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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二中劝退事件 #指点辉县 近期无独有偶在原阳县某高级中学孩子带手机入学玩手机被查,孩子教育离不开学校与家长共同努力,愿每个孩子不要辜负学校及家长谆谆教导! 第十条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第十一条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   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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