋莲真正开始崩坏,是从燕儿那件事开始的。燕儿呢,和他年龄相仿,身份却天差地别。陈左迁曾经在燕儿的胸上摸过一把,而让他产生了自己也能轻易就和宋莲平起平坐的错觉,所以心里并不服他,还很恨他。 有一次,宋莲发现燕儿在偏房里藏了一个小布包,打开一看,里面是个小布人,胸口刺着三枚细针,小布人上面写着两个字,宋莲。 宋连的心好像也真的被那三枚锡针给刺着了,脸一下变得煞白。他抓住燕儿的头发,把燕儿的头一次一次往墙上撞,嘴里喊着,让你咒我死。 打完之后啊,宋连冷静下来,燕儿并不识字,那这个字是谁写的呢?宋连一个个猜啊,最终得到了答案,是卓云。他起身仰天说了一句,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可事情远没有结束。后来他在马桶里发现,燕儿用用污血画了他的像。这一次,他给燕儿一个选择,要么把这事捅到老爷那去,要么把这草纸吃下去。 燕儿吃了,吃完呢,他得了伤寒,死在了医院里。宋妈告诉宋莲,说,燕儿临死前喊着宋莲的名字。宋莲的脸白了,他打开了一瓶烧酒,说 也没什么多哭的,活着受苦,死了干净,死了比活着好。燕儿之死啊,是宋莲性格里最阴暗的一次爆发。但仔细想,他为什么要这么狠呢? 因为他在那一刻就已经被这个院子改造完毕了。他已经懂了这里的规矩,不狠就活不下去。一个丫头敢诅咒他今天不立威,明天就有人敢动真格的。宋莲的狠,是这个大院里催生出来的。非普啊,会吹箫, 菲普的笑声让宋莲想起了自己的那一根,那是父亲留给他的遗物。宋莲翻遍箱子都找不到,原来是陈左谦烧的,他以为是哪个男学生送给他的信物。 宋莲质问他,只丢下一句,哎呀,已经让人烧了。宋莲第一次感到,在这个院子里,他连留下一根箫的权利都没有。他赌气不理他, 以为陈左谦会吼他,结果他扭头就走,冷落了他很久。梅山劝他,这样不行啊,但在这里,你还是得低头的。于是陈左谦五十大寿那天,宋连送了一条灰色的羊毛围巾,可一回头就看到桌子上摆的都是别人送的贵重礼物, 他顿时矮了一截,他想补救,当众抱住陈左谦亲了一下。陈左谦脸色一沉,请你放尊重一点。那一刻,宋连才真正的清醒,他以为自己是太太,其实不过是个玩意。这是他第一次清醒的知道自己在这座大院里到底是什么。 再加上燕儿的死亡,宋连第一次真正的崩溃了,因为他突然在燕儿身上看到了自己。燕儿想往上爬,跟他当年想从破产的女儿爬到四太太的位置上是同一个姿势, 他们都在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去换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位置。从这一刻开始,宋连心里那根弦就断了,他开始酗酒失眠,开始对着那口废井发呆。宋连第一次走到井边的时候,井里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跟他招手,在跟他说话。 后来他才慢慢从老夫人嘴里听到,这口井淹死过。陈家以前的女人淹死过不止一个,都是不讲规矩的。这个不规矩啊,在陈家的话语体系里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动了不该有的心思, 做了不该做的事,沾了不该沾的男人。换句话说啊,就是这个女人身上还有点活气,还想做个人, 没有彻底变成一个妾的躯壳。这种女人呢,陈家是不会让她活着出去的,扔进井里,对外就说是病死的,失足的,疯了的。这口井是陈家的胃, 是这套制度制造出来的乱葬岗。所有女人心里都知道,做错一步,那井底就是终点。而宋莲真正崩溃的那一夜,是梅山的死。 眉山跟陈家的一个医生有此情。这件事被卓云告发了,他盯着眉山可不是一天两天了,卓云就是这个院子里最完美的产物,他已经把自己彻底练成了这套制度需要的样子。 他告发眉山,不是因为恨他,是因为眉山身上那点活气让他不舒服,让他觉得不公平。凭什么?我都死透了,你还想活? 凌晨时分,外面一阵杂踏的脚步声,素莲掀开窗帘一条缝,看见黑暗中几个人影抬着一个人,他凭感觉知道那是眉山。