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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继成律师夫妻财产约定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五条,新手必看干货!备婚已婚姐妹素马夫妻财产约定大白话拆解,看完秒懂!核心很简单,夫妻婚前婚后的财产 能自己约定归属,但有讲究。三条核心规矩,法条大白话版约定要求婚前加婚后财产都能约,三种模式随便选,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混合,必须书面,口头说的不算。没约定就按法律默认来 对内效力,签了字就对两人都有效。真到离婚时,就按约定分财产,不按法定规矩走。对外欠债避坑重点,如果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法人知道,欠钱的人自己还不知情,可能算共同债务,两人都得还,一定要留好知情证据。 无约定默认规则精简版共同财产工资、投资收益、继承受赠没明确规定方的财产、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赠予明确规定方的专用生活用品。 新手避避坑一定要书面约定,公证一下更有保障。别写提离婚,净身出户没用无效,想改约定也得再写一份书面的,这不是不信任,是提前避坑,给彼此一份安心。收藏备用,记得转发给伴侣。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措施维权良机。如需帮助,可搜索关注张继成律师普法私信必复,普及法律常识,帮您维护权益!点赞、关注、收藏、分享、转发即可免费咨询,让亲友都得到法律保护!

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以后,担心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我该怎么办?一般情况下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不但耗费时间,也耗费人力和物力。那么今天刘律师教你一种简单的方法,在离婚手续以后三十天之内,拿着离婚证,即离婚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将来任何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均可以直接依据司法确认书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次诉讼。您清楚了吗?关注我,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写的一定要严谨,不让对方有可乘之机。上个月我们就判了一个案子嘛,是普通法院判的,就婚内财产约定,这套房子男方占二十,女方占八十,但这套房子呢,确确实实是什么呢?是男方出钱,从公平角度来讲,肯定是不公平,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写了以后,他就睡觉了, 我拿到判决书的时候,那就是男方二十,女方八十,再加上这个车辆的归女方所有,那这就是夫妻财产约定书的魅力所在,写了就生效,你只要不写错,他就是有效,他就是能让女方净身出户的,法律他是支持你的。但是对方现在不服了,要上诉, 因为家里的买房子的钱呢,都是男方出的,包括贷款都是男方出的,那肯定是不乐意的,我们也从人情世故出发嘛,说我们可以给你百分之四十不拒绝,不拒绝的谈判失败,判决书下来二十,那当事人当然很高兴,当事人打电话给我,哎呦,你这个是农民的好律师啊,表扬我。 但这是法律规定,所以你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写的一定要严谨,就那一刹那喘口气,一定要写严谨,不让对方有可乘之机。就这本人生最重要的协议啊,就夫妻婚内财产约定书,一定要你找到最合适的律师来帮你写这东西。

领完离婚证,本想开开心心的开始新的生活,谁成想对方根本就不好好履行离婚协议里面约定的内容。这个时候很多人都会有疑问,我能不能直接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遇到无数当事人来咨询,说对方不按照协议支付约定的抚养费,不配合房产过户或者是不给补偿款,问我能不能直接拿着这个离婚协议去法院申请执行? 其实绝大多数的人都有一个错误认识,认为只要离婚协议双方签了字,在民政局备了案,就有强制执行力,对方不履行法案就必须得帮着履行。其实这个认知完全是错误的。首先明确在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虽然说对你们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它不属于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文书。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经过公证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才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离婚协议本质上就是你们男女双方私下签的民事合同,哪怕说在民政局做了备案, 那也只是民政机关对于协议的效力进行司法审查和确认,因此是不能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的约定,你唯一合法有效的维权途径就是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同时判决对方按照这个协议履行相关的义务。等法院做出了生效的判决书或者是调解书之后,对方依然不履行 的,你才能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因为有些协议约定的内容是有时效限制的, 如果对方不履行,你需要在三年之内起诉对方,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对方提出了抗辩,那么法院是可能会驳回你的请求。 那有很多人问,如果是我们谈好条件了,能不能通过一些操作,避免再打一次官司。那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你们双方谈好离婚条件之后,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院的调解程序 出具一个离婚调解书,这个调解书是和判决书有相同的执行力的,对方一旦不履行,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用再走二次诉讼的流程。好的,如果有相关的问题,可以来私信咨询我。

所有准备签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啊,我可以直接和各位讲,婚内财产协议一定是有用的,但他也绝对不是万能的。先说为什么有用,首先只要你写的足够规范,双方签字不需要公证就可以生效,受法律的保护,那这个是基础。然后最核心的一点,他是法官裁判的重要依据。 很多人都知道婚姻案件法官是有自由裁量权的,但你们不知道的是,没有协议的时候,法官就算觉得你很可怜,但恰恰就是由于没有任何的依据,他想支持你也不敢,最后只能按照一般的法定标准去判决。那有了这个协议,就等于给了法官一个必须考虑的,支持你的重要的理由, 这个同时也是能大大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反过来说,没有这个协议,那有的法官他可能就自由发挥,做出对你较为不利的判决。 还有一点,这个协议可以规治对方的行为,当对方真的清楚背叛婚姻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的时候,那绝大多数的人都会三思而后行。但我也必须要跟大家说,这个协议并不是万能的,是有几个客观存在的风险。第一个是这个协议本身写的就不够规范,甚至说条款违反法律, 比如说约定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那这是在变相的限制离婚自由,肯定是无效的。还有那种约定所有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的,这个明显的不公平,并且还有逃债的嫌疑,法官大概率会去调整。第二个,法官对于案件的理解甚至是专业水平都参差不齐, 实践中同一个法院的不同法官针对同一个案件都可能做出完全不同的判决,那这个就是现实,我们做律师的经常都会碰到啊,就不用多说了。 第三个风险,法官可能会从实质公平的角度进行调整,最典型的就是签完婚内财产协议,马上就提离婚。那这种情况,法官可能会认为你签协议的目的不是说为了维护婚姻,而是说为了分割对方的财产, 从而对协议的内容从实质公平的角度做出调整。那既然这样,要怎么做才能让这个协议发挥出最大的应有的作用呢?我给大家四个建议。第一,协议一定要找专业律师去写,千万不要自己从网上抄模板, 有很多人就是为了省那点律师费,最后导致整个协议都无效,损失了几百万甚至是上千万,这个非常得不偿失。 第二,签完协议最好不要马上提离婚,这个中间的时间是越久越好,让协议的签署看起来是双方对于婚内财产做出的正常安排,而不是为了离婚做的准备。第三,签完协议,能过户的财产抓紧过户到你的名下, 像房产、车辆这些已经过户的财产,法官再去调整的可能性就会大大的降低。毕竟这个协议是你们自愿签的,并且已经完成过户了,那么法官也不会愿意再给后期的执行工作增添麻烦的。 第四,一旦决定真的要诉讼离婚了,别以为有了协议自己上就能稳赢,这个协议就好比是你的一个武器,只有专业的律师才能发挥出它最大的威力,律师会从协议的内容, 签署的背景及目的,双方对婚姻的贡献啊,过错等多个方面充分的向法官论正这个协议的合理性,最大程度的争取让判决按照协议的内容来。最后总结一句,婚内财产协议确实不是万能的,但有这个协议一定比没有这个协议强的多的多。

所有婚后把全部工资收入上交另一半的人,赶紧认真听完这条视频,最新真实判例,直接纠正所有人的婚姻误区,一不小心你可能就净身出户。近期呢,法院判了一个特别现实的离婚案件,结果颠覆了很多人的固有认知。 夫妻俩婚后呢,感情和睦时,一方出于信任和爱意,主动签订的书面夫妻财产约定,自己婚后所有的工资、奖金、劳务收入全部归配偶个人所有, 对方的收入自行支配。在婚姻存续期间,这一方始终遵循着约定,收入分文不留,全部上交,日常家庭开销也主动承担。可感情终究没有走到最后,双方婚后产生诸多矛盾,最后走向了离婚。 这个时候,付出全部收入的一方彻底反悔了,自己几年辛苦打拼的收入全部给了家庭和另一半,如果离婚一分钱分不到,实在太不公平。于是当庭起诉,要求撤销当时的财产协议, 依法平均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最终的判决结果,绝大多数的人都想不到,这份财产协议呢,合法有效,上交的所有收入,离婚一分钱都没有办法追回来。 我做婚姻家事十三年,太清楚大家的误区了。很多人天真的以为婚后工资本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签了协议吃亏,只要法律认为它是不公平的,自己受损的,法院就会帮忙改, 帮忙撤销,这是最大的法律误区。在这里明确的告诉大家,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只要是自愿签订,不存在挟迫、欺诈 重大的违法情形,签字即刻生效,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终身的法律效力。法律不保护一时冲动的申请,只保护白纸黑字的合法约定协议,不存在不公平就无效的说法。 自愿放弃权益,离婚再反悔,法律不会支持。不管你是正在上交收入,还是准备和伴侣签订财产协议,一定要记住这三条保命原则,能守住你婚后的大半财产。第一,绝对不要签署单方面的放弃全部婚后收入的协议, 感情好的时候什么都好说,一旦离婚,这份协议就让你净身出户了。第二,夫妻财产约定必须权利对等, 要么婚后所有的财产共同共有,共同分割,要么双方收入各自独自支配,千万不要出现一方无偿全部付出,一方存获利的不平等约定。 第三,如果已经签了不平等的财产协议,不要坐以待毙,不要等离婚后悔,一定要提前找专业律师介入,通过补充证据,留存家庭开支证据,完善财产记录,及时止损,保全你的合法财产。 婚姻可以讲感情,但财产一定要讲规则,一时的真心错付,绝对换不来终生的保障。懂法律,守底线才是婚姻最大的底气。 如果你手里有伤不合理的夫妻财产协议不知道怎么补救的,怎么规避风险的,评论区留言咨询,我来帮你一对一的进行梳理。