然后他听见一声闷响,好像井里溅出了很高的水珠,是一个人被扔进井里去了。 第二天,院子里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丫头照常扫地,厨房照常做饭,陈左迁照常去二太太那里过夜。眉山就像是从来都没存在过一样。宋莲就是在这一刻彻底疯掉的。 疯掉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他终于看清楚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个院子从一开始就不是过日子的地方,而是个屠宰场。他整天绕着那口废井一圈一圈的转,他说的话翻来覆去只有一句,我不跳,我不跳。他说他不跳。 第二年春天啊,陈左谦又娶了第五房姨太太,叫文竹。文竹初进城府啊,看见一个女人在紫藤架下枯坐,长得清秀脱俗,干干净净的,不像疯子啊。他问边上的人,那是谁,人家告诉他,那是原先的四太太,脑子有毛病。 文珠说,他好奇怪,他跟井说什么话呢?故事结束了,苏童没有写宋莲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因为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他不需要写。这个院子的故事是永远都不会结束的。太太会一房一房的送进来,再一房一房的消失, 陈左谦会老会死,但陈家不会消亡。宋莲的发疯啊,就像往一口滚开的锅里扔进一颗石子,咕咚一声沉下去了,可汤面上连个泡都没冒。 他自以为聪明一点,漂亮一点,读过一点书,就能在这个大院里站到一个不算太差的位置。可他不知道,这盘棋的规则是,只要你坐下来,你就已经输了。聪明并非一个受害者或者反抗者,而是一个共谋者。 这本书并不长啊,苏童用四点五万字就描写了一个阴暗潮湿、诡异诡绝的陈家大院,读起来就像是在看一部中式恐怖片,画面感极强。如果你喜欢这种风格啊,可以去看看原著,品读一下更多的细节。

道德经告诉你,越不合群,境界越高。这一章是老子整部道德经里最孤独、最叛逆,但也最具有神性的内心独白。 如果说前面的章节,老子像个冷静的外科医生,在冷冷的解剖这个世界,那么在这一章,老子彻底卸下了所有的防备,他用近乎残酷的自我剖析,给我们展示了一个真正看透了宇宙底层逻辑的人,在这个疯狂浮躁的世俗世界里, 到底活的有多不合群?在第二十章,老子说,为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合为是,恭恭敬敬的答应代表顺从, 阿是阿谀奉承,代表迎合。老子问,恭敬的顺从和谄媚的迎合能差多少呢?善是世俗眼里的好高,善恶是世俗眼里的坏卑劣。老子又问,世俗标榜的善和世俗妥协的恶又能相差多少呢? 我们从小被教育要听话,要合群,要会做人。很多人在职场上对老板点头哈腰,在饭局上陪着笑脸, 在朋友圈里小心翼翼的字斟句酌,生怕哪句话说错了得罪人。我们把自己包装成了一个高情商的人,一个好人。但老子告诉你,别装了,不管你是真心的顺从还是虚伪的迎合, 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你都在交出你自己的人生主权,去迎合别人给你制定的评价标准。再看世俗眼里的善恶,今天晚上大家都在疯狂的歌颂一个人,把他捧成圣人,明天他说出一句话,瞬间被全网深讨,打成恶魔。这种善恶是真的善恶吗? 不是,这只是舆论的钟摆,是大众情绪的宣泄。老子看透了,很多人活在一个巨大的评价系统里,别人说什么是好的,我们就去追。别人说什么是坏的,我们就去躲。如果你天天活在别人定义的对错好坏输赢里, 你就会变成一个彻底的提现木偶。但是老子不仅仅是批判他,紧接着说了一句非常务实,也非常值得品味的话,人之所畏,不可不畏欢嬉岂畏央哉? 大家所敬畏的害怕的东西,比如社会的评价,世俗的压力,我们也不能不敬畏。为什么?因为如果你非要一个人去对抗整个人类社会的世俗的压力,我们也不能不敬畏。为什么?因为如果你非要一个人去对抗整个人类社会的压力,我们也不能不敬畏。