大家好,我是温州执行律师小武哥,欢迎大家来到小武哥的执行课堂。对于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案件,大家是否觉得无从下手?今天我们给大家提供一个新的思路,或许能够推动你的执行案件回款。 对于被执行人婚姻状态,是已婚的案件,大家可以从执行被执行配偶名下夫妻共有财产入手。今天我们用一条短视频把这个问题给大家讲解清楚。 配偶名下夫妻共有财产执行全流程解析,我们是以浙江地区的司法事务为基础,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今天讲解的目录啊,我们从三个方面给大家去讲解,第一个方面是法律依据,第二个方面是夫妻共有财产的调查,第三个方面是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与析产。 首先我们来看法律依据。法律依据第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啊,这个是我们最高院层面的一个法律规定。那我们再来看一下浙江省的一个地方性的规定, 那么就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执行共有财产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啊,这高法值二零一六年以七号文件,那么它是一个问答的形式。 何种情况下可以执行共有财产啊?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一般应当执行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财产。被执行名下无个人财产或该财产难以处置的,可以执行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这里他对执行的顺序做了一个规定,要先执行被执行个人名下的财产,如果个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难以处置,再去执行 被执行与别人共有的财产。对于被执行人是已婚状态的执行案件,被执行的财产有可能登记在配偶名下。那么我们继续来看我们下一步如何去调查。 第二个方面是夫妻共有财产的调查,我们也是结合我们大量的食物给大家做分享 啊。我们来看问题一,配偶名下的夫妻共有财产如何调查?我们按以下三个步骤来。 第一个步骤就是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去查看其中一个民政部的反馈婚姻信息,可以看到这个背景,所有的结婚和离婚信息信息,包括 配偶的名字、身份证号码、登记时间,但是他有一个看不到,就是登记机关看不到 啊。另外呢,浙江法院可以通过它的方案,系统里面有一个叫电子证照的平台,可以去查看浙江本省范围内所有登记的婚姻信息,这个信息会比较全面,同时也包括登记机关。 第二个步骤是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或者申请律师调查令去调查这个婚姻的档案信息哦,我们来调取婚姻的档案。 第三个步骤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律师调查函,向被执行人配偶可能存在财产线索的 不动产中心、车管所、银行、保险公司调取相关的财产线索啊。这一步调完之后,被执行配偶名下有没有房产,有没有车子,有没有银行的 存款余额理财产品啊?有没有购买保险产品都一目了然。 第三个方面我们给大家分享是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与析产。我们提出第二个问题,夫妻共有财产如何分割和析产? 食物当中呢?有两种做法,呃,首先我们来讲,多数法院目前的做法是根据查扣动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一个步骤是什么呢?如果说被执行人和共有人能够协议分割共有财产的,并经过产权认可的,那么也是可以的。 第二个是共有人提起侵权诉讼,如果说被执行人和共有人都不做上面两个动作,那么我们申请执行人 可以提一个代位吸残诉讼啊。食物当中,我们,呃基本上很多案件都是申请执行人去提一个代位吸残诉讼。 第二种方式只有少数法院采纳啊,是浙江的一个规定,他是直接确定份额,一般推定是夫妻两个人是本分,就每个人享有共有财产的百分之五十的份额,如果共有人有疑意的,可以提案外人执行,意义来去就济。 好,我们继续来看问题三,执行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置方式。我们还是以房屋为例, 目前主要处置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直接拍卖被执行人所占房屋的份额。 第二种方式是房屋整体拍卖,执行相应的价款,其他款向退还给共有人 啊。目前司法事务当中基本上是倾向于第二种处置方式啊,所以,呃,他的依据是一个是法达网,共有房屋如何执行?还有我们最高法的一个规定,上述就是关于执行夫妻共有财产的全流程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关于夫妻财产协议的一个案例,案情是这样子的,就是男女双方婚前感情状态很好,写了一个协议,协议主要约定两个部分,第一个就是男方自愿将其婚前所有的这个房产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也就是女方他享有这个房子一半的使用权。第二个部分,任意一方在对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提出离婚的,那么就视为放弃这个房产的使用权。后续呢,就是因为各种各种的原因, 女方提出离婚,要求分割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后面法院是怎么判的呢?法院认为该第二部分条款是限制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违背公序良俗,所以被法院认定无效了这个房子最后就是对半来进行处理的。 今天严律师发这个视频,就是想提醒大家在履行相关协议,比如说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或者说离婚协议中,一定要避免下面这种条款,比如说,嗯,限制婚姻关系自由的条款,比如就像我们刚刚提到的这个,就是限制了离婚自由。 第二个限制人生基本权利的,就比如说一些丁克家庭,他可能会私下签订一个协议,就是说 你必须要去做结痂手术啊,或者是怎么样,再或者是不能生育。第三个就是限制社会基本道德底线的这样一些条款,就 比如说,呃,双方约定结婚之后,一方不能去照看自己的父母,或者是离婚协议中有约定你后面不能再婚,不能再育,这种都是有问题的,如果你也正面临相关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咨询严律师,让严律师帮你把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