为什么?因为如果你非要一个人去对抗无脑的满腹, 但老子的心里深处是极度清醒和孤独的,这种随大流的游戏像无边无际的荒原一样,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这就是高手的低层境界。我身处游戏之中,我遵守游戏的规则,但自己很清醒,我绝不入戏。 然后接下来这一段,是整部道德经里画面感最强、最讽刺,也最能引起我们现代人共鸣的对比。老子把世俗的大众和得到后的自己做了一个对比。众人熙熙如想太牢,如登春台, 熙熙是热闹非凡,兴奋无比的样子。太牢是古代最高级别的盛宴,大鱼大肉摆满桌子,世人每天熙熙攘攘,就像是在参加一场极其豪华的世纪宴会,又像是春天里登上了高台,看尽了繁华。 这种状态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整个人都处于一种多巴胺看尽的状态,大家都在追逐多巴胺,都在狂欢,生怕错过了任何一个风口,生怕错过了任何一场热闹。人人都处于一种惆怅的状态,人人都觉得自己正在赶往那场暴富出名成功的太牢盛宴, 人人都在拼命的往高台上登,在这场狂欢里,老子在哪呢?用一连串近乎自残的词汇形容了自己。 我读薄熙其未兆,顿顿熙,如婴儿之未孩。累累熙,若无所归。我读薄熙其未兆。我一个人安静的像一潭死水,外面所有的诱惑在我的内心积不起半点波澜,连这方面的征兆都没有。顿顿熙,如婴儿之未孩。 我懵懵懂懂,稀里糊涂,就像一个婴儿还没变成小孩,根本没有世俗的欲望。累累兮,若无所归,我疲惫不堪,无精打采,就像个在世界上找不到家,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为什么说无所归?因为世俗的功名利禄、香车宝马都不是老子的家, 他不属于那个喧嚣的世界。这对比太强烈了,别人熙熙攘攘,欲望爆棚,登上高台,老子独自一人像个婴儿到处流浪,大家都在往前冲,老子却在往后退。为什么?因为他看中了这种熙熙攘攘的虚无。心理上有一个概念,叫你太欲望。 就是说,我们其实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我们想要的不过是别人想要的东西。看到别人买学区房,你也觉得必须买一套,哪怕背上几十年的债。看到别人考公,你也跟着去挤破头,哪怕你根本不喜欢那种生活。 看到别人都在晒精致生活,你也买了一堆其实用不上的奢侈品,你在别人狂欢的浪潮里随波逐流, 你以为你在追求幸福,其实你只是在模仿别人对幸福的定义。老子说,我不跟你们玩这个游戏,我宁愿像个婴儿,保持最初的空白和混沌。接着砍更扎心。他说,众人皆有愚,而我独若愚。我愚人之心也在, 是人都有富裕的东西,钱有富裕,心有富裕,欲望有富裕,他们总想抓住更多的东西。而我呢?我好像什么都丢光了一样,一无所有。老子自嘲的说, 我真是一颗笨拙的傻子之心啊。朋友们,老子是真的傻吗?不是。真正厉害的人身上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极度的喧嚣中保持着一种极度的顿感。他让自己尽量不要满水满则溢,欲满则败, 字经则余。世人的有余往往是毁灭前的膨胀,而高手的弱智则是蓄势待发的深沉。老子接着把这种看似装傻的艺术推向了顶峰。俗人糟糟,我读昏昏。 俗人查查,我读闷闷糟。聪明,明亮,精明。昏昏昏沉沉,稀里糊涂查查,斤斤计较,严苛,什么都算得清清楚楚。闷闷沉闷迟钝的样子,世人个个表现的很精明, 而我看起来糊里糊涂。世人特别擅长算计,特别喜欢分析,而我迟钝的像个闷葫芦,连句反抗的话都不会说。在现代商业和职场文化里,我们被教育要成为糟糟和茬茬的人,你要敏锐,要精明,要能说会道,要一眼看出别人的漏洞。 但老子说,你越精明,你离痛苦就越近。为什么?因为惠及必伤。一个太精明太算计的人,他的大脑就像一台超载运转的 cpu, 每一件小事,他都要在心里盘算利益得失。每一次人际交往,他都要揣摩对方的言外之意。 这样活着怎么可能不累?为什么高手要昏昏和闷闷?这不是真傻,而是一种战略性的动感力,是一种极其高明的自我保护。真正顶级的高手,对那些无关紧要的迫使,对别人异样的眼光, 对鸡毛蒜皮的得失,全部开启低分辨率模式,看不清,听不见,算不明白。老板发脾气,哦,可能他今天心情不舒服吧,别人嘲笑我哦, 嘲笑就嘲笑吧,对我又没啥影响。当你不再把能量消耗在这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上时,你才能把所有算力集中在人生最核心的目标上。这叫大智若愚。 聪明人都在内卷中相互折磨,而傻子早就屏蔽了噪音。当你进入了这种大智若愚的状态,你会产生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老子形容说,旦夕起若海,六夕若无止。我的心辽阔深沉,像大海一样。我活得像一阵狂风,没有任何东西能把我困住。一个朝朝查查的人, 被死死困在各种小事和人际关系的泥潭里。只有当你昏昏闷闷的时候,你才能获得大海和狂风般的辽阔和自由。 这一战的最后,老子甩出了整篇的终极结论。他把前面所有的装傻装笨边缘化,做了一个超级大反转。众人皆有以,而我独玩四笔。我独异于人而贵十母。有以就是有奔头,有作为,有能耐。 玩以笔,就是坚守自己的笔路,像个不开化的土包子。是人都在向外抓取,个个都觉得自己有能耐,有作为,活得有滋有味, 唯独我顽固的像个不开花的土包子。注意最后这两句,老子站直了身体,眼神里爆发出了真正的神性。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食母是什么意思?在老子的哲学里,母指的是万物的本源,也就是道。 通俗的讲,食母就是损习规律的乳汁,靠大自然,靠生命最底层的能量来滋养自己。这就是说,我确实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别人在这个世界上拼命去抓取那些花里胡哨的果实,包括名利、地位、面子、人设, 而我根本看不上这些玩意。我唯一珍视的是那个身处万物的母亲,是那个宇宙的根本规律。当你顺应天道,不再用个人的小聪明去对抗大趋势,当你学会放下执念,允许一切自然发生。当你不再外求认可,而是向内寻找安宁时, 这都是实木,是在从世界的本源那里吸取营养,明白了吗?高手的蠢不是真的傻,他的疑也不是真的没有。他只是把所有用来在红尘里玩游戏,扯皮、内耗表演的能量全部砍光了。 他把所有的连接都断了,只保留了一条最重要的连接,连接天道。你们在玩抓蝴蝶的游戏,今天抓一只,明天死一只,为了那些蝴蝶打的头破血流。 老子不抓蝴蝶,他就是整片森林。你有一片森林,那蝴蝶自然会来。就算不来,拥有整片森林,还会在乎那一两只蝴蝶吗?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真正厉害的人, 你第一眼看过去,觉得他不怎么精明,甚至有点怂,因为他根本不屑于在你这个低维度的游戏里,证明他比你聪明, 他手里拿着宇宙的底层代码,在等那个属于他的周期,但周期一到,他轻轻一拨手柄,就拿走了最大的红利,而那些天天看似精于计算的人,早就成了周期的炮灰。朋友们,在第二十站,老子给我们展示了一套逆向生存算法。第一,看破世俗标准, 不玩别人设计的对错游戏,这是伪与恶,善与恶。第二,拒绝盲目跟风,别 人的狂欢背后可能是更深的空虚和负债,这是如想太牢,如登春台。第三,保持绝对动感,在所有人都狂热的时候,退回到婴儿的状态,这是如婴儿之未还。第四,建立情绪,决然强, 放下人世间的算计和内耗,获得灵魂的自由。这是昏昏和闷闷。第四,死死抱住规律,砍掉一切无效连接,把精力聚焦在最本质的规律上,这是贵十母。听到这里,你还觉得老子是在教你做个傻子吗? 当然不是,老子是在教你如何在一个人人都急红了眼的世界里,做那个唯一清醒的直起走。不卷不是因为卷不过,而是看透了游戏的法则。希望今天的内容能让你有一些启发。我是一文